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才是
文| 蒋勋
我常常想起阮籍的一件事。
阮籍母亲过世时,他不哭。按儒教的传统,父母去世,是要哭出来的,不哭是不孝,真的哭不出来,也得请五子哭墓,但阮籍不哭,宾客吊丧时哭成一团,他无动于衷,等到宾客散尽,他突然吐血数升……
这是阮籍表现忧伤的方式,在他看来,母亲过世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要哭给别人看?他不是没有道德,而是他不想让道德情操变成一种表演。
当中国传统儒教的群体文化碰到个体就产生了竹林七贤,他们是特立独行的个体,活得如此孤独,甚至让旁人觉得悲悯,而要问:“为什么要这么坚持呢?”
这个社会上的阮籍愈来愈少,就是因为这句话。
在大学任教这么久,自认为是一个好老师,却也曾经扮演过压迫孤独者的角色。有一次看到女学生为了参加舞会,清晨两点钟在围墙铁丝网上叠了六床棉被,一翻而过;我告诉她们要处罚背诗、写书法,但不会报告教官。其实我心里觉得她们很勇敢。
后来我如何大彻大悟呢?因为一个学生。
有个学生在校园里贴了张布告,内容是对学校砍树的事感到不满,这个人是敢做敢当的二愣子,把自己的名字都写了上去。认同的抚掌叫好,说他伸张正义,还有人就在后面写了一些下流的骂校长的话,但他们都没有留名字,只有二愣子被抓去了。
学校决定要严办此事,当时我是系主任,我打电话给校长。校长说:“我要去开会,马上要上飞机了”。我说:“你给我十分钟,不然我马上辞职”。我保住了这个学生,他没有受到处罚。但是当我把这个学生叫来时,他对我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不让他们处罚我?”我到现在还在想这件事。
在群体文化里,二愣子很容易受到伤害,因为他们很正直,有话直说,包括我在内,都是在伤害他。我用了我的权力去保护他,可是对他来讲,他没有做错,为什么不让他据理力争,去向校长、向训导单位解释清楚,让他为自己辩白?
不管是爬墙的女孩,或是这个贴海报的学生,都是被我保护的。但是,我自以为是的保护,其实就是在伤害他们的孤独感,使孤独感无法完成——我在设法让他们变得和群体一样。就像阮籍等人,都是被逼到绝境时,他们的哭声才震惊了整个文化,当时如果有人保护他们,他们便无法仰天长啸了。
“竹林七贤”中的嵇康娶了公主为妻,是皇帝的女婿,但他从没有利用驸马爷的身分得名得利,到了四十岁时遭小人陷害,说他违背社会礼俗,最后被押到刑场砍头。
他究竟做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不过就是夏天穿着厚棉衣在柳树下烧个火炉打铁。这不是特立独行吗?这不是和群体的理性文化在对抗吗?而这是法律在判案还是道德在判案?嵇康被押上刑场的罪状是:“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无益于今,有败于俗”,这个罪状留在歷史里,变成所有人的共同罪状——我们判了一个特立独行者的死刑。
嵇康四十岁上了刑场,幸好有好友向秀为他写了《思旧赋》,写到他上刑场时,夕阳在天,人影在地。嵇康是一个美男子,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当他走出来时,所有人都被惊动,因为他是个大音乐家,在临刑前,三千太学生还集体跪下求教,然而,嵇康弹了一曲《广陵散》后叹道:“广陵散于今绝矣!”
有人说,嵇康怎么这么自私,死前还不肯将曲谱留下?但嵇康说,不是每一个人都配听《广陵散》。如果活不出孤独感,如果做不到特立独行,艺术、美是没有意义的,不过就是附庸风雅而已。
每次读向秀写的《思旧赋》,我总会为之动容,生命孤独的出走,却整个粉碎在群体文化的八股教条上。
忠、孝究竟是什么?当我们在谈孤独感时,就必须重新思考这些我们以为已经很熟悉的伦理规范。儒家文化有其伟大之处,孔子的哲学也非常了不起,但当一个思想独大之后,缺乏牵制和平衡,就会发生许多问题。
从法国回来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学任职,是校内十三位一级主管之一,当时学生如果要记大过,就必须开会,由十三位主管都同意签字后才能通过。
我第一年参加时看到一个案例,那是一九七七年发生的事,一个南部学生到北部读书,在外租屋;房东写了一封信给学校,说这个学生素行不良,趁他不在时勾引他的老婆,学校就以此为罪状,要学生退学。我觉得应该要了解背后的因由,当下不愿意签字,当我提出看法时,听到旁边有个声音说:“蒋先生毕竟是从法国回来的,性观念比较开放”。
我吓了一跳,我还没来得及说明,就已经被判定了。
不管是这个案例或是前面提到的自我反省,其实都是不自觉地受到群体文化的影响,许多事情都变成了“想当然耳”,即使事后发现不是如此,也不会有人去回想为什么当初会“想当然耳”?
孤独感的探讨一定要回到自身,因为孤独感是一种道德意识,非得以检察自身为起点。群体的道德意识往往会变成对他人的指责,在西方,道德观已经回归到个体的自我检视,对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才是。而不是像今日的社会,从上至下,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都在振振有辞地指着别人骂: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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