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以四大举措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杭州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美丽城镇建设作为高质量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有力抓手,落实试点先行、民生需求、要素保障、智慧管控“四大举措”,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总体要求,早谋划、早部署,于2019年率先出台《杭州市美丽城镇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梅城镇、义桥镇等27个美丽城镇示范创建试点,全面实施“五美”五大类354个项目,至2019年底完成投资额近115亿元。桐庐县分水镇、瑶琳镇、百江镇和合村乡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四家乡镇卫生院成立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并与杭州市一医院实行合作办医,有效提升基层单位医疗服务能力;钱塘新区前进街道打造“万亩千亿”大平台,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导向,努力推动“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生命健康”三个“万亩千亿”产业落地见效;淳安县汾口镇、西湖区转塘街道(龙坞)等在雨污分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上实现全覆盖;萧山区临浦镇、余杭区瓶窑镇等精心打造舒适便捷的高品质镇村生活圈体系。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为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群众对杭州市前期示范创建试点工作的接受度和满意度,2019年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29个样板培育乡镇(街道)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结合美丽城镇建设“五美”要求,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整治、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广泛收集当地群众的评价数据,成功获取样板2100余份,梳理整合问题110个,收到各类意见建议58条,涉及公交出行、医疗配套、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杭州将上述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函告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吸收并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使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相适应。
率先出台资金政策
市建委和市财政局联动发力,加快建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资金要素统筹配置机制,出台《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对成功创建市级样板的乡镇(街道)给予每个200万元的奖励;对于成功创建省级样板的乡镇(街道)再给予每个30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奖补资金管理进行细化规定,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为下阶段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余杭区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拟定了全区美丽城镇建设资金分摊政策,采取国有公司筹集承担、相关平台承担、区财政和镇街比例分摊等形式整合各方资源保障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临安区明确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政策,对镇街创建成果达美丽城镇基本要求的,项目经费由区财政和镇街按投资总额6:4承担;创成市级样板镇的,按7:3承担;创成省级样板镇的,按8:2承担,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建德市采取基础保障资金“一个保底”,实施再奖补、重点倾斜、扶持增收“三项措施”,对创成省、市级样板镇的,在上级奖补基础上,最高按1:3配套再奖补。
全面助力复工复产
创新运用数字赋能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将“杭州健康码”全面应用到美丽城镇智慧化管控中,统筹管理城镇居民生活、企业复工复产。今年“美丽城镇”建设安排项目611个,已开工441个,开工率72%,完工291个,完工率48%,目前在建150个项目已全面实现复工。建德市梅城镇依托城市大脑智慧管理平台的研发成果,使用电子登记系统对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快速采集出入人员信息,提高了防疫工作效能,同时对复工企业采取数据“可视化”的手段,缩短了复杂的报送路径,实现信息收集一步到位,数据处理实时进行;萧山区宁围街道运用“宁聚蓝”智慧治理平台,强化流动人员的防疫管控;临安区河桥镇派专员走访复工的28家企业、4家建筑工地,指导企业注册使用“复工宝”,通过数字化平台,精准掌握企业复工人员信息和防疫物资储备,做好每日信息更新上报,助力企业以最快速度实现安全复工。(省美丽城镇办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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