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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的征求意见
为加强我省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建立风景名胜区动态管理机制,我厅拟定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编制了评价体系评分给和评价细则。现通过浙江建设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征求你处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邮箱15669071@qq.com。
联系人:余伟,电话:0571-87051401 ;传真:0571-87052827。
附件:
1.《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体系评分表
3.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细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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