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 这三个城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地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最后一公里”工作。
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4月底,全省完成C级危房治理改造117781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6.4%。其中拆除(新建)的33459户,修缮加固41854户,腾空防控42468户。尚有4274户未彻底解危,其中防控未腾空4008户,未防未治266户。各地治理改造率分别为温州市100%、湖州市100%、金华市100%、绍兴市99.9%、宁波市99.1%、嘉兴市99.1%、台州市97.3%、杭州市96.0%、舟山市95.4%、衢州市93.8%、丽水市90.6%。从治理改造情况看,温州市、湖州市、金华市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杭州市、丽水市、宁波市、嘉兴市治理改造进度明显加快。
具体详见下图
2018年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率
一
下步工作,一要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任务。各地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加快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进度。尤其是丽水、衢州等地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进度滞后县(市)区和镇村的督办,确保全省治理改造进度6月底前圆满完成。
二
二要广泛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宣贯。各地要结合《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挂图、发放手册和现场咨询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和农村建筑工匠普及农房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三要认真做好农房信息调查录入。各地要抓紧开展农房信息调查录入工作,建立完善农房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房基础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农房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督导,努力为下一步第二轮农村危房排查及治理改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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