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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本性

伯克富 ThecrossofChrist 2020-10-11


基督的本性


一、基督二性的特质


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说:在神与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然而也特别指明这位中保有两个显然不同的本性:即:“神性”与“人性”。这是极伟大敬虔的奥秘,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我们称此为奥秘,是因为在圣经的启示中这样说,而且也是因为在旧约中神没有将这奥秘显示给人;称这事为奥秘也表示这是人所不能完全领悟的。基督二性所产生的难解之处,使人因此而给予各种不同的看法,可是至今我们还不能加以合宜的解释。有些解释不能合宜的处理神人二性,另有些解释又不能解答基督位格的合一。至今我们还未有一个最合宜的答案,能同时指明基督二性清楚之分别,同时又能指明祂位格的合一。然而圣经却特别令我们承认基督的二性。


1、基督的神性


今天有许多所谓神学家们,想要否认基督神圣的本性,或神性;然而圣经却清楚地证明基督的神性。甚至于在旧约里面已经有了证据,预言到弥赛亚的临格(赛9:6;耶23:6;但7:13;弥5:2;亚13:7;玛3:1)。新约中对基督神性的证据更多。我们都知道约翰福音对基督神性的描述更是显然(约1:1—3、14、18、25—27,11:41—44,20:28)。有些人认为符类福音中对于基督的描述与约翰福音似乎不同,其实符类福音书中也同样地证明基督的神性(太5:17,9:6,11:1—6、27,14:33,16:16,25:31起,28:18;可8:38;及许多其他经节)。在保罗书信中,以及希伯来人书中也同样地指出基督的神性(罗1:7,9:5;林前1:1—3,2:8;林后5:10;加2:20,4:4;腓2:6;西2:9;提前3:16;来1:1—3、5、8,4:14,5:8;以及许多其他经文)。


2、基督的人性


早期教会历史中,有人认为基督真正的人性有问题,然而今天却不再有人会怀疑祂的人性。以前的神学家们太注重基督的神性,但今天却适得其反,因为今天的人注重人本主义,所以就不断地肯定基督的人性。有些人今天只承认一点,就是以祂“完全的人性”为神圣性情之表显。圣经里面有许多经文证明基督的人性。祂称自己是“人”,别人也如此称祂(约18:40;徒2:22;罗5:15;林前15:21)。圣经时常提到,祂降世乃是在肉身显现;意思就是说祂具有真实的人性(约1:14;提前3:16;约壹4:2)。祂确实拥有人性的最基本要素,即祂的肉身与理性(太26:26、28、38,路23:46,24:39;约11:33;来2:14)。不但如此,祂也同我们一样,受着人类生长之律所治理,也有人生的需要与痛苦(太4:2,8:24,9:36;可3:5;路2:40、52,22:44;约4:6,11:35,12:27,19:28、30;来2:10、18,5:7、8)。但我们必须注意一件事,基督虽是完全的人,但祂却没有罪。祂不但没有罪,并且也不会犯罪;因为在祂的位格中,有神人二性的特别关系。今天虽有人否认基督无罪,然而圣经却清楚地指明祂没有罪也不会犯罪(路1:35;约8:46,14:30;林后5:21;来4:15,9:14;彼前2:22;约壹3:5)。


3、基督二性的必须


今天有许多人认为耶稣不过是一个人,并不觉得祂必须要有二性。然而,基督若不同时是完全的人,完全的神,祂就不能作全人类的中保。祂必须是人类中的一员,才能代表罪人来完成祂救赎大工,献上赎罪祭,所以祂必须取有人的形象,获得人性,不但要有人的魂与体,而且也要有人的弱点,而且也要有跌倒的可能。惟有这样一位有真实人性的中保,亲自体验了人类的苦难,并胜过了各种试探,方能体恤人类的痛苦患难,以及人类所遭遇的试探(来2:17、18,4:15—5:2),如此,祂才能作那些跟随祂的人之完美的榜样(太11:29;可10:39;约13:13—15;腓2:5—8;来12:2—4;彼前2:21)。同时祂也必须是无罪的,因为一个有罪而被定罪的人,绝不能为其他的罪人赎罪(参来7:26)。不但如此,祂也必须是完全的神,如此祂成为赎罪祭献上,才有无限的价值,才能承受神的忿怒;也就是说,因为祂所作的救赎有无限的功效,所以祂能拯救众人脱离律法的咒诅,并叫祂救赎的果子临到众人(诗49:7—10,130:3)。


二、基督位格的合一


教会自从迦克墩大会(Council of Chalcedon)以来,就一直持守基督二性的教义,然而同时也照样坚认此二性存在于一个位格之内。


1、同一位格中有二性的教义


中保基督只有一个位格,这个位格即那位不变的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这件事上祂并没有改变而成为属于人的人格,也没有暂时取用了属于人的人格;祂只不过是采取了人性,这个人性并没有完全发展为独立的人格,却是以神儿子的位格变成人的样式。这位基督只有惟一的神性的位格,从永恒到永恒就有了神性,现在却采取了人性,故祂因道成肉身而有了二性。在祂采取了人性之后,中保的位格不单有神性,而且也有了人性,所以也被称为神人二性,祂现在是“神——人”(God-man)。然而祂仍是独一的位格,却据有了人性与神性两者所有最基本的特质。祂虽只有一个自我意识,但祂同时也有神性与人性的意识,以及神性与人性的意志。


2、圣经对于基督位格上合一的明证


假如基督真有双重的人格,我们自然会在圣经中找到迹象,然而我们却看不到一丝形迹。圣经总是给我们看到只有一个位格在讲话,不论所讲的是出于人性的意识或神性的意识,但讲话的人只有一位(参看约10:30,17:5;比较太27:46;约19:28)。在神人二性之间并没有轮流使用“我”与“你”,但圣经论到三位一神的位格之间的分别时却有“你”、“我”之别(参约17:23)。有时,属于人的属性以及行动会归于一位有神圣名号的人(徒20:28;林前2:8;西1:13、14)。有时,属于神的属性与行动也会归于一位只有世人名号的人(约13:13,6:62;罗9:5)。


3、一位二性(Two Natures in One person)合一的结果

神的本性既不能改变(immutable),那么道成肉身也就自然不会有任何性质上的改变。然而因基督二性合一的结果,就有了三层的交互作用。


(1)属性或特性的交互作用


这意思就是说:道成了肉身之后,神性与人性的特性同时变为一个位格的特性;因之可以用于同一个位格身上。这个位格可以是“全能”、“全知”、“全在”等;但同时也可被称为忧苦之子,也可能在“知”的方面受到限制,也可能有属人的需要与痛苦。


(2)施行工作的交互作用


由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说:基督救赎的大工,是基督合一的位格所实施的工作;也可以说:是基督二性合作所成就的;更可以说:神性人性都有特别的大能;由于工作施行时的交互作用,结果就可以说:基督所完成的大工,是不能分开的,是合一的一个位格所执行的。


(3)恩荣的交互作用


基督的人性在道成肉身的瞬间就包含极丰富荣耀的恩赐。因此祂的人性因与神性联合,也就分享了神的恩荣,甚至于成为我们崇敬祈祷的对象。不但如此,基督的人性也取得了圣灵的恩赐,尤其是祂的智、意、力,远超过任何受造者的智力。


三、关于基督的教义之某些错误的教训


1、完全否认基督神性的实际


古代教会史中,基督神性的实际被爱宾派(Ebionites)及“非道派”(Alogi)所否认。较为近代的,在改教时期有索西奴派,近代有独神论派及自由派神学家们,都否认基督的神性。


2、完全否认基督人性的实际


第二世纪的诺斯底派(Gnosticism)否认基督有真实的人性。有些人认为基督只有超然的或属天的身体;有些人却将基督的人性与神性完全分开,认为后者不过是暂时与前者联合。第四世纪的撒伯流派(Sebellian)只认为基督是神显示祂自己的一个模式。


3、否认基督二性的完整性


古时亚利乌派(Arians)认为基督不过是受造者,非神也非人,是一种“半神”;同时阿波林(Apollinaris)认为,世人是由三部分所组成,即体、魂、灵,所以他坚持说:基督只有世人的二部分,即体与魂,另有“圣道”(devine Logos)来取代人的灵。


4、否认基督位格之合一


涅斯多留派(Nestorians)完全否认基督二性之合一。他们把二性分得非常明显,甚至于认为在基督里有两个位格,不过在道德与行动上同有一个目标而已!


5、否认基督之二性


犹提乾派(Eutychians)则走了另一个极端,他们论到基督的二性时,将之融合成一种“第三本性”(third nature),既非人性也非神性。有时似乎是神性将人性完全吸收了。路德宗的基督观很近似此派。


复习问题


1、圣经中对于基督的神性与人性有何明证?

2、圣经对基督无罪说有何明证?

3、基督位格中的二性是否有明显的分别,或是混淆不清的呢?

4、基督位格之合一,如何以圣经来证明?

5、基督二性合一有什么极大的功效?

6、我们是否可以将基督当作祈求的对象?

7、关于基督的教义错误教训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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