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为什么要向法官行贿?
笔者电脑上存放着一份判决书,载明原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文生律师因向时任深圳市中级法院院长黄常青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笔者核对了一下时间,黄常青于2015年4月2日被深圳市纪委立案审查,蔡文生于2015年7月23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明显属于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那种。
网传蔡文生是黄常青的铁杆麻友,甚至当地曾经流传着“龙岗的官司只要找蔡律师肯定能赢”的神话。
判决书中有黄常青一段很长的证人证言,历数了蔡文生多次向其行贿并谋取利益的经过。
世事迷离,其实所谓铁杆朋友云云,也不过如此。试问一个靠受贿牟利的官员,哪里会有什么朋友义气。与这样的人组合在一起,无非是沆瀣一气、相互利用。大难来时,铁定会相互拉过来垫背。
中国人历来喜欢攀附权贵,除去有利可图之外,往往还有一层虚荣在里头。蔡律师想必也曾荣耀一时,以自己手眼通天傲视同侪。只是命运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曾经的靠山,转眼变成了祸端。
我们不齿于蔡律师的行为,同时也在为他惋惜——大好的人生,就此葬送!
有句话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凡俗社会,站在道德高地挞伐别人容易,做到洁身自好却很难。当我们审视周边时,一定会发现,蔡律师绝不是个例。
2016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的爆雷,13名法官涉嫌收受贿赂枉法裁判,案件涉及两名副院长。随后,宜昌亦查出法官系列腐败案,宜昌中院7人涉嫌收受律师贿赂,私分“赞助款”。
另据不完全统计,仅仅是2019年(今年的不算),法院系统至少就有以下法院领导干部被查: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曾任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融鹏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田波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克伦(曾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
上述腐败案件中,不乏律师翩翩起舞的魅影。
律师辛辛苦苦赚来几个代理费,凭什么要送给法官?为什么有些律师甘愿冒纪律处罚甚至是刑事制裁的危险去行贿法官?
一位律师给出的答案是:
法官有崇高的地位、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却享受着较低的薪金待遇,在他们眼里,律师个个都是富得流油的角色,收他们几个钱如同在他们身上拔几根毛,心安理得!律师为了与法官搞好关系,也愿意投怀送抱。因为在中国打官司很大程度上靠与法官搞好关系。就算法官不枉法裁判,他手里有自由裁量权,有玩弄各种司法程序的技巧。一旦得罪他们可谓寸步难行,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律师要一辈子与他们打交道,得罪他们无异于找死!
据说,宜昌法官腐败案件爆雷后,有人想请一位未涉及此案的律师谈谈涉案律师的有关情况,不想该律师竟一口回绝:“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关于这个案件我不能给你提供任何线索,因为我还要做律师、要吃饭,你应该理解,这是干我们这一行的游戏规则。”
好一个“游戏规则”!勾兑常态化,官司人情化,难道这就是我们的司法现状?
律师不想找死,就得遵守“游戏规则”。
也许这位律师的看法有一定局限性,但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律师群体对于法官人格的怀疑。
应该说,尽管行贿与受贿是一对孪生兄弟,但根源在于受贿一方。虽然不能说权利是腐败的源泉,但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欲绝恶竹,须斩其根。司法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7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出席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并讲话,宣布新一轮政法系统正风肃纪工作全面启动,誓要清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斩断祸乱中国法治进程的黑手。
我们都在期盼着一个理想法治社会的到来,但是社会的进步需要每个人一点一滴的努力,形成浩浩荡荡的合力,让那些地下“游戏规则”无藏身用武之地。
在此,也希望律师同仁能够摆正位置,廉洁自律,不为司法腐败推波助澜,也避免因司法腐败案件被牵涉其中。否则,泥足深陷,断送了自己,坑害了家人,抹黑了社会,悔之晚矣!
后记:
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实在让人痛心,说明我们的法治源头正在受到污染。
曾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位中国当事人请一位美国律师打官司,开庭之前当事人对律师说:“是不是要给法官打点打点或者请法官出来吃餐饭?”美国律师听了大惑不解:“你是不是想输官司啊!你要那样做,官司不用打你就输定了。”拿到判决书时,中国当事人果然赢了官司,美国律师很是奇怪,他没有料到对方会输得那样惨,他问中国当事人有何诀窍,中国当事人告诉他:“还不是因为我给法官送了礼。”“你给法官送礼?”美国律师瞪大了眼睛。“是的,不过不是以我的名义,而是以对方的名义。”
美国给法官送礼输官司,中国给法官送礼赢官司,这是两种文化背景下映衬出的巨大反差,也许能够反映出司法恶习难除的万般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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