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乱赋红码事件的处理通报公布了,就像对唐山打人事件通报一样,很多公众对这个通报也有很多疑问、不满。
如这几个人这样做的动机、目的是什么?他们有这么大的权力吗?为何还会牵涉到郑州以外的4个市?他们哪来的客户信息?为何还有烂尾楼业主等也被乱赋红码?
当然,舆论最不满意的是普遍认为对这些当事人问责太轻了,认为不能自罚三杯,甚至认为应该官民同罪。
为什么呢?一方面从理论上,滥用健康码性质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可能比唐山事件还严重,如我之前文章《河南烂尾楼业主也被赋红码?随意强制赋红码涉嫌严重违法》所言。
首先,这直接影响了被赋红码的人的正当权益,他们的出行、到公共场所等权利因为红码而受到严格限制,形同软禁,甚至因此被隔离。
其次,这也严重影响了民众对健康码的信任,扰乱了防疫大局,也影响了公信力。
众所周知,健康码是现在疫情防控的基础“设施”,是疫情监测的基本依据,如果健康码与健康无关,那如何让人们信任健康码,也让疫情防控失去了基础。
“它不是权力任性,而是权力犯罪,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非法拘禁人民的工具,将疫情防控措施当作压迫人民的枷锁。”
因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接受财新采访表示,此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涉及《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而非像通报中所言只是违反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转码规则。
即此做法涉嫌违法而非仅仅违规,所以必须严查严惩,以儆效尤。
而从现实来看,如果民众在健康码问题上违法,将会遭遇严格处罚,如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被拘留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甚至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应严惩。
所以,于法于理于情都应严惩滥用健康码滥用健康码滥用公权行为,否则后患无穷,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截图自千千发言公号文章)
因此,此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更加严查严惩,必须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尤其是应该举一反三,“把依法依规放在心头,真正维护公众基本权利,应该成为所有政策决策者的一根‘准绳’”。
自己的利益也需要自己来捍卫,我们公众对于这种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也必须揪住不放监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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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这几个人这样做的动机、目的是什么?他们有这么大的权力吗?为何还会牵涉到郑州以外的4个市?他们哪来的客户信息?为何还有烂尾楼业主等也被乱赋红码?
当然,舆论最不满意的是普遍认为对这些当事人问责太轻了,认为不能自罚三杯,甚至认为应该官民同罪。
为什么呢?一方面从理论上,滥用健康码性质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可能比唐山事件还严重,如我之前文章《河南烂尾楼业主也被赋红码?随意强制赋红码涉嫌严重违法》所言。
首先,这直接影响了被赋红码的人的正当权益,他们的出行、到公共场所等权利因为红码而受到严格限制,形同软禁,甚至因此被隔离。
其次,这也严重影响了民众对健康码的信任,扰乱了防疫大局,也影响了公信力。
众所周知,健康码是现在疫情防控的基础“设施”,是疫情监测的基本依据,如果健康码与健康无关,那如何让人们信任健康码,也让疫情防控失去了基础。
“它不是权力任性,而是权力犯罪,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非法拘禁人民的工具,将疫情防控措施当作压迫人民的枷锁。”
因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接受财新采访表示,此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涉及《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而非像通报中所言只是违反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转码规则。
即此做法涉嫌违法而非仅仅违规,所以必须严查严惩,以儆效尤。
而从现实来看,如果民众在健康码问题上违法,将会遭遇严格处罚,如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被拘留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甚至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应严惩。
所以,于法于理于情都应严惩滥用健康码滥用健康码滥用公权行为,否则后患无穷,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因此,此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更加严查严惩,必须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尤其是应该举一反三,“把依法依规放在心头,真正维护公众基本权利,应该成为所有政策决策者的一根‘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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