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作者 | 红拂
来源 | 浮生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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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段看起来极不般配的婚姻,如能持续一生,总有种外人看不懂的深情。
01
他是鼎鼎大名的胡適之。那年,他27岁,娶了比他大一岁的妻子,举行了简单的文明婚礼。
婚礼是文明的,婚姻本身却很旧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是风度翩翩的新式才子,她是只读过私塾、相貌平庸的小脚女子,这样的结合,令很多旁观者替这位“新文化孕动”的领秀不值。
旁人对他们婚姻的猜测、风传和议论一直都未停止。可他们的日子却一直在过下去,直到他生命的终点,她依然是守候在他身旁的妻子。
好事者风传她是母老虎,他很惧内。他也不以为意,甚至拿这事开起了玩笑。他属兔,她属老虎,他常开玩笑说:“兔子怕老虎。”还因此流传了这样一则笑话。有一次,巴黎的朋友寄给胡适十几个法国的古铜币,因钱上有“PTT”三个字母,读起来谐音正巧为“怕太太”。胡适与几个怕太太的朋友开玩笑说:“如果成立一个‘怕太太协会’,这些铜币正好用来做会员的证章。”
一个真怕太太的男人,可有心情玩这种俏皮?一个真怕太太的男人,在外头有了风流韵事,一定会想方设法瞒到死。
谦谦君子如适之,也流传过五六段风流韵事。其中唯一可考的是与曹诚英的热恋,似乎竟威胁到了他的婚姻。有人亲眼目睹她气愤之下将一把裁纸刀向他掷去。(参见石原皋《闲话胡适》)
02
她这怒极一掷,虽未掷中,却由此得了个母老虎的名声。我猜,她心中也是苦过的,为了他的背叛。
她芳名江冬秀,原本也是大家闺秀出身,旌德江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她外祖父曾官至翰林。
不同于周树人的朱安、徐志摩的张幼仪,她在名动天下的胡适面前似乎从未有过自卑和小媳妇般的委屈。许是因为他是温润如玉的,而她是开朗泼辣的。
她爱笑,烧得一手他爱吃的徽菜。刚结婚那几年,他们的日子在平淡之中不乏甜蜜,他教她认字,以她的口吻写诗。他们不是戏台上的才子佳人,却是不乏快乐时光的夫妻。这段婚姻中,他不将就,她不委屈。
闲暇时,她爱打几圈麻将、读读武侠小说。也许她天资聪颖,在麻将桌上是长胜将军。赢了钱,用来补贴家用。
她是慷慨大方的。抗占那会子,他在米國担任大使,她独自在国内带着几个孩子,日子过得颇为窘迫。他寄回来一千大洋,她马上就把钱分给了穷苦的乡邻,这个五十、那个一百,再捐给某学堂两百,顷刻间便千金散尽不复来。
她也是懂得他的,总劝他别当官、安安心心做学问,怕官场庸俗毁了他的人格与思想。仅此一点,也可见她并非凡俗女子。有几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飞黄腾达,好做夫人?
她的不同凡俗之处,好事的外人无从领略,他却是一清二楚。他曾写信夸赞过她的乐善好施,就任大使前也曾向她恳切请缨,让她明白不是他爱当官,而是为情势所逼。大义,她是懂的,欣然同意。他孤身赴任,她独自带着孩子留守,毫无怨言。
他请人修建祖坟,由她主持事务。修成后,他撰写碑文:两世先茔,于今始就;谁成其功,吾妇冬秀。有36枚博士头衔的他,是敬重她的。
他在世间成就不朽功业,她在家园相夫教子。这样的日子,于她,也许是十二分地满意。奈何,这世上,从来没有十二分满意的事。他们之间,有过裂痕。
03
裂痕的芳名,叫曹诚英,字佩声,是一位相貌妩媚的佳人,更是一名聪慧过人的才女。他们的婚礼上,15岁的她是伴娘。她的姐姐,是他的二嫂。
许是婚礼上二人之间已有好感,此后一直鸿雁传书。直到1923年,他南下,曹诚英夫妻及汪静之等人陪他游西湖。这一次,他对曹诚英有了别样感觉。他的《西湖》诗看似在写西湖的美丽撩人:“轻雾笼着,月光照着,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于是,“只觉得伊更可爱,因而不舍得匆匆就离别了。”这个“伊”,怕不只是说的西湖。
此后,曹诚英信中不再称他“适兄”、“适哥”而改称“穈哥”(胡适原名嗣穈),语调也颇亲密。他6月初再到杭州,游过清幽僻静的烟霞洞后,决定不再住旅馆,搬进烟霞洞养病。他带着侄儿胡思聪在烟霞洞住了三个多月,恰逢曹诚英放假,他们整日下棋、赏桂、爬山、游湖,他给她讲莫泊桑……这就是他一生最销魂的烟霞之恋。
这段恋情,他也没打算瞒人,毕竟那个年代,新式男女们个性之张扬,比之今日不遑多让。
04
她知情后,气愤之下向他掷了裁纸刀。此后,他依旧寻空便同曹诚英出双入对,并不十分避讳。
1931年,他在协和医院割盲肠,曹诚英来看他,躺在他的枕边,被她撞了个正着。她三天没理他,之后他再三申明:我之后见着她没理过她。
就这样,一段烟花般绚烂的恋情渐渐平息。1934年,曹诚英赴米國留学。他写信请米國的红颜知己韦思莲,拜托她照拂曹诚英。两年后,他在给韦思莲的信中说:“自从她离开中国以后,我就没写信给她。你信中所描述的她相当正确,她的确是一个人人哄捧、夸她有小聪明、被惯坏的孩子。”
当初热恋过的女子,在他心中,竟是个“被惯坏的孩子”。爱情最初的绚烂绽放过后,聪明如胡适,自是渐渐看出了双方的性格差异。也许,这就是他对这段感情最终放手的原因,也许,他从开始就打算放手。世人眼中的“圣人”胡适之,在感情方面,也只不过是一名寻常男子,既留恋婚姻的舒适温暖,又忍不住去寻找一点刺激。
05
对他颇受关注的婚姻,他曾在日记里写道,“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吃饭,饭时大谈,谈及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负旧约,是一种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原因。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个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并没有什么大不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
他是务实的,婚姻于他而言,不必是一场才子佳人的对手戏,不必有热烈的爱情关系,而是平平淡淡、你敬我重过日子。
他的浪漫,不过如昙花一现。他不愿使(母亲)等几个人终身痛苦,可也许,却叫曹诚英终身痛苦。
06
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段看起来极不般配的婚姻,如能持续一生,总有种外人看不懂的深情。近一个世纪以来,旁观者为胡适不值,甚至不惜编造持刀相胁的故事,将江冬秀贬低为一名无知无识、沉迷麻将的悍妇。真相,对很多人并不重要,他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
至于因这段婚姻,将胡适的私德抬至圣人的高度,将私德与公德、私德与规则关联、混同,而大谈精英的道德准则决定社会规则,纯属无稽。没有人是完人,公德无亏如胡适,私德也曾有失。胡适之所以推崇规则,就是不愿看到道德审判成为一场场没有门槛的狂欢。文明与野蛮的区别,就在于在野蛮世界里,一切都能杀人,包括道德。还有什么道德,能比珍惜生命更道德?什么文明的规则,不以珍惜生命为准则?而对生命的珍惜,就包括承认人们的不完美,在包容之中求改进。
民主作为一个最不坏的规则,正是基于人性的不完美而制定,既不能将领秀当作圣人,也不能以道德审判杀人。
胡适诗云: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你不能写我的事,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我们不在他人的境遇中,如何能以绝对的道德优越来审判他人的人生,甚至不惜编造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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