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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美丽城镇办“美丽讲堂”第六期开课

浙江建设 2022-08-03


  为提高各地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月20日,省美丽城镇办“美丽讲堂”第六期邀请了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余建忠,围绕如何高质量编制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作直播专题讲座。全省各级美丽城镇办、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在线同步观看。


  余建忠副院长结合具体案例和自身参与规划设计的经历经验,对美丽城镇样板镇行动方案编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他指出,由于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及规划思维、规划理念的缺失,部分地方在编制行动方案时存在规划设计不合理、地方特色不明显、建设方向有偏差、体制机制创新少等问题,与美丽城镇建设理念有所偏差。



  针对存在的问题,余建忠强调了在方案编制中坚持生态文明、以人为本、城乡融合的新时代“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性,并分享了与美丽城镇建设相关的十个规划理念:城市的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和非基本要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智慧城市与“城市大脑”、未来城市和未来社区、韧性城市(低冲击影响开发模式)、有机更新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城市空间重构与TOD模式、商贸综合体(城市核)。 



  围绕文本规范性、方案创新性、聚焦民生与体制机制三大方面,余建忠突出强调了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的技术要点,表示要坚持开放共享、功能复合、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特色发展的原则,保持底色,擦亮本色,彰显特色,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做好现状评估,明确目标定位,找准补齐民生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发展路径的转型。


  最后,余建忠对如何以特色化发展引领美丽城镇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意见。他提出,要始终坚持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秉承时代性、地域性、特色性原则,构建与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美丽城镇空间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适应城乡居民需求的高品质人居环境和适应城乡要素快速变动的结构体系,激发城镇经济产业发展活力,推动城乡要素共通、产业共融、服务共享、品质共筑,让城镇更增绿色、更加畅捷、更为宜居、更有温度、更显智慧。



  本次美丽讲堂为各地进一步修改完善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也使大家对如何结合新理念、采取新策略、探索新路径,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城镇有了新认识。(省美丽城镇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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