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政策梳理
英国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政策梳理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葛顺奇 陈江滢
作者简介
葛顺奇,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南开大学英才教授。主要研究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境外经贸合作司建设,投资促进,自贸试验区。累计出版专著3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20多篇,承担国内外重要研究课题80多项,约20份研究报告获得国务院领导和商务部、发改委、外交部、国研中心等部门的批示和表扬。连续11年主持翻译联合国贸易与发展组织的世界投资报告,连续8年主持翻译商务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连续7年主持撰写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发展报告,是商务部政策研究室、欧洲司、投资促进局专家委员会成员。
经过2016年脱欧公投后的动荡期,英国已正式脱欧并与欧盟达成贸易合作协定,开启了发展新篇章。当前,英国以其发达的经济条件、完备的法律制度、成熟的营商环境、开放的市场体系、以及在新兴领域的创新活力,继续受到全球投资者的青睐。
近年来,随着中英经贸合作的深化,英国已成为中资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根据我国对外投资公报,截至2021年底,已有超过600家中资企业到英国投资,中国对英国直接投资存量200亿美元,在我国对全球各国和地区投资存量中排名第9,在欧洲国家中排名第2。投资领域正从金融、贸易、能源等传统行业向高端制造、基础设施、文化创意、信息科技等领域延伸。为了避免投资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了解英国对外资在准入、管理、监管、激励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至关重要。
英国对外资的开放度较高,在投资方式和投资行业的限制较少,一般情况下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因此在英投资的中资企业应注意严格遵循英国国内的相关规定,比如进行并购交易需要遵守《2002年企业法》和《收购准则》,在金融行业投资需要遵守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要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等。
为鼓励国内外投资,英国还实施了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抗疫专项支持政策和创新支持政策等激励政策。大部分激励政策并未区分内外资企业,因此中资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些激励政策,以提升投资活动的经营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近几年,英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不断降低外资安全审查门槛、扩大审查范围。面对不断加强的外资安全审查,中资企业需要及时跟踪英国的外资安全审查政策并做好充分准备,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外资准入政策
01
投资行业的规定
英国没有指导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外资企业在法律意义上与英国公司享有同等待遇。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可以从事英国境内的大多数经济活动,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或者政府所有或控制的部分行业,如交通和能源领域的部分活动。
在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需要遵循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例如,在银行业及保险业,企业在英正式开展经营前,需要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和政府的批准;在文化产业,外资企业提供无线电广播、电视转播等服务须从通信办公室取得执照,并在股份持有或控制变更时通知通信办公室;如果涉及高新技术相关交易,一般需要遵守数据保护方面的规定。
02
投资方式的规定
英国对外商投资的具体方式没有特殊限制,可以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可以采取合资、独资、并购等多种形式。在外资股比方面,没有任何经济领域是仅限英国公民投资或要求英国公民持有多数股份或其他具体持股比例的。
对于跨国并购,除了受监管或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外,英国并购法律对内外资一视同仁,没有针对在英国的跨国并购的特殊法律。内外资投资者都必须遵守有关企业反垄断和并购的法律规定。根据英国《2002年企业法》和《收购准则》,收购和并购交易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不可大幅减少市场竞争、造成垄断;二是不可损害规定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新闻媒体多元性、金融系统稳定等。对英国上市公司的收购应遵守《收购法》,该法规定了收购的时间和披露义务等要求。
03
外资安全审查政策
近年来,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英国不断加强对外资的安全审查。通过多次修正《2002年企业法》,英国逐步扩大外资安全审查的范围、降低审查门槛。2021年4月,英国颁布《国家安全与投资法2021》,列出先进材料、人工智能、通讯、计算机硬件、数据基础设施、国防、能源、量子技术等17个关键领域(见表1)。同年,成立投资安全处(Investment Security Unit,ISU),专门负责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表1 近五年英国的外资安全审查政策二、外资管理政策
01
企业注册程序
在英国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手续流程较为简化,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一是要求提供的资料较少。外资企业在英注册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应在开业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邮寄至公司注册署所在区域办公室,需要详细列出高级职员名单、注册的办公地址等。如果是首次在英设立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在国内注册文件和母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二是注册费用较低,注册费用仅为20英镑。
三是所需时间短。注册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如在周一至周五下午3点前将有关材料寄至公司注册署,可花费100英镑申请当天完成注册。
在英国成立的新公司要在开始营业的3个月内进行报税(见表2)。表2 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02
融资支持政策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英国政府制定了“贷款担保计划”。通过这一计划,英国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以支持其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具体规则如下:担保金额一般为贷款总金额的70%,总贷款金额在5000至1万英镑之间;同时,企业需要交纳贷款额1.5%的保证金;一般此类借款企业总销售额不超过150万英镑。
针对新冠疫情引发的企业现金流断裂,英国政府采取了一揽子救助贷款计划。该计划主要包括针对大中型企业的“新冠肺炎企业融资工具(COVID Corporate Financing Facility,简称CCFF)”和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新冠肺炎商业中断贷款计划(The Coronavirus Business Interruption Loan Scheme,简称 CBILS)”。
03
劳动就业政策
一方面,为了保证国内居民充分就业,英国主要采取适度从紧的就业政策,通过工作许可制度来控制和限制外籍务工人员数量。2008年以来,英国对外籍人士实行五类打分体系,签证申请者需达到所在类别的最低分数。测算分数的指标包括申请者年龄、受教育程度、受教育国家及院校、英语水平、在英工作经验、收入水平等因素。2020年12月,英国内政部于引入了移民积分制。新的积分制体系下,申请人满足70分即可申请签证,其中必须的50分分别是:1. 有担保资格的雇主的录用;2. 职位满足相应的技能级别要求;3. 满足英语能力的要求;而另外的20分可以通过年薪、学历、短缺工种等条件获得。
另一方面,为了增强英国综合竞争力水平,英国政府特别鼓励受过良好教育、有特殊技能的高水平人士的流入,并对补充国内短缺职位的外国劳务提供便利。英国设立“短缺工种列表”(Shortage Occupation List, SOL)(见表3),该列表中职位代表英国当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英国雇主从海外招聘员工填补职位时,无需进行当地劳动力市场测试。
表3 短缺工种列表04
土地政策
在英国购买土地手续简单,而且对于外国企业购买没有限制,一般可通过产权公司购买、合作投资或合资等形式获得。根据英国土地法,土地所有权是永久的。英国对于农、林业土地也没有特殊规定,不限制外资获得农、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限制租赁经营期限。
05
解决商务纠纷的规定
对于外国投资者与英政府之间发生的争议,一般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可诉诸的机构包括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国际商会仲裁院、由特别协议指定的仲裁员或仲裁庭,或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成立的仲裁员或仲裁庭。
对于外国投资者与本地企业在当地投资合作中发生的纠纷,主要解决方式包括诉讼、仲裁和可替代性争议解决办法(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
三、外资监管政策
01
环境保护规定
英国政府于2019年10月15日颁布《2019环境法案》,以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同时,英国还通过颁布《水工业国家环境计划行动》、《英国气候变化法》、《英国海洋战略》、《生物多样性公约》、《资源和废物战略》、《国家垃圾战略》等多个法规,以实现提高生物多样性、改善空气质量、保护水资源、提高资源和废物处理效率等环保目标。
如果在英国投资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则需要进行环境评估。根据英国2019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估指令》,环境评估一般分为5个步骤(见图1)。
02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2010年4月,英国议会颁布了《反贿赂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取代了此前所有关于贿赂罪的规定。该法案规定了四大类违法行为,包括行贿罪、收受贿赂罪、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商业机构未能预防贿赂罪。该法案不但禁止企业向外国官员行贿,也禁止私人商业之间的行贿行为;既适用于英国全境,也具有域外管辖权,适用于所有在英国开展业务的公司,不论其总部位于何处,因而被誉为是“世界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违反法案的个人将被处以罚金或者最高达10年的有期徒刑,法人面临的罚金没有上限。
03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英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规定十分严格。一方面,英国签署了大多数主要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和公约。英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也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日内瓦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国之一,相关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议定书和其他国际规则来申请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英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非常复杂且相互重叠,主要包括2010《影像录制法》、1994《商标法》、2004《专利法》和1988《版权、设计和专利法》、2017《知识产权(不合理威胁)法》等。违反英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下徒刑和/或不限数额的罚款。
04
税收政策
在英国投资需要根据其税收制度进行缴税,主要包括三类税收:一是对所得的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收益税、国民保险税等;二是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三是对资本的课税,包括资本利得税等。外资企业在英国生产经营面临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印花税、数字税、碳排放税(见表4)。
表4 英国主要税收05
证券交易规定
外国公司在伦敦上市有三种途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其披露要求和上市程序各不相同(见表5)。
表5 外国公司在伦敦上市途径06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英国工程承包市场实行自由竞争,企业只要依法注册,即可承揽工程项目,没有资格许可制度。企业在英开展承包工程业务,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一般类承包工程与政府公用事业招标采购项目需要遵循的法规有所差异(见表7)。
表7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四、外资激励政策
01
园区投资政策
为鼓励外国直接投资,英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设立经济特区。具体而言,英国政府设立了企业区(Enterprise Zones)、自由区(Free Zones)及科技园(Science Parks)等三类特殊经济区,给予投资者政策优惠和商业便利,以吸引外资(见表8)。
表8 英国经济特区
02
抗疫专项支持政策
疫情期间,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刺激和扶持政策,对所有英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一视同仁,未对外资企业有特殊对待(见表9)。
表9 抗疫专项支持政策03
创新支持政策
英国制定了丰富的研发创新支持政策,包括政府直接出资、政府建立引导基金、实施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市场化融资等(见表9)。此外,英国在脱欧后还宣布成立专门的创新促进机构先进研究与发明局,为高风险但可能带来重大突破的科研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资助研究人员开发有变革性潜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表10 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体系五、中英双边协定
(本文作者: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葛顺奇 陈江滢)
@ 英国中国商会
英国中国商会(前身为英国中资企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7月23日,是由在英中资企业和中国经贸机构为主依法注册成立的、代表中资企业利益、维护中资企业权益、为中资企业服务的非营利性民间社团组织。
2015年9月,英国中资企业协会正式更名为英国中国商会。目前,英国中国商会共有会员单位200多家,商会会员涉及金融、保险、通讯、能源商品、科技制造、地产建筑、交通航运、贸易商务、政府机构、媒体出版以及商业服务等几十个领域。商会设有24家理事单位,下设金融委员会、贸易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和监督管理委员会。
英国中国商会成立以来,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关心支持下,已发展成为代言英国中资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力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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