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舟山圆满完成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3月起,舟山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设置的高杆广告、灯杆广告、屋顶广告、破损招牌等进行统一拆除,切实清除公共空间的“视觉污染”,还公共空间于民,目前,舟山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已圆满完成。
一、“一盘式”统筹,营造齐抓共管浓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抓。舟山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初步方案,成立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体研究,共同解决,为整治工作扫除了各种障碍,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制定清单统一抓。根据户外广告影响程度、整治难易程度等,制定户外广告整治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对象、整治时间和整治要求,并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分别下发第一批各区、县、管委会和第二批市属相关单位户外广告整治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工作,并达成共识,形成一致行动。
(三)是部门协作同力抓。舟山市综合执法、交通、住建、公安、交警、旅游、民政等部门从大局出发,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涉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超过批准设置期限的公益广告,破损的电话亭、报刊亭、指路牌、遮阳篷等户外广告,各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宣传、公安等部门通过大篇幅宣传报道和积极配合强拆等行动,发挥了正面引导和秩序维护的重要作用。
二、“攻坚式”推进,形成动真碰硬大气势
(一)是坚持“重点突破”全域推进。突破整治“最先点”,整治从视觉最显眼的舟山本岛四大主通道和城区主干道灯杆广告拆除工作入手,拆除灯杆广告3819块。突破整治“最难点”,针对商业地段交通流量大、人员流动密集的实际情况,实施夜间错峰拆除,对面积大、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广告,予以分步拆除。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专项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对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了甄别,将报刊亭、阅报亭等户外广告予以保留,共计1422块,并对其余户外广告制定了整治拆除方案。如岱山县对辖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户外广告先行拆除,对企业、私人等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积极协商,对未审批及超期设置的限期要求其自行拆除。新城“拆改”结合对海天大道勾山段各大商业广场各类户外广告,邀请上海设计院进行统一设计、审批更换。
(三)是坚持“一把尺子”依法推进。除属合法审批期限内的15块户外广告(仅占比为千分之一)及予以保留的报刊亭、阅报亭等户外广告外,对其余所有违法户外广告实施“零容忍”,做到应拆尽拆。特别是在舟山市高杆广告拆除中,由于涉及多方利益,长期以来难以“根治”。然而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经过各地的攻坚克难,21个高杆广告全部得到拆除,为依法整治树立了标杆。
三、“赶超式”提升,打造干净美丽花园城
(一)是自加压力比着赶。主要领导上一线督阵、指挥,有效推进工作,一线执法队员放弃节假日,5+2,白加黑,勇打硬仗。如在普陀区沈家门一处十余层楼高宾馆的灯箱广告拆除中,遇到业主故意倒水阻扰整治的情况,通过教育劝导及公安的制止,拆除得以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建立整治微信群平台,及时晒成绩、晒实效,大家比速度、比力度、比进度,在舟山全市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拆除氛围和气势,持续掀起了一个个整治的高潮。
(二)是对标先进学着赶。组织全市宣传部门、综合执法系统单位负责人赴杭州市考察学习主干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及户外广告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同时对标杭州等城市,出台《舟山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和招牌指示牌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舟山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户外广告设施。
三是边促边改督着赶。根据户外广告整治分批任务清单,建立“实景对比、实地认证”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督查机制。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领导、新区督考办、整治领导小组等牵头组织实地调研和督查10余次,下发了督办任务清单100余份。同时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一次统计汇总各地整治工作进度,形成书面报告,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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