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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住建局“四步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7-06-09 浙江城乡建设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普陀区住建局全面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步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组织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动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并进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筑工程预防坍塌及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严格监督执法,严厉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坚决实行“零容忍”,立即整改并按照“五到位”抓好落实。



三是深入推进“树标杆,学标杆”。“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区内确定一个样板工地,组织区属在建工程进行观摩。通过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总结经验,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四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定“安全生产月”最后一星期为应急救援演练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活动,增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处置能力。(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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