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目标任务提前半年完成
2016年11月,省政府开展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两年专项行动,提出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C级、D级农村危房的治理改造。截至6月底,各地通过拆除、新建、修缮加固、腾空防控等措施,累计完成农村D级危房治理改造77796户、涉及公共安全C级危房治理改造3512户、C级危房治理改造122103户,合计203411户,提前半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两年目标任务。
★瑞安拆除前
★瑞安拆除后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全面开展全省农房排查行动,逐一了解地址、建设年份、结构、层数等信息,并通过省农房信息平台形成“一户一档”,实现全省农房排查全覆盖、危房鉴定全覆盖、危房“一户一档”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912.8万户,发现疑似危房31.9万户,鉴定31.9万户,鉴定率100%,鉴定为危房的共计20.3万户(其中C级危房12.5万户、D级危房7.8万户),占排查总户数的2.2%。
各地坚持“腾、拆、修、控”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拆除87572户,占任务总数的43%;修缮加固67101户,占任务总数的33%;腾空防控48738户,占任务总数的24%。
安吉县、文成县积极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农房建设管理责任不明确、规划设计源头管控不严、施工质量安全缺乏监管等问题。如安吉县积极创建基层国土规划联合办公机制,在乡镇(街道)统一成立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实现“联合办公、统一审批、综合监管”。文成县在乡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增挂乡镇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并在乡镇“四个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组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从审批到最终发证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监管平台由乡镇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国土所、住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机构力量组成,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乡镇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
△一是建立督查机制。2017年7月和12月,省建设厅派出5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了解各地工作部署、排查鉴定、治理改造和风险防范等情况。
△二是建立通报机制。温州市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已开展7轮专项督查;绍兴市每月进行通报;衢州市每月督查,每月通报排名;台州市实行每月督查打分排名;建德市每半个月进行跟踪督查;缙云县发挥“找茬大队”和基层作风巡查小组的作用。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杭州、温州、绍兴等地把治理改造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宁波市把治理改造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舟山市将治理改造列入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十大攻坚行动之一。
△四是建立监管机制。温州市对腾空危房一律落实“四个措施”,即设置警示标识、停水、停电、封堵门窗;衢州、舟山、台州等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监控。
二、下一步工作
全省平均腾空防控率为24%,其中高于平均率的有丽水43.7%,衢州37.1%,杭州34.5%,湖州28.5%,宁波25.6%。下一步,省建设厅将督促以上地方加强腾空房屋监管力度,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腾空防控比例,切实巩固治理改造成果。
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机制,将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纳入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范围。同时,建立常态化、网格化的安全巡查制度,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农房倒塌引起的群死群伤事件。
推动各地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按照《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规划管理、落实农房设计、规范农房审批,强化施工管理和农房验收,着力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厅村镇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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