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多方取经 嘉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妙招
近年来,为解决老年人上下楼梯困难的问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日益被各地政府重视。目前,全国已有广州、厦门、福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等多个城市正通过多种方式、不同程度地推进该项工作。结合嘉兴市实际情况,2017年12月下旬,嘉兴市建委组织有关人员赴杭州、宁波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工作经验。
杭州、宁波两市试点经验
“一号”工程 试点先行
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起步于2010年,由于涉及面广、配套政策滞后、可借鉴经验少,前期进展缓慢。自2017年以来,杭州市加快了此项工作的进展步伐,当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被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列为“为民办实事”的“一号”工程亲自来抓,2018年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责任下沉、试点先行”的要求,从搭建组织机构、出台配套政策、明确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齐头并进开展工作。自2017年 8月在上城区、江干区两区先行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有3台电梯建成并投入使用,另有44台电梯加装正在施工中。
宁波市从2016年底正式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从部门职责、抓好试点、政策保障等方面入手,取得了一定进展。自2017年11月在孔雀小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有2台电梯建成并投入使用,另有1台电梯正在施工中。
建立机构 制定政策
杭州市做法为选择试点区域先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出台了《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副市长牵头,各区政府一把手、各有关部门及管线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正处级的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中心承担;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区级资金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工作。
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联合其他十六个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在下属的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属地住建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受理申请、联合审查等工作;街道、社区等做好提前介入、沟通协调等工作。同时,宁波市建立了房屋条件负面清单制度。
明确机制 合力推进
针对加装电梯业主意见统一分歧、资金筹集分摊、许可事项审批等难题,明确了在加装电梯中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角色及职责,制定了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确立了“业主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贴”原则,推出了多项人性化服务举措。
一是明确实施主体。杭州、宁波两市均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由业主对加装电梯方案、加装资金分摊、维护管理费用分摊自行协商确定,做出最终决策,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城市的参考比例。
二是明确业主意愿。杭州市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要求加装电梯需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协议,且在公示期间相关权利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即零阻挠、零反对。宁波市突破性地明确两种申请方式及意见征询比例:以幢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本幢“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协议;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后签订协议;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涉及到利害关系业主的,还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业主意见。
三是明确性质认定。杭州、宁波两市均将加装电梯行为认定为特种设备安装行为,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在顶层设计上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程序。
四是明确联合审查。杭州市在确保房屋安全、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装电梯审批程序由区政府协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以联合审查意见代替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提高审批效率。宁波市实行“零许可”审批制度,在联合审查时只要得到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综合执法四部门联合签署同意意见,就视为加装电梯申请成功并由住建部门出具会议纪要,其他涉及部门以会议纪要代替部门审批文件并开展相关工作。
五是明确建设资金筹措。杭州市明确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费用由业主自行协商后按比例分摊共同出资;同时,给予每台电梯20万元的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管线迁移费用由政府承担5万元/台,超出部分由各管线单位分担。宁波市推行竞争性财政奖励制度,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并规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加装完成且已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按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2019年以后根据各区上报计划情况再研究相关政策。
嘉兴市工作开展情况
嘉兴市各县(市、区)中目前仅有海宁、平湖、南湖区各有一台加装电梯。
杭州、宁波两市的做法是将加装电梯行为认定为特种设备安装行为;而海宁、平湖是由规划部门牵头,按照增设房屋配套,以建设工程的方式开展的。在业主自愿并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需按照建设工程有关规定报批报建,同时由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加强监督管理;所装电梯均为外挂垂直轿厢式电梯,所需资金均由相关业主自筹解决。
南湖区秀城公寓加装电梯采用方式与其他市(县)不同,为在楼道内分段式安装踏板扶梯,由业主自发并自筹资金改造。
虽然县(市、区)前期对加装电梯有过尝试,但对标杭州、宁波两市成熟做法,仍有很大不足,如:电梯加装工作中存在图纸缺失、电梯主体抗震是否达标、消防隐患等问题。此外,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与上位法是否相符,以及房屋在加装电梯后结构是否安全目前还存在不确定因素,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大规模展开。
对嘉兴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几点认识
与杭州、宁波两市所做工作相比,目前嘉兴市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尚存在一些“盲区”,主要是:群众具体需求未全面深入掌握、可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底数不清、可加装电梯层数不清、政策层面尚处空白等。结合杭州、宁波两市的先进经验和该市部分县(市、区)已开展的相关探索,嘉兴市建委认为从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角度出发,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业主主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行“业主主体”原则,主要体现在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所在单元、幢或小区的相关业主。申请人应就电梯加装方案、加装资金分摊比例、后续管理方案及费用分摊等事项自行协商确定,做出最终决策。申请人提出加装电梯申请时,需达到对应单元、幢或小区业主双三分之二同意和无实质性反对意见。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委托业主委员会、市场化主体作为代理人实施加装电梯工作。
二
社区主导
街道、社区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并设置专人专岗。在工作开展前,做好既有住宅现状摸底调查、试点选取及宣传指导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交的资金分摊方案、电梯加装方案、公示情况、后续管理方案等做好初步审核、业务指导以及矛盾调处等工作,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上报项目推进及成效信息;在电梯投入使用后,对电梯的运营管理进行相关工作协调。
三
政府引导
一是研究制定市级层面的实施意见,明确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实施主体、资金筹措、审批程序、实施加装、管理维护等相关事项。
二是分别成立市、县(市、区)两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统筹领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部门众多(包括建设、国土资源、消防、质监、行政执法、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20多个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全程参与,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支持、管线移位、设施设备改造等工作,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通道,推动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
市场机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需求量大、专业技术和工作协调要求高,为便于实际操作,探索“第三方代理”模式,即在加装电梯工作中引入保险公司、电梯生产企业等第三方全程代理加装电梯事前、事中、事后等相关工作。此外,还可以探索“共享电梯”模式,由业主申请,第三方免费加装,业主在电梯使用全周期内有偿使用,并由第三方负责做好电梯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等工作。
推动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推进该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总体上计划分三步走:
一
2018年——启动年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建议市政府成立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属地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
二是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重点开展既有住宅现状摸底调查工作,同时,结合摸底调查情况制定负面清单,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三是研究起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并拟定三年工作计划。四是研究制定工作考核机制。
二
2019年——试点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由各县(市、区)选取条件比较成熟的典型住宅小区开展。试点过程中,允许较为宽松的政策支持和绿色通道,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并联”审核工作机制。在确保房屋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政府协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以联合审查意见代替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
三
2020年——推进年
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推广试点经验,根据财力保障和业主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增加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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