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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巴斯基 2018-06-11

大年三十,本当祥和一片、喜气盈门。却有人选择此时上门寻仇,手刃父子三人。血溅于地,触目惊心!这若是武侠小说抑或电影的桥段,自当引起共鸣、收获叫好之声一片。诡异的是杀人者的残忍之外,竟有血性掺杂其中令吃瓜群众错愕回味。一段恩怨的演绎延伸二十二年,是否就此落幕?


 01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唐·贾岛



武侠小说所描述的,多是身怀绝艺的人见义勇为之举,大率充斥着叛逆。


这在今天是难以做到的,所以在喜闻乐见、津津乐道,读来酣畅淋漓的同时,武侠小说被称为成人的童话。


难以做到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武功并不容易练成。即使练成也怕菜刀。时至今日即使揣上菜刀,也怕枪炮。


另一方面,侠客们干的事已经被越发健全的有司和律令取代。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那我们为什么又需要童话?千百条理由之外,或许折射内心世界、映照成长道路,童话发挥的作用仍是难以取代。


也就是说,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何时方能止步?这是一个问题!


在无情命运摧折之下忍受痛苦而苟且,或处心积虑的对抗以解脱……生存还是毁灭,这是另一个问题!


 02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唐·刘叉



侠的涵义,包含“仗着自己的力量帮助被欺侮者的人或行为”、“见义勇为、肯舍己助人的性格、气质或行为”、“有能力的人不求回报地去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这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社会追求”种种,几乎没有负面描述。


侠者以“打抱不平”为人称道。遇见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帮助受欺负的一方。这不仅是主持正义,也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需要。


在旧时代,卢瑟群众受尽所谓乡贤的折磨。百姓子弟兵携带刀枪前来,镇压了坏蛋,深受拥戴,直指人心所向!


兵荒马乱之际,几颗子弹代言正义。海晏河清之日,有司、律令以及其他解释一切。


时代在变,不变的是共识:恃强凌弱,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作出恶事之后,没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不能平息遭遇不平者的怨恨。


在这两件事的双重压迫之下,少年的心在二十二年前就已经随着母亲生命的消逝而冷却、死去。化为刀刃戕己。


莫忘了,这是刀!唐人的诗至今流传千年,离“万古”尚有时日。二十二年,磨损或只增其锐利,消除谈何容易?


何况这不平并非所见,而是自己之所身受。


在大年三十手刃三人的举动,被无数人自发自觉冠以“侠义”之名。难道是简单地指斥以“只有犯罪”便足洗地、便足服众、便足平息议论?


 03 


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 ——宋·辛弃疾



侠也曾有另类解读。诚如韩非子在《五蠹》中说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直指暴力触犯律令之非,认为稳定必须压倒一切。


而不久之后的司马迁,即在《史记》为侠者正名。如其《游侠列传》所言:“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刺客列传》亦概括五位杀手“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侠客也好,刺客也好,受人恩惠后为了一个承诺奋不顾身赴人之难,遂成义举。


恩仇本是对立的两面,但却互为牵掣。恩有多大,仇就有多深。世间的恩情有什么大过母慈,世间的痛苦有什么大过无端失去慈母?


二十二年不忘初心,终于为母报仇。如果是武侠小说中的桥段,势必大快人心。干下这事儿的人,也势必被认为是血性男儿。


为什么杀人?因为不平和仇恨积郁为胸中块垒,除此之外无可浇除。


江湖中飘荡,从前事历历在目,夜夜入梦。其中痛苦,何足向没有经历过的人道!


当年虽是有司和律令对这件事已经给出说法。奈何其中蹊跷如何一言道尽?


 04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宋·陈与义



不惟米帝,世间人皆有梦。


种花家如今沉浸梦中,自不待言。然而数千年过来,百姓的梦不外三者:明君、清官、侠客。


明君易得。且看其如繁星罗列、照耀千古。大者更是泽润生民,不可替代。


清官难遇。纵有也是寥若晨星。光芒耀眼的背后,是无数黑锅。紫禁城颁的政令无不让百姓梦中开颜。只是普天之下、率土之滨,污吏如狼似虎盘踞王土将百姓之好梦逐一击碎。


所以这梦一再退而求其次,由侠客来粉墨登场。


梁启超说:“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然而这梦真醒了吗?也许,惊醒的是大青果的帝国梦。要说百姓梦的内容已经发生变化……呵呵,等到无须将刀客当侠客的时候,再来提这个事不迟。


百姓的梦里,自我从来就是缺位的。一旦侠客也离场,还能剩下什么?


梁启超还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为国为民,确应是基本抱负。但是如果为友为邻的小事尚未能够处理清楚,一味追求大而不当的目标,难道不是舍本逐末?


更何况,友邻的事都应放在心上,自己的呢?


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摊上这事?一旦摊上了,料来余生浑如一梦,梦里净是仓皇,鲜有安宁。


 05 


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事成不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白日堂堂杀袁盎。——唐·元稹



三条人命,无疑换不回来逝者复生,只会为世间平添新的恐怖和痛苦。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是什么让一个人心如铁石,要让他人的鲜血溅上白刃方休?


“在强大压力之下明白无可逃遁”的杀人者,面对倒毙的尸体未有丝毫愧疚和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是狂歌当哭:“二十二年,我终于报仇了!”


他本可以顺利长大,投身社会,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目标和梦添砖加瓦。


奈何不平激发的仇恨,少年时已经占据他的胸臆百骸、所念所想。终得宣泄又如何?恩仇郁结谁之过?若算是三名死者的过错,那么他们已经承担结果。若是其他过错,夫复何言?


一个刺客、犯罪嫌疑人,纵负侠名,满目惟余怆然。


 06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揖高义,举世称英雄。——唐·李白



一个人被仇恨毁灭,托身白刃、杀人红尘。这样的故事没有可以称道之处,有的只是无尽悲凉!


最后的定论,尚待时日。不过可以想见的结局必须不会在意料之外。所以,四个句子中应该删除其一。


但因了这千载之前写下的不朽篇章,至少印证杨贵妃的话:“李白,大唐有你才是真的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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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斯基野驶(ID:lsjyeshi) 作者:咔巴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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