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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资本政策百年变迁析论

田永秀 张雪永 社会主义研究编辑部 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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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本曾长期被中国共产党认为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紧密相连、且仅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范畴。如何对待资本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一直面临的,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其资本政策经历了没收—利用—消灭—运营的三次根本性转变。没收和消灭资本是中国共产党在践行无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政治理想,而利用和运营资本则是伟大的创举。资本政策的转变源于实践的推动,根本在于认识突破和理论创新。中国共产党资本政策的变迁历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缩影,体现了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孜孜以求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原则性和策略性统一,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创新勇气和能力,这是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辉煌成就的“密码”。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资本政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作者简介】田永秀(1970—),女,四川中江人,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研究;张雪永(1973—),男,黑龙江哈尔滨人,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经济史与铁路史研究。


资本曾长期被中国共产党认为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紧密相连、且仅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范畴。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其资本政策必然与其政治立场、政治理想息息相关。中共一成立,就宣布了没收资本的政策,在土地革命时期逐步转变为利用资本。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资本被彻底消灭,但改革开放后又重回中国社会,中共不仅认为资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应该存在,还主张进行资本运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说,资本问题与中共百年历史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中共对其经历了没收—利用—消灭—运营的三次根本性政策转变。政策转变源于实践的推动,关键在于中共对中国国情、中国革命的性质、社会主义本质等重大问题的认识突破和理论创新。中共资本政策的转变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缩影,反映了中共领导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特质。

一、没收—利用—消灭—运营:中共资本政策的三次根本性转变

(一)从没收到利用:资本政策的第一次转变

马克思赋予资本两重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生产力维度,资本是可以增殖的价值。“这种价值具有创造剩余价值、创造利润的使用价值。”他强调,是否产生剩余价值是衡量资本的唯一尺度,“一定的价值额,只有在它产生剩余价值,从而增殖价值时,才变为资本”。这是资本可以抽离生产关系的一般属性,具体体现为用于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厂、机器、原料、土地、流动资金、商店出售的商品等载体。资本的第二层含义是社会关系维度,资本是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说:“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这是资本的特殊属性,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紧密联系的属性。

无产阶级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要没收资本。《共产党宣言》提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中共秉承马克思的革命理想,在《中国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宣布:“共产主义者主张将生产工具——机器工厂,原料,土地,交通机关等——收归社会共有,社会共用”。在一大通过的党纲中也强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对资本态度有些模糊。大革命失败后,中共资本政策趋于坚决。1927年5月中共五大通过的《职工运动决议案》中提出,“要极力从政治上经济上向资产阶级勇猛的进攻,一直到要求没收一切银行、矿山、铁路、轮船、大企业、大工厂等归国有的实现。”半年后临时中央政治局指示城市暴动胜利时必须实行“没收中外大资本家的大工厂大商店银行矿山铁路等,收归国有,工厂归工人管”“如果小工厂主怠工闭厂,便也没收他的工厂”等一系列立即“没收资本”的政策。该政策得到了贯彻,如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广东海陆丰政权宣布:“没收工厂归工人”。

没收资本的政策直接伤害了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将其推到了革命的对立面,对革命极为不利。中共逐步纠正没收资本的政策,利用资本政策出现,开始了资本政策的第一次重大转折。所谓利用资本,就是中共承认资本家对资本的占有,意即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发展社会经济。1930年8月,中共中央对时局宣言中,强调“不遵守苏维埃法令之一切工厂企业,绝对没收”,言下之意若遵守苏维埃法令,则不在没收之列,说明没收资本的政策有所松动。1932年1月,苏维埃政府颁布《关于工商投资暂行条例》,规定“凡遵苏维埃一切法令实行劳动法并依照苏维埃政府所颁布之税则完纳国税的条件下得允许私人资本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境内自由投资经营工商业”,表明中共正式允许私人资本在苏区存在。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同月,中共中央也明确地指示“苏维埃政府容许并鼓励商人资本的投资与营业,利用他们的资本来发展苏区经济”。这表明,中共利用资本的政策已经非常明确而且坚决了。

(二)从利用到消灭:中共资本政策第二次根本性转变

从土地革命后期开始,利用资本就成了中共的基本政策,“保护民族工商业”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1948年下半年,革命已经胜利在望,利用资本政策发生变化,开始对私人资本的发展进行限制。张闻天说:“从一九四八年下半年起,国家开始了对于私商的某些限制与管制,在经济上进行了一些平抑物价与反对投机倒把的措施,但作用不大。”同年9月30日,张闻天在《关于东北经济的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对私人资本的鼓励与限制的政策,“我们的各种经济政策,应该做到这样的程度,即是:凡属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有利可图,因而都能生存与发展;凡属无利或有害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都使之无利可图,因而被迫转业,特别是逼使商业投机资本向工业方面转移极为重要”。即以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为标准,有利则保护与鼓励,反之则节制。毛泽东接受了张闻天的主张,他在给刘少奇的信中写道:“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这就是从解放战争后期开始的节制资本政策,依然在利用的范畴内,不过划定了发展界限。

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大规模开始后,中共的资本政策发生第二次根本性变化——开始消灭资本。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将其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企业,其过程就是消灭私人资本的过程。同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明确指出:“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完全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被消灭了。那么,生产力属性的资本是否存在呢,即社会主义企业能否有“资本”?社会主义改造中将私人资本通过赎买的政策变成了社会主义企业的公有财产,虽然这些原有的“资本”依然在企业中承担资本的功能,但当时并不承认是“资本”,而用“资金”予以替代。《人民日报》解释道:“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这里的生产资料为工人阶级自己所掌握,因此它的性质也不是‘资本’,而是‘资金’。”该文还引用斯大林的话说“我们的经济学家应当消除旧概念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新情况之间这种不相适合的现象,而用适合新情况的新概念来代替旧概念”。因此,无论是生产关系维度还是生产力维度,当时都不允许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资本”范畴,“资本”被予以了彻底消灭。

(三)从消灭到运营:资本政策的第三次根本性转变

改革开放后,“资本”重回中国,中共资本政策发生第三次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可分为三步:

第一,体现资本内涵的事物重新出现。其一是外资。1979年1月6日,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交通部正式向国务院提出要“利用国外的资金”合资建立工业区的报告,并提出在利润分红上“给资本家三成”。1月17日,邓小平在款待商界著名人士时明确提出了利用外资的设想,“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这里虽用的是“资金”一词,但该“资金”很明显就是资本家的“资本”。其二是股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从1983年就开始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广东、上海等地的一些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也开始股份制尝试,发行股票。股票就是资本凭证。其三是资本市场的出现。进行股份制改革,必然会出现股票发行与交易。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等有关发展证券市场的文件。1990年1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也明确指出:“逐步扩大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并严格加强管理。发展金融市场,鼓励资金融通,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立和完善证券交易所,并形成规范的交易制度。”次年,国家体改委在经济体制改革要点中也强调要“积极发展和完善资金市场,包括资金拆借市场、证券市场和外汇调剂市场”。虽然未使用“资本”或“资本市场”的名词,但资金市场实质上包括了资本市场功能。

第二,“资本”一词正式出现在党的文件中,为资本重新正名定位。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第一次正式提出“资本”一词是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用“资本”来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指出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这表明中共正式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也有资本。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将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提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这说明中共正式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有资本,而且资本与劳动力、技术一样对经济生产有重要作用。

第三,中央正式提出要发展资本市场,要求国有企业进行资本运营。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资本市场,并指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十五大报告中则明确指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发展资本市场,比承认有资本就更进了一步。不仅如此,国家还要求国企积极进行资本运营。1995年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关于一九九六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强调,国企要“切实强化资金和成本管理,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十五大更强调“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就是强化资本功能,进行资本运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此后,中共中央在资本政策上反复强调要加强资本运营,甚至要求成立国有资本专门运营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共资本政策发展到全新的阶段。从本质上言,运营资本也是利用资本,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抽离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利用资本的生产力属性发展生产力,实现资本增殖,这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利用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不一样,但其结果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

二、中共资本政策百年变迁原因探析

百年来,中共资本政策的每一次转变都是根本变革。总的说来,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成立时的没收资本,还是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消灭资本,都是在践行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的政治理想。但利用和运营资本是一个巨大的创举,是对马克思资本理论的重大发展。中共利用和运营资本虽然具体的历史环境有所不同,但从中不难发现两个共同原因:一是实践的推动;二是认识和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只不过利用资本实践的推动更明显,运营资本认识和理论上的突破是关键。

第一,实践的推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条件和马克思所设想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共的资本政策,也同样需要将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此过程中,实践的推动非常明显。土地革命初期,没收资本的政策给红军及根据地建设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于是各根据地在实践中率先开始纠正,允许资本有条件的存在。秋收起义后,由于最初实行了保护中小资本的政策,“既筹到款,解决了我们自己的供应问题,同时又不损害他们(指中小商人)的利益,保护了他们,团结了他们,使他们拥护和支持我们。本来我们的吃盐是很困难的,后来由于有了正确的工商业政策,商人就愿意和我们做生意,把盐运了过来。所以,吃盐问题解决了不少”。1928年3月按中央要求执行了立即没收资本政策,结果“把小资产阶级大部驱到豪绅一边,使他们挂起白带子反对我们”。据记载,“从红军到达井冈山以后,情形就大大改变了。……因为经济的如此崩溃……当时有一句口号‘打倒资本家,天天吃南瓜’”。这样,不得不放弃没收资本的政策,结果收到了“好的效果”,“商人不畏避我们了,颇有说红军好话的”,这就“证明我们的政策是正确的了”。这种正确与错误的反复比较,使中共认识到不没收资本的政策才能解决红军需要。1929年前后,东江、鄂豫边、闽西根据地等,也都先后纠正了没收资本政策,开始利用资本。各根据地的实践探索直接推动了中共中央资本政策的转变。

改革开放后,中共进行资本运营,也有实践的推动。其时,中国经济面临着两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经济建设缺乏资本。进行经济建设需要足够的投资,但中国从1979年后连续多年出现财政赤字,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要用五年时间“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所以当时国家难以满足经济建设的巨大投资需求,需要将社会闲散资金以及外资吸引到经济建设中来。二是国企经营困境亟待解决。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不仅资本范畴被消灭,追求利润也被认为是资本“天性”而受到批判和排斥,于是国企就出现了不讲经济核算、不讲利润、无偿占有资金等现象。到改革开放初期,大量企业因为没有资本经营理念而普遍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也较为严重。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尝试用资本的方式来解决这两个问题:一是引进外资;二是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这两种实践尝试成效显著。深圳特区设立仅五年,到1983年底累计协议投资总额为18亿多美元,实际投入使用4亿多美元。1983年深圳的工业总产值比1982年增长99%,比1979年增长10倍多,深圳转眼间从一个偏僻小镇变成了一个现代化城市。国企的股份制改革也在尝试中起步,1984年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到1987年底全国累计发行股票10亿元。到1992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达到53家,筹资94.09亿元。国企的股份制改革,既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本需求,也迫使国企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树立起追求资本增殖的经营理念,有效盘活了企业。

第二,认识和理论上的突破创新。如果说实践的转变有点现实“逼迫”的色彩,那么认识的突破和理论创新则是理论自觉,是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党的基本政策的理论支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对两个问题的认识突破是从没收资本转变为利用资本的根本理论支撑。其一,对中国革命性质的正确认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使中国必须首先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在此阶段,资产阶级是革命动力而不是革命对象。由于反革命势力强大,无产阶级势单力薄,必须建立革命统一战线,为此必须“要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因此,要和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必然要允许资本的存在和发展。1929年10月,中共东江特委在通告中指出:“目前革命任务主要的是反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封建的剥削。城市的商业资本应该扶助之,以‘开辟中国资本发展’。因此我们在经济上只能采取政治的没收,对于单纯的经济没收,是不应该的”。1935年12月,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也指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时代并不废除非帝国主义的、非封建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鼓励这些工商业的发展。”毛泽东强调共产党保护工人阶级利益,“却并不反对民族资本家发财,并不反对民族工商业的发展”。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中更明确地指出中国革命分两步走,须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然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不反对资本主义。其二,中共认识到中国经济欠发达,必须充分利用资本发展生产。1933年4月,张闻天在论述利用资本的主张时说:“当苏维埃政权没有力量经营国有的大企业,那末利用私人资本来发展苏维埃经济,不能不是目前主要的出路之一”。这种利用,“可以增加我们苏区内的生产,流通我们的商品,而这对于苏维埃政权现在是极端重要的”。毛泽东也强调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解放思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思考,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中对三个与资本直接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实现了认识上的突破和理论上的创新,构成了资本重回中国经济的基本理论前提。

其一,社会主义可以使用资本的范畴。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资本之所以被彻底消灭,是基于当时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泾渭分明。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他鼓励大家不要怕,要大胆试,要自信,“因为我国是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很大,吸收几百亿、上千亿外资,冲击不了这个基础”。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提出要试水资本市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对此,他的态度很坚决:“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此外,他还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更进一步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充分说明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突破了长期存在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区别的认识桎梏,创造性地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辩证地借鉴资本主义的手段、工具。

其二,承认资本对剩余价值的产生有作用,资本有权参与利润分配。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被称为“伟大的发现”,它解释了资本增殖的秘密。剩余价值来源于劳动者的创造,资本家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实际少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这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秘密,也是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本家剥削乃至没收资本的理论支撑。不过,马克思承认资本在剩余价值产生中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剩余价值产生的条件,没有资本购买生产资料、雇佣劳动者,剩余价值就无从产生。

中共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自然深受剩余价值学说的影响,且对资本家的剥削尤为关注。李大钊认为资本应该属于劳动者而不是资产阶级,“资本,他是劳动的结果!因为社会上有了私产制度,于是他们也永[拥]有资本。他们有了资本,于是也有机会去劫夺劳动的结果。资本这个东西,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如何重要,最可靠的只是劳动者的劳力,因为他能产生新的价值”。李大钊虽然看到了资本是产生剩余价值的条件,但显然更强调剩余价值是由劳动者创造而被有资者占有的一面,而相对忽略了资本在剩余价值产生中的作用。“那可变资本所得的增殖,全该归生出这个的工人领受,要是把这个归于资本家或企业家,就是掠夺劳工的正当权利,企业的利润,就是赃物的别名。”这种观点代表了改革开放前中共对资本在剩余价值创造中的基本态度。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剥削的代名词,“资本是剥削的手段,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在不断的运动中吮吸着工人阶级的血汗增殖着自己,它体现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这构成了无产阶级没收资本的合法性基础。

改革开放后,中共开始正视资本在剩余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十四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句话说明,资本是生产要素之一,与劳动力一样对利润(剩余价值)的产生具有重要作用,同样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十五大进一步决定,“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是对资本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的肯定;资本参与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大变革,也是对资本逐利正当性的承认,必将提高资本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其三,资本与所有制没有绝对对应关系,公有制也有资本。在传统认识中,资本必定是私有的。改革开放后,开始认识到资本也可以公有。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公有资本”概念,“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资本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私有制有资本,公有制也可以有资本。脱离开生产关系属性的资本,仅是一种可增殖的价值。

三、资本政策百年变迁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优秀特质

中共的资本政策百年来历经三次巨大变化,每一次都是经过艰辛探索才最终完成的。其转变历程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特质。

第一,发展生产力是中共孜孜以求的目标。近代落后挨打的惨痛教训,让中共深刻认识到要使中华民族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为此,根本在于发展生产力。如前所述,中共利用和运营资本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此不赘述。而没收和消灭资本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早在中共成立前,陈独秀和李大钊就旗帜鲜明地阐述了这样的观点。陈独秀主张以资本公有来发展实业:“如果说开发实业非资本不可,且非资本集中不可,我们不但不反对这话而且端端赞成。但如果说开发实业非资本主义不可,集中资本非资本家不可,我们便未免发笑。”李大钊也强调对于经济落后的近代中国而言,资本集中是有积极作用的:“资本之功能以集中而增大,劳力之效用亦普及而加强。有此种资本与劳力,以开发公有土地之富源,那愁实业不突飞猛进”。因此,“中国不欲振兴实业则已,如欲振兴实业,非先实行社会主义不可”。陈独秀和李大钊的观点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态度,资本不能私有,所以要没收资本,把资本集中于公共权力之手,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毛泽东也强调,“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可见,无论是没收资本、消灭资本,还是利用资本、运营资本,其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这是贯穿中共百年资本政策的一根红线,也深刻体现了中共的先进性。

第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以贯之。中共百年资本政策的变迁,源于中共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基本国情、任务等的深刻认识,是中共从中国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结合、实事求是的结果。毛泽东在七大报告中,就强调利用资本是由于中国经济太落后的缘故,利用资本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提出引进外资时就明言“这是个很大的试验,是书本上没有的”。这个试验,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而非从书本出发的。在南方谈话中他讲得更透彻:“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中共基本思想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最珍贵的品质,也是百年来引导资本政策变迁的指针。

第三,始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利用资本政策中体现得最明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认为资本一定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剥削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资本的存在肯定与共产党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剥削的政治理想相悖。在此情况下,从没收资本转变为利用资本,完全是一种策略性的调整。如张闻天就非常强调利用资本是目前的政策,“在目前,它还不能不利用私人资本来发展苏维埃的经济”。也就是说,利用资本和将来消灭私人资本并不矛盾,不过是一种因时制宜的策略罢了。他指出,利用资本并不是要将革命成功后的中国导向资本主义的前途,“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将随着苏区内工商业的发展而增加它的作用与地位,但是苏维埃政权不是资本主义的崇拜者。领导苏维埃政权的中国无产阶级与它的政党,争取中国苏维埃革命的胜利,不是为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是为了社会主义的前途”。因此,这种策略并未背叛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的革命理想。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也强调“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这充分说明,利用资本是策略,消灭资本是最终的理想,策略与原则是有机统一的。

第四,永葆创新勇气与能力。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曾提出过要利用资本。但新经济政策实行的时间很短,且对很多理论问题如公有制能否有资本等重大问题均未曾涉及。中共在此问题上的创新是前所未有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可以借鉴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这就让中共成功冲破了认识上的束缚,这是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是我党能够历经考验磨难无往而不胜的关键所在。

总之,资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中一直面临的,而且直接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百年来,中共的资本政策经历了没收—利用—消灭—运营的三次巨大变化。中共从中国实际出发,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巨大创新,成功地处理了资本问题,运用资本发展生产力的巨大活力来为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资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共资本政策变迁历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缩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创新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辉煌成就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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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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