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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杀手”——放射性白内障

职辐所 四川疾控 2024-05-06

眼睛是我们最珍贵的资产之一,但很少有人会意识到,某些职业环境中一直潜藏着一种“可怕”的因素,会威胁到我们眼睛的健康,甚至造成损伤,最终可能导致一种眼部疾病——放射性白内障。


下面,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个“眼睛杀手”的面纱,学习如何在工作中保护我们的双眼,守护明亮的未来。



放射性白内障,像是一个潜伏在暗处的“怪兽”,它并不张扬,但却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眼睛健康。


当工作人员长期暴露于放射线下或在存在放射性物质的环境中工作,眼睛中的晶状体就有可能受到电离辐射的损害,导致视力模糊。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


放射性白内障的症状是逐渐显现的,且周期长,所以往往容易被忽视。它最主要的症状与普通白内障并无太大差异,包括:视力模糊、眼睛发红、干涩、对光线敏感等。有时候也可能出现头痛、眼部疼痛、眼部炎症等症状。


但放射性白内障也有它自己的特异性,比如它出现混浊的部位主要是在晶状体后极部后囊下,这与其它类型的白内障有一定的鉴别意义。


其实,这些眼部信号就像是眼睛在向我们发出求救的“呼喊”,当我们收到这些信号后,应该及时地做出反应。


放射性白内障关乎着我们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现状问题。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已将放射性白内障确定为一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放射性白内障主要影响的职业人群,就是那些长期暴露于存在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环境中的放射工作人员,比如医疗机构中从事放射诊疗的医护人员、核技术工业应用领域的从业人员等。


因此,作为放射工作人员,不仅要时刻提高警惕,更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好自己。


首先,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如铅眼镜,尤其是对于从事介入放射学之类的近源操作人员,他们在工作时,会直接暴露在放射线下,如果不采取防护措施,将会大大增加眼晶状体受损的概率。


此外,定期监测眼晶体剂量水平、进行眼部检查,有助于及早发现潜在的隐患,避免放射性白内障的发生。再者,在职业过程中,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射线输出,减少暴露时间,保持安全距离也至关重要。



如果放射工作人员

怀疑自己患上了放射性白内障,

该怎么办呢?


也无需慌张,可以立即向所在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当然,如果最终要被确诊为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还需要遵照以下诊断原则:


  1. 有职业接触史;

  2. 眼晶状体受到急、慢性外照射后剂量要超过1Gy(含1Gy);

  3. 经过一定时间的潜伏期(1年至数十年不等);

  4. 要排除其他非放射性因素所导致的白内障。


虽说放射性白内障是我们工作中的“隐形杀手”,但只要我们保持警惕,遵守规章制度,恪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就能够得到有效防护,从而保护好我们眼睛的健康。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保护好我们的双眼,

让它们清澈如初!

守护明亮未来!


撰稿:高艺莹

美编:谢鑫

审核:陈剑宇、程刚、刘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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