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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入库 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与管理智能化
为进一步健全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库,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与管理智能化,方便企业办事,减轻企业负担,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启动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入库工作。
一是明确了工程业绩填报方式。工程业绩信息的填报主体为承担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业绩信息需通过施工图审查或者有关部门审批。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中通过审查、数据记录完整的工程业绩,可自动关联到企业和个人工程业绩信息,不需要另行填报。入库工程业绩信息,补充填报竣工资料信息后,可作为申报勘察设计资质升级时的企业业绩。
二是明确了工程业绩信息填报内容。工程业绩信息需要填报工程概况和规模等级、项目参与人员、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扫描件、竣工证明扫描件等。其中,项目参与人员必须明确该人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角色。
三是开展主要技术人员预审核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预审核服务。对于入库信息已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专业类别、从业年限、职称等级,并拥有相应规模、相应数量个人工程业绩的技术人员,可以通过预审核确定为相应专业、相应资质等级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资质申报时直接调用该预审核结论,不再需要进行专家审查。
四是监督工程业绩信息真实有效。工程业绩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企业应对填报的业绩信息真实性负责。本次入库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四库一平台”上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在资质管理中发现或经举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的,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虚假信息关联的资质申报进行处理。(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