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杀人的锅推给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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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网上热传一份视频,画面中,有一黄衣一黑衣两女子站在水边,当黄衣女弯腰系鞋带时,黑衣女突然将黄衣女推入水中,黑衣女也随之落水,两人在四溅的水花中混乱挣扎,逐渐沉没。
网传南京一女子将闺蜜推入水库双双溺亡 图源:微博@现代快报
江苏警方随即通报,这是于21日发生在南京溧水区一水库的不幸事件,当事者黑衣女史某某与黄衣女刘某某已溺水身亡。二人曾为同事关系,其中推人的黑衣女史某某生前患有抑郁症。
看了视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第一时间就会怀疑内容的真实性。说实话,即使是警方通报,也没能完全打消我的疑虑。
从视频的拍摄角度和清晰度来看,不像是那种远景的监控摄像,倒很像是有人在近距离跟拍的。
如果这是有人刻意摆拍的一条假新闻,那玩笑可就开大了。而且,要是我们再据此发表一大通议论,甚至还公说婆说,形成激烈争论的局面,那就显得太可笑了。
又或者,如果视频是有人偶然拍到的,那么看起来拍摄地与落水地并不远,拍摄者为什么不去救人?
实在不能怪我们多疑,说起来,在如今这个所谓自媒体时代,资讯发布与传播的门槛实在太低了,鱼龙混杂之下,鉴别真伪的大部分责任就都移到了我们读者的头上。
所以,遇到任何一条消息,尤其是那种格外违背常情或耸人听闻的恶讯,我们都免不了要心存警惕,学会了宁可让子弹飞一会儿,因为情节反转乃至逆转的事例层出不穷,已经浪费了我们太多的口水和表情。
当然,如果这个视频内容与警方所通报的情况一致,那么我们就是透过这个视频,远程目睹了一起恶性杀人事件。
不知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初看视频,因为当事人戴口罩的缘故,又加之相关新闻中反复提及“闺蜜”杀人,所以一时会以为,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这样,在触目惊心之外,更有一种暗黑的震悚感,心间瞬时闪现的念头是:人心怎么可以如此深不可测?
可是,看到警方通报中说,两个人的年龄分别为43岁和47岁,我们的观感不知不觉就变了,甚至有人可能会不厚道地暗暗松一口气。尽管触目惊心的痛感还在,但更有一种岁月的滞重感袭上心头。凭经验,我们可以想象,一定是时间的长期磨损与消耗,让那样一个人的生命失去了光泽与弹性,恶之花在内心腐烂,发出臭气与戾气,这可能就是悲剧发生的心理原因。
可以相信,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在这起恶性杀人事件背后,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会逐一浮出水面。这种矛盾与冲突,一定都在常识范围之内。
如果不是因为受到这个视频的冲击与刺激,健忘的我们,对其前因后果,可能过不上一个星期,就会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而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除了视频带给人的直接刺激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警方在通报中所说的,推人者“生前患有抑郁症”。
对此,我也同样抱有轻微的怀疑态度,这么短的调查时间,其他各种关键情况都还没有摸清呢,就单说推人者“患有抑郁症”,这是否足够准确呢?
要知道,说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情绪低落,看啥烦啥,什么也不愿意想,什么也不愿意做,这叫陷入了抑郁情绪。这种抑郁情绪,是每个人一生当中都免不了要经历和体验的。
而抑郁症可就完全不同了,它是一种临床精神类疾病,与大脑内多巴胺、血清素等各类生物化学物质分泌失调有关,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检测,包括生理和心理指标的检查与测量,才能最终确认的。
抑郁情绪可以自我宣布,抑郁症则是不可以自我宣布的。同样,你说一个人经常表现出抑郁情绪来,这没问题;但你要说一个人患有抑郁症,那可是要有医院提供的专业诊断书才算数的。
因为警方提供的这一信息,据说,还有评论者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发问:“抑郁症患者也会杀人?”正是这类疑惑,引发了连绵不绝的各种热议。其中,不少善良的人担心,如果这样把杀人的罪名安到抑郁症头上,那岂不是说,万一谁身边有人患上了抑郁症,那还要格外提防他/她莫名其妙地杀人?
实际上这种担心是毫无必要的,心理学家唐映红的分析一语中的:即使警方通报的信息属实,也绝不能说是抑郁症导致了她动手杀人,最大的可能反而是,造成她抑郁症的,和造成她动手杀人的,恰恰是同一种压力情境和绝望感。
也就是说,是什么造成了她的抑郁症,也就是什么导致了她杀人。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江苏警方在完成充分调查之前,在初期通报中挂上一句推人者“生前患有抑郁症”,就是没什么必要的了。让我来猜,没准是因为有太多官员自杀时,通报中往往都要提及死者“生前患有抑郁症”,结果这么搞来搞去,他们已经习惯了,好像不加上这样一句,就有什么不对劲似的。- 推荐阅读 -
值班主编 | 刀哥 值班编辑 | 小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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