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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洪涝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因受台风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顺利度过难关,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2019〕16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台风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因近期台风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2023级拟录取新生。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受灾学生向辅导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审核后如实填写《福建农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核实,根据受灾程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将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情况汇总填写至《XX学院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补助金发放方式参照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执行,2023级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困难补助。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洪涝灾害期间受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并建立信息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实时跟踪;对于受灾的2023级新生,请各学院做好关心慰问工作,做好绿色通道、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困难认定等资助政策的宣传。
2.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请各学院于8月11日前将申请校级困难补助的学生提交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同步完成。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4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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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