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增加、最高奖励300万!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拟修改
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
4月12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省科技厅牵头对现行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修订,《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梳理了解到,为奖励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我省现行的《奖励办法》是2000年颁布施行的,其中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则将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进行了扩展,从3类增加到了5类,分别是: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新增加的两类奖项如何界定?
《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重要科学发现,是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省技术发明奖则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重要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科学技术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50项。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1次。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以下3类单位或个人提名:(一)省辖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二)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部门;(三)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组织机构和专家学者。对提名机构、提名专家学者实行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奖金标准为30万元/个。
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应参照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省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列支。
此外,《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我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人员给予配套奖励。配套奖金数额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规定,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列支。
【链接】如何反馈建议?
省科技厅明确,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公众对《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方式:hnskjtjib@163.com
责编:任浩鹏丨审校:陈筱娟丨审核:徐姣
监审:万军伟丨监制:王鲁峰
推荐阅读1超纯、超薄、超厚、超硬、超宽!河南新材料产业“超”有看头2年内98家拟IPO企业撤单,哪类企业“弃考”最多?
3注册资金150亿!中豫航空(河南)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