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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转了个弯,下一秒车主后悔不已!
近日
在赣州于都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小车违法压双黄线转弯
结果与一辆二轮车相撞
9月14日21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赣州于都红军大桥往于都县香江湾方向行驶,当行至于都县某电子厂路段时,车辆跨越双黄线左转弯,与相对方向由彭某驾驶的正常直行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彭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监控视频
经查
刘某在未观察路面情况
未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情况下
压双黄线左转弯
导致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彭某躲避不及
发生碰撞后伤势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认定刘某对该起事故负全责。
交警提醒
车辆不能压双黄线随意转弯、掉头,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方不能掉头;可以掉头、转弯的地方也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掉头、转弯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动态,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慢行,谨慎掉头、转弯。
编辑:汪月
审核:卢小燕
来源:于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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