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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共大连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连日报 大连网事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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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7717日至91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大连市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1211日向大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大连市委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两先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1.“争先进位意识不强,与全国同类城市比经济发展排名后移”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对2017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全年性总结,扎实开展省委、省政府“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了《大连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2018年工作计划》,印发了《中共大连市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拓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二是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全面对标上海及其他计划单列市、主要副省级城市,从思想意识、干部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查找短板,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增强争先进位意识。 


三是制定《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实施方案》,形成大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年度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大连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城市发展目标。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任务推进机制,对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报告中明确的2018年重点任务,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14172条具体任务,每条任务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10方面158项内容211个项目,进行责任分工,开展督查督办。2017年,大连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势良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63亿元、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7亿元、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1652.8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2.5亿元、增长9.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587元、16865元,分别增长6.7%7.7%

 

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到位,产业结构优化先导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大连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2018年工作计划》和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中,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生态文明、教育科技人才、“三去一降一补”等领域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力争抓出成效。


二是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组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改重点任务表》,列明70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三是实施月调度,每季度、每半年选择部分典型单位进行现场调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建立任务台帐,制定落实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月度、季度、半年、全年时间节点督查。随时发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不担当、不作为,启动问责机制,杜绝懒政、怠政。


四是针对“2016年,装备制造、石化两大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1%”问题,积极促进传统装备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转型,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推进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快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品和新材料产业。


五是针对“装备制造产品中,传统产品比重达70%以上,新兴产业增加值仅占规上工业的16%”问题,对标上海,拟整合相关部门现有科技专项、产业专项,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等方式集中有限资金,合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经济社会发展尚未形成先发优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出台《大连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2018年工作计划》,明确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内容。在创新发展方面,出台《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力争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4%


在协调发展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持之以恒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改革创新试点优先在我市试行。在绿色发展方面,编制了《〈大连市生态环境总体战略规划〉实施方案》,起草了《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河(库)长制实施方案》。在开放发展方面,制定《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申办建设各项工作。


在共享发展方面,对全市民生工程进行梳理,逐一对照查实每项民生实事,发现存在不如实上报或变通弄虚作假的,立即督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追究责任,开通市民诉求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我市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点名最多、转办信访案件数量最多问题,出台《大连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涉及我市21项综合类问题以及1685个信访案件需要整改。21项综合类问题中,5项思想认识领域问题整改已取得实效,2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14项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其中应于418日前完成的节点任务已基本完成。1685个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1621个。


三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市政府承诺完成的15项民生工程,每年都有没完成的”问题,经核实,20132015年,大连市民生工程45169个项目中,2个项目当年未完成,现已整改完毕,还有3个项目因上级政策变化和现实需要,进行了指标调整。


四是针对巡视组指出使用燃气难问题,制定《大连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2018年力争解决10万户未供气居民的燃气供应,其他具备条件的未供气居民用户将在2019年解决。目前,天然气高压管道“东北线”工程已于20171229日进场施工,“旅大线”工程一期的项目立项和可研报告评审、批复工作已完成。

 

4. “攻坚破难勇气不足,各类园区的示范、带动效应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大连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工作方案》,在全市实施自贸区创新示范、以港兴市建设等7大工程,对27项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加快全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研究编制《大连市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大连市工业发展和布局专项规划》《大连市重点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连市重点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优化全市园区布局,明确全市园区功能定位,着力解决重点园区功能交叉、权责不清、层级混乱、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把控高新园区产业用地与住宅用地的比例,明确凌水湾一期填海地块和七贤岭核心区等重点区域不再开发任何商品房项目,全部用来承接产业项目和城市功能性项目。建设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升级版和2025创新中心,重点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基地”“洁净能源产业基地”“海洋科技产业基地”“生命科学产业基地”“数字文创产业基地”,着力解决巡视提出的“高新区2016年占70%产业比重的软件和信息产业,税收占比仅为22.7%,而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占比为30.8%”问题


三是针对园区债务负担较重问题,要求各相关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省、市对重点园区的批复、通知要求,明确重点园区的范围、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等内容,进一步确认重点园区债务的统计范围和归口管理。对园区债务开展系统排查,摸清债务底数,严格区分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和系统外债务。坚决遏制地方政府系统外债务增量,严格守住不允许新增系统外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红线”,坚决刹住系统外债务增长势头。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二)关于“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不够彻底,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不够到位”问题。

 

5、6. “市委对肃清薄熙来在大连的流毒影响一度认识不高”问题和“肃清王珉等人恶劣影响未能紧密结合大连实际”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中共大连市委关于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的意见》,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选人用人、发展思路、工作作风、政商关系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对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工作进行“回头看”的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清除薄熙来在大连的思想遗毒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领,各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等专题、专栏。


三是将“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列为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全覆盖式联系督导。指导各基层支部结合巡视整改,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纠正模糊认识,廓清思想迷雾。突出抓好专题培训,举办市管干部轮训班,就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作重点讲解、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深刻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纠正“四风”、纪律审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各项工作中。全力做好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协查配合和警示教育,积极协助省委专案组开展工作,依纪依法对我市管辖的违纪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党政纪处分。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的警示教育,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辟了彻底肃清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辽宁拉票贿选案等警示专版。

 

7. “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期间和之后,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用人上的“负面清单”,畅通“12380”举报平台,对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的,一经发现即记录在案,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严肃查处。采取反向调查、谈话深入了解等方式,对干部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进行调查。在最近一次干部试用期考核中,一名副局级干部因涉及跑官要官问题被取消副局级干部任职资格。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充分发挥查核在整治顶风违纪方面的震慑作用,扎实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17名“带病提拔”倒查对象开展集中自查、复查、审理等工作,对涉及违规违纪纠正追责97人,其中批评教育25人、诫勉12人、免职33人、撤职或辞职4人、移交纪检机关查处10


三是对在换届选举中因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以及出现非组织活动的,或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的,坚决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以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吉彦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加强会风会纪监督检查,201712月初,组织37个监督检查组对各区市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会风会纪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181月,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成立2个会风会纪监督组、2个明察暗访组和17个驻团监督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四是抓好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对普兰店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张岩,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吉彦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普兰店区磨盘乡河沿村原村党总支书记侯云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责令其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25.4万元。免去南海集团党委书记张某某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大连帮’问题,在大连市存在基础”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作为干部教育、组织生活、选人用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巡视整改以来举办3期市管干部轮训班,每期均组织学习,拟将整治拉帮结派列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下发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将整治拉帮结派等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对照检查,从思想上扭转不健康的“依附观”。规范干部动议,避免“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破除“小帮派”“小圈子”。在干部提职考察和年度考核中,对存在拉帮结派问题的不予提拔,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通过广泛谈话调研、查阅干部档案、开展“谁存在拉票行为”问卷调查等方式,关注关联信息,加强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解决拉帮结派问题。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等教育资源,深化陈吉彦跑官要官案件的警示教育;以大连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王卫严重违纪案件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对其拉帮结派问题进行重点剖析324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厘清和净化“生活圈”“朋友圈”。


三是把整治拉帮结派问题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狠刹拉帮结派歪风邪气。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问责威慑。对省纪委交办的市级领导干部曹爱华、金程、张军、姜周、李威等案件后期违纪干部查处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涉及到的团团伙伙、宗派主义问题,深挖彻查,绝不放过。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重点,集中人员、集中时间进行排查梳理,共清理整治拉帮结派问题线索6件,已立案1件、了结2件,正在办理3件。

 

(三)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9. “有些单位掉以轻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频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完成2017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汇报工作,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报省委。


二是加强高校意识形态管理。出台大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意见,推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民办高校党建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大连高校学生安全与管理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科学有序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推动省委巡视组指出具体问题的整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

 

(四)关于“落实思想建党要求不够到位,思想政治工作虚化”问题。

 

10.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实际、深入拓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23日,召开2017年度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党(工)委书记、市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大连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系列文件精神,落实思想建党任务,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


二是及时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印发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大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及时纳入学习教育内容。下发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调研督查,对巡视指出的81个支部中61个没有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的问题,结合基层党建调研督查,将基层支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列为调研督查内容,推动各支部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年度学习安排计划。加大考评力度,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1. “理论学习中心组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强力开展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够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印发《关于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提出进一步要求。四是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全面自查,汇总各地区各单位的自查报告近100份,对自查报告中反应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五是认真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12. “对少数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201712月以来,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加强对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举办大连市“时代楷模”颁奖盛典暨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组织全媒体宣传全国“时代楷模”曲建武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三是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排查隐患、健全机制等方式加强整改。

 

(五)关于“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展不平衡”问题。

 

13. “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领导机关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化实施“一线筑垒”工程。指导基层一线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八项制度,认真落实16项党支部日常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三册两簿三台帐”等党支部基础档案,完善《“一线筑垒”工程系列挂图》,统一规范支部活动阵地布置,不断加强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整治领导机关“灯下黑”问题。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召开市直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会议,对“灯下黑”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特别要求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等4家单位围绕巡视指出的问题做出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组建5个督导检查小组,自20171226日起,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市直机关100个直属机关党组织进行了全覆盖式督导检查,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决杜绝“灯下黑”问题。


三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针对巡视反馈的民主生活会上部分干部回避处分情况或回避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在指导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除继续坚持市委常委联系指导区市县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外,还从纪检、组织、机关工委抽调78人,组建26个市委督导组,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四是从严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细化标准,注重科学严谨,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实效性。

 

14. “一些单位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指导各区市县对照党组工作条例,开展自查,清理党组设置不规范、超职数配备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


二是解决市国税局党委党组并存的问题。与国家税务总局、市国税局研究并征得同意,2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决定撤销市委批设的市国税局党委,保留国家税务总局批设的党组。批设组建市国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综合党委,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同时解决市国税局所属各基层局党组党委并存问题。


三是解决5个公安分局党委党组并存的问题。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委相继召开常委会会议,及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旅顺口区于201797日,甘井子区于2017912日,沙河口区于2017916日,中山区于20171213日,西岗区于20171224日,分别将公安分局党委改设为机关党委,并进一步规范组织隶属,明确工作职责。

 

15. “有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信息采集工作,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库,确保入库信息准确完整,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实行流动党员双重管理,强化“三册两簿三台账”等党组织活动痕迹管理,确保流动党员经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纳入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范围。严格对因私出国(出境)党员的审批、登记,对长期出国(出境)或定居的,及时作出停止党籍处理。加强党员出国(出境)前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针对宁某某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问题,责成甘井子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专门对区教育局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约谈,严肃指出存在问题,责令查摆深层原因。区教育局党委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认真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对宁某某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件教训,深入查摆在党员管理、履行管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原利民小学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利民小学党支部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事件进行反思,深入查摆问题,严格部署整改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失联党员查找处置和规范管理工作。131日和21日,两次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开展失联党员排查“回头看”,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对失联党员身份进行再核实、再认证,并做到全程留痕、无缝衔接。

 

16. “农村、国企、民办高校等基层党建工作多有空白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整顿力度。将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列为全市后进村。持续深化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评星定级的一项重要指标。着力解决空白村发展党员问题,指导34个村所属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同各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专项工作约谈,共同探讨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办法,组织老党员积极引导和培养身边有为知识青年,做好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讲工作,鼓励青年农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夯实党员发展工作基础。整改期间,新提出入党申请7人,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6人,列为发展对象8人,发展新党员2人。


二是推进完成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工作。针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没有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加快推进落实。目前,全市24家市属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三是积极沟通解决民办高校基层党建空白问题。大连财经学院请示成立党委,已由市委高校工委作出批复。围绕“3所民办高校没有专职党组织负责人”的问题,经请示省委高校工委,全省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由省委高校工委选派。近日,市委高校工委向省委高校工委提交了正式报告,请示解决3所民办高校配备专职党组织负责人问题。近期,市委组织部还将研究制定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规范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民办教育、民办医院党建工作。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7. “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年度民主测评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相对接的良性机制。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反向测评,力求从正反两方面准确评价、综合印证干部的实际表现。优化完善在线测评系统,确保更加简洁高效地考出班子和干部的真实情况。探索实行差异化考察办法,赋予考察组充分自主权,切实考实考准干部。


二是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经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处理;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使用时优先考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三是针对巡视指出的“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二的10名市管干部14人次没有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问题,对10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处置措施,共对7人进行了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平职交流等组织调整,对其他3人(含2名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18. “部分区市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和市委干部选拔任用“1+7”制度文件要求,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强化任前把关,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坚决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建立市管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文书档案,强化选人用人过程“痕迹管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对各地区、各单位上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巡视整改以来,共受理审核16批次,暂缓1批次涉及12人。要求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地区,对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用35年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二是完善干部监督考核问效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扎紧监督制度笼子。扎实开展2017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委(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民主评议工作。加大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将“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和把关职责,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规定”作为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平时考核,结合年底实绩考核工作,对2017年度内发生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和“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分值偏低的两家单位,进行考核扣分。


三是推动部分区市县进行自查整改。针对巡视反馈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等5个地区选人用人程序存在的问题,111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5个地区均按要求对2014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共排查出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20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中山区、沙河口区、普兰店区专门针对动议酝酿环节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关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9. “‘一长四多(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成为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顽疾”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4个方面23项改革措施69个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42项任务,出台22个配套文件。同时,及时跟进上海浦东新区改革进展情况,学习复制“五个一”改革路径,同标设计解决“一长四多”等问题的改革新举措。组织开展2017年度“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对全市13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和34个市政府部门开展实地督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针对审批时间长问题,按照“五个一律”原则,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成立大连市“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有序开展项目组织与技术工作。研究制定“区域评估”“多图联审”“多证合一”等改革政策措施,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承诺办理时限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6%


针对盖章多、材料多的问题,结合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及申请材料“五统一”。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一律”“五减少”工作原则,加大改革力度,取消和调整市级管理权限内的审批事项125项,精简26.9%,减少申请材料1223件,精简42.6%。针对中介多的问题,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保留135项,累计精简59.2%,组织编制首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针对收费多的问题,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 “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依然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坚持“五个凡是”原则,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重点清理取消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548项,保留16项,取消率97.2%。研究形成《大连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目录》《大连市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目录》,已按时报省审改办,待省政府审定后按照统一部署对外公布。


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一站式”办理,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服务)“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要求,公共服务事项已作为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个类别,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现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756项,实现全程网办106项、网上申报438项、即时办结132项。目前,我市公共服务事项已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21. “有的政府部门处置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责任担当。市政府提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要求,市政府党组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市长谭成旭带头践行“严、细、实”工作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倡导“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对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迎难而上、敢抓敢管、政绩突出的干部,采取积极的奖励措施,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负责、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解决干部干事怕出事的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作风转变专项检查活动,成立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采取正向激励、反向鞭策两种方式抓整改,印发了《市直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对作风扎实的单位点名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名批评。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政务督查、党内问责等载体,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干部严肃处理。利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座谈会”“警示教育大会”等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2017年,全市开展了41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全市各地区及中省直机关和市直机关的涉企涉民政务受理窗口进行了多次暗访,深入查找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着力解决阻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四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检车企业违规涨价问题,市政府成立整改工作专项落实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现场调研,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快涉案企业退款并全力推动违法涨价问题处理相关工作。涉案检车企业退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串通涨价案件处罚程序已启动。截至420日,全市涉案检车企业累计退抵款车辆5.9万余台,累计退抵款金额560余万元。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检测市场秩序,成立大连机动车检测中心并于418日正式运营,启动6条安检线、12条环检线,向广大车主提供高效优质、价格合理的检车服务,相关社会检车企业价格已开始回落。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八)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2. “存在‘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党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3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大连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以市委文件印发。大连市委常委班子将每年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大连市委常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制度。20181月底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自查。


二是市委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连市委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构建主责清晰、履职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责任体系。在市委全会任务分解和市委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工作中,强调市委党建主体责任,将市委办公厅或者市委组织部列为责任单位。


三是深化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述职、约谈机制。严格按照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市和区市县两级党委常委的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涉及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听取了全市13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党(工)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23. “存在‘好人主义’”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创新完善领导评价方式。制定下发《2017年大连市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评价”实施方案》,实行市级领导全员参与评价,完善“领导评价”环节,对评价主体、评价等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市领导在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时,赋予“好”“优秀”等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评价对象总数的30%20%,确保评价结果拉开档次。


二是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力度。制定出台《2017年度大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加强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管党治党及干部队伍作风情况,从严把握考核等次评定条件。对因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单位下属部门、机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现群体性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领导班子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并对其中履行从严治党不力的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三是及时跟进处置违法违规领导班子和干部。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对巡视指出问题加大跟进整改力度,从严格考评入手强化跟踪问责,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班子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调整。进一步下移考核重心,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严格按照2017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规定,对大连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评定为基本合格,将王卫2016年度个人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并与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4. “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职责不力,‘关键少数’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改进考核考察方式,完善任职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配套衔接的考察体系,开展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反向测评,突出重点,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强化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把关。


二是坚持从严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制定《选拔任用市管干部组织部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暂行办法》,前移审核关口、加强廉政审核,明确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双签字”等要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处级干部立案情况,及时受理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20181月,通报处级干部立案55人。


三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823日,市委十二届第五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为全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规范性指导。深入开展市委巡察工作,20171215日,市委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完成对市国资委党委和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政治巡察。201857日,市委巡察组向大连市国资委党委、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44日,市委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在对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大连大学、市司法局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注重巡察结果运用,以巡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失职失责问题紧盯不放、敢于问责、通报曝光。


市体育局自201410月至20168月,先后有21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体育局党组在此期间选拔任用的8名干部均发生了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3月对市体育局党组予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运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该局原纪检组组长朱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创新完善领导评价方式。印发《2017年大连市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评价”实施方案》,制定《2017年度大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力度。五是坚持纪在法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12月至20183月,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191人次,其中各种形态占比分别为375265,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到89%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六是加大对各级“一把手”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将“关键少数”作为监督管理重点。201712月至20183月,查处各级“一把手”违纪案件87人次,其中,市管干部11人次,处级及以下干部76人次,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目前,已对部分检车企业违法涨价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发改委党组予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对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顾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对长海县政协原主席李春水严重违纪案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以普兰店区委原常委、原纪委书记葛军严重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正在进行警示教育片创意、摄制等基础工作,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七是建立完善干部违纪“特殊档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收集相关立案、处分等资料,分类整理、建档保管,形成“特殊档案”,为干部选拔使用提供参考。

 

(九)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力度层层递减”问题。

 

25. “有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在担当尽责方面发挥带头作用。2018125日,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谭作钧书记出席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大会,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提出明确要求。130日,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问题,发挥“五个带头”作用,做忠诚坚定、维护团结、学思践悟、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的表率,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唱“黑脸”,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20171215日,10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各区市县委书记参加挂牌仪式和机关干部大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20171127日,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经过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机构设置、选举任命等,截至2018125日,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建立基本政务和业务工作规范。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加强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纪检机构。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和培训,强化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118日市纪委召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125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对强化履职尽责,加强教育培训,做好“纪法”“法法”衔接作出部署。126日至25日,举办“守纪律、强业务、促融合”10个专题培训班,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4月下旬,开展5期综合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各派驻(出)机构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四是加大对问题线索监督管理和处理工作力度。对全市党的十八大以来了结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先工作、再建议、后报批”办理模式,建立健全把关、备案和抽查等制度规范。201712月至20183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826件,立案1290起,党政纪处分1377人。


五是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一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六是以实绩考核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20181月,市纪委开展对区市县纪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市管企业纪委及市管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6. “个别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时把关不严,甚至故意放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从严把好党风廉洁审核关。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大连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洁审核暂行规定》,坚持每月报告、汇总统计和核查制度,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政治关、廉洁关。巡视整改以来,市本级受理拟提拔干部廉洁情况征求意见函102人次,对2名市管干部提出否定意见;区市县受理拟提拔干部廉洁情况征求意见函782人次,对80名干部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


二是加强对县市区党风廉洁审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认真接受区市县纪委廉洁审核咨询,及时解答疑难问题,对照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核实回复意见31件次,未发现审核失实等情况。20181月,市纪委组成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情况专项检查组,对区市县党风廉洁审核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好廉洁审核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带病上岗”。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审核责任,对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结论失实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27. “区市县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区市县开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回头看”。20181月,市纪委印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通知》,对开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回头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强化履职情况督查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市委《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清理,再次清理和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9个,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


二是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要求。对各地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9个区市县纪委,对号入座、深刻反思,采取措施、立即整改,认真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的工作要求。同时,对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中的分工情况进行统计。


三是以实绩考核推动“三转”。市纪委根据《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等考核规定,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情况,作为年度实绩考核重点内容。目前,正在开展实绩考核工作,将严格评价标准,突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等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领导干部切实聚精会神干纪检、集中精力抓主业。

 

28. “‘灯下黑’问题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201712月底和2018年年初,对13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及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宽松软、监督执纪“灯下黑”、“十条禁令”落实、问题线索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十条禁令’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方面12个问题,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地区进行彻底整改。


二是加强教育警示。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专题培训,通过组织“打铁必须自身硬”讲座辅导,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背弃者》等形式,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77月以来,共处置全市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4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多发”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20181月至3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组织处理8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1534人。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夯实责任。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党内谈话。年初以来,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对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主要领导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进行告诫谈话和问责处分谈话。


三是加强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结合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印发专门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对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四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新部署新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弄虚作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问题纳入各专项整治工作中,务求工作实效。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开展“办事难”“特权车”专项整治,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监督检查等渠道,精准捕捉问题线索,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提升群众福祉、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将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全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线索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在324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市发改委对部分检车企业违法涨价事件处置不力、市体育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瓦房店市市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庄河市编办和庄河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机构文件编制造假等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2个党组织被问责,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形成有力震慑。201813月,全市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5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组织处理6人。

 

29. “有的单位用党费借培训、考察之机组织旅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契机,对区市县党委、市直党(工)委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制定全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试行)》实施办法,健全党费集体决策、档案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党费审计方案,拟选取普兰店区作为试点地区,对其2017年度党费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二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抓好整改。对市直机关工委培训班党费使用方面问题,责成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进行整改,有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处分,并在班子会议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和深刻剖析。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从建立健全党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对甘井子区委组织部以学习考察为名使用党费组织游玩问题,对该区组织部现在岗的14名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所花费费用共计1.1万元已全部追回上交区财政。甘井子区委组织部制定党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解决党费管理使用中的风险漏洞,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规使用党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某某(甘井子区委组织部原部长)、甘井子区委组织部部长李某某、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调研员曹某某(甘井子区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甘井子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违规使用党费问题线索以及有关信访举报第一时间核实、查处,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0. “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工作力度。2018112日,对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119日、211日、328日,先后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形成持续的震慑效应。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沙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原副书记戴某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规定撤销其沙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责令其辞去沙河口区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并通过媒体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严肃查处沙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显峰在2018年1月向管理对象索要健身卡并收受节礼问题,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1. “违规吃请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将违规吃请作为重大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重点,将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的情况,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情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的情况,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企业食堂和“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饭店、酒楼、宾馆、私人会所、机关培训中心、单位食堂、茶社、红酒坊等隐秘吃喝场所,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白天和夜间相结合、集中出击和分散行动相结合、定点蹲守和流动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实地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市“两会”期间共检查餐饮娱乐等消费场所68处,查证车辆1511台次,发现问题线索2个,移交2个,全部按规定进行核实处理。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参加宴请活动的甘井子区政协委员中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靳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孙某某(还涉及违反公务用车规定问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文某某、许某某、邓某某、姚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某、赵某某诫勉谈话;给予张某某、梁某某、金某某、崔某某批评教育。2017914日,甘井子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市纪委、区纪委处理意见,开展警示教育。对市第五医院院长、副院长违规吃请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刘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李某某诫勉谈话、孙某某批评教育处理,结合行业特点,印发《深刻汲取原五院有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沉痛教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工作力度。20171227日,对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化警示震摄。


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增加对被审计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计内容,特别是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列入审计重点。3月初,市纪委向市审计、财政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线索移送和报送监督工作情况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财政监督力度。


三是严肃查处乱发津贴补贴问题。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大连商业学校原任和现任校长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当时超发津补贴等问题,按照上级审计部门意见严肃处理。对市农委乱发津贴补贴进行认真核实,2017年12月21日,市纪委对周某等7人的有关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33. “违规购车、用车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结合近年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制定《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处理总体原则》,进一步明确处理标准,细化处理措施,加大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整治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严肃查处省委巡视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巡视期间,对于省委巡视组移送的若干审计发现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已全部办结涉及甘井子区15名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线索,给予张某、袁某某、赵某、姚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魏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按正处级干部管理;给予孙某某(还涉及参加违规宴请活动问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照规定由相关部门撤销其甘井子区政协副主席职务,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给予孙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某某、许某某、杨某某、宋某某、吴某某、康某某、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洪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在媒体上公开通报曝光。

 

34. “办公用房违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并开展办公用房实地检查。对省委巡视组突击检查我市办公用房指出的问题进行实地复核,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违规问题进行研究确认。


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内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0号)要求,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办公用房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正在积极筹建机关事务管理局,届时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检查我市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反馈的问题,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四个单位分别向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已切实整改;对5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7名市直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35. “建设领域腐败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建设系统在巩固2016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化整治和预防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围绕突出问题,下发纪律审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2017年,建设系统召开相关会议133场次,查出各类问题及隐患255个,确认廉政风险点188个,建立完善廉政建设制度94项,出台新举措19个。


二是加强对建设领域群众举报和问题线索排查。加大执纪审查和处理工作力度,201712月至20183月,共立案256件。


三是严肃问责。实施“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严厉问责,201711月,对瓦房店市市长高顺东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6.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做好源头防范。201712月以来,对市以下法院检察院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的通知》《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开展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金规范使用和运转,加强纪律约束,维护财经纪律。制定预决算公开内部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性项目及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体系。形成《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资金安排和下达、项目建设内容、补贴标准、项目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深入排查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部门、资金和环节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代理机构38家,检查项目195个,发现在文件编制、合同管理等环节存在违规问题218个。


四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围绕建设领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发挥会计监督检查核心作用。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201712月以来,市纪委严肃查处市地震局2013年以来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给予市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某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地震局其余3名党组成员(1人已于2014年1月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地震局和市地震监测中心7名重要岗位和财务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全部收缴上交财政。 

 

37.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7名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目前,已清理完成22人,1人拟移交市纪委处理。


二是按程序规范审批。目前未完成清理的24人系大连报业集团和大连广播电视台干部,1月下旬,就媒体整合改革中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向省委宣传部、中宣部文改办进行书面请示和专题汇报,提出传媒集团组建后允许事业编制干部在企业兼职或任职的建议。对此项工作将密切跟进,如上级部门同意,依规履行兼职程序;如不同意,待传媒集团组建后再作清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的防控机制,对上次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清理到位的限时整改,对清理结果进行督促检查。2018125日,市纪委印发《加强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着重对处于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8.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现象需要高度关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市管干部层面,对1169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本人及亲属(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对查询结果进行筛查,把其中43名市管干部列为高度关注对象,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在处科级干部层面,印发《关于摸排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级管理干部进行认真排查,目前暂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2018125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巡视反馈有关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沟通组织部门,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了解掌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涉及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和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市纪委进行认真查核,目前,7个问题线索,立案2个(处分2人),初步核实2个,其他正在工作中。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政策要求,适时制定全市相关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12388


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1043号大连市纪委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大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编:116001

 

联系电话:12380


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大连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信封请注明:对大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编:116001

 

中共大连市委

 

2018529

 

《大连公开》创办人:杨才广律师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

工作地址:瓦房店市西长路一段450号

15754084008(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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