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保安心!这份新冠赠险全校师生均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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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赠险
本轮疫情中
交大师生同心战疫 共克时艰
为更好地给师生提供保障
新华保险推出新冠赠险活动
我校师生均可领取
保险时间长达90天
快来领取吧!
“新安宝,保安心”
保险赠送活动
责任释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
(扩展责任)
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新华保险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残疾保险金
(扩展责任)
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新华保险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残疾保险金,且给付规则与所适用条款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规则相同。
被保险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伤残且身故的,新华保险只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之一或身故的,新华保险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或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伤残且身故的,新华保险只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二者中之较高金额的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意事项
保险期间:90天,领取成功次日零时生效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含)-65周岁(含)
领取份数:每人限领取一份
领取对象:全体师生
特别提醒
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保险期间为一年,生效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A方案、B方案中均包含保额10万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教职工如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身故,新华保险按合同约定的10万元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如果教职工同时是在“新安宝”90天的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此导致身故,新华保险按合同约定再给付2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身故保险金。
教职工如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相关诊疗费用均可获得理赔,保险金额为A、B方案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险金,具体保障责任如下:
领取方式
本保险为个人保险,需通过邀请链接领取,请有需要的师生向本部门工会和学院获取渠道,免费领取。
如有问题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新华保险交大服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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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保险
编辑: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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