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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脱美亲中,还踢走黄金大米
从农业种植面积上来看,农业是菲律宾一项非常重要的产业,总国土面积中近一半供农业种植使用,目前在菲律宾,转基因的品种总共有32种,其中27个是多重转基因的,除了这些允许种植的品种之外,还有一些允许做小规模试验的品种,包括13种玉米,1种木瓜,1种苗巴(音),1种稻米以及1种茄子。菲律宾当然也存在“黄金大米”,目前在菲律宾进行试验种植的是黄金大米2,它的β胡萝卜素的含量是黄金大米1的23倍,只需要吃144克胡萝卜素含量最高的品种,就能够满足人类正常需要。 菲律宾的“黄金大米”问题可能比中国还要急迫,主导推动“黄金大米”的力量是一家名为国际稻米研究所的科研单位,这家受到国际银行资助的机构就设立在菲律宾,其所发起“黄金大米网络”项目包括菲律宾、印度、越南、孟加拉、中国、印尼和德国,基本设想就是先进行农田试验,能够在这几个国家里边得到批准。“黄金大米”在菲律宾的工作也一直在有效地推进,希望争取首先在菲律宾得到商业化种植的批准,如果首先有一个国家能够这样做的话,将十分有利于黄金大米在更多国家得到批准,所以早在2011年,一家名为菲律宾稻米的机构就进行了比较封闭性的农田试验,2013年1月他们宣布已经完成了所要进行的试验,在2014年的第一季度,菲律宾稻米向政府提交有关的文件,正式为黄金大米争取商业化种植的批准。
“黄金大米”的问世总是披着一层“慈善”的外衣,按照其研发者的说法,全球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地区,由于食物里缺乏维生素A,导致儿童缺乏维生素A,就造成比较高比例的失盲,转基因的黄金大米恰好富含β胡萝卜素,如果在这些国家里面去进行推广,能够使得失盲症减少,可谓造福人类社会。但隐藏在这背后的商业意图也很明显,菲律宾人民了解这个情况,所以他们开展各种各样的运动、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尽力阻止菲律宾对黄金大米商业化的批准。 在菲律宾,不仅是黄金大米,很多转基因品种也遭到了人民的质疑和抵制。最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08年,当时产业界试图把70吨转基因玉米运到菲律宾的一个省内,但该批转基因玉米运到了之后就被扣住了,省长提出两种选择,第一,自愿地把这些转基因玉米从该省运出去;第二,省政府就会全部销毁。为什么如此坚决地对转基因说不?因为在2005,该省所处的岛屿就宣布成为有机农业种植区域,禁止向整个岛进口任何转基因的农作物,或者是转基因动物。为了保证地区实现真正的“有机”,在Negros岛上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金会,该民间组织负责监督实现岛屿上政府许诺的目标。 无独有偶,转基因茄子在菲律宾也不受待见。2010年,菲律宾允许在7个不同的地方进行试种,后来当地的政府停止了两个地方的农田试验,同时绿色和平和菲律宾的15个团体一起向高等法院提出反对转基因BT茄子,提出来维护健康和环境的平衡是宪法的权利,在2013年5月17号,上诉法院作出一个裁决,支持反对转基因BT茄子的这一方,在2013年9月20号,上诉法院进一步确认他们的裁决,要求停止相关方面的试验。作出这样裁决一条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科学研究,都不能够证明转基因BT茄子对健康和环境是安全的,而种植转基因品种的行为是不可逆的,一旦释放到环境中,它会不断地传播。作为支持转基因BT茄子的菲律宾农业部又提出上诉,目前这个案例在高等法院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
在菲律宾,有很多力量在推动转基因,同时也有很多力量以“有机农业”为旗号,反对转基因作物的推广,其中一条重要的应对策略就是设立非转种植区。菲律宾地方的自治权力很大,在宪法里有一个规定,菲律宾的每一个地区、每个岛、每个城市,在一些事关本地区的重要决定和政策上,地方可以作出自己的决定。 除了关于地区性的自治权之外,在法律里上每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对当地民众的健康、安全、促进繁荣、改进道德等负责。 在中央层面,菲律宾支持发展有机农业,而在联合国有关有机农业的定义中,就提到避免使用转基因,所以事实上有机农业和转基因是不能共存的,任何一个地区或者是一个城市,如果它能够通过法规,利用这个自治权宣布它是一个有机的区域,实际上同时就意味着它必须要禁绝转基因,包括禁止种植,同时也像前面所介绍的那样,禁止任何转基因的产品进入这个地区。 推进一个地区的计划,少不了非政府力量的推动。他们必须对于相关这方面的问题有充分的支持和这方面的一些专长,比如说关于有机农业和转基因,它们相互之间有关这方面的支持等等。这对于保证进一步的一些游说、宣传工作,同时确保能够有效地实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