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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册期末复习
知识点
第一单元 四则运算
1、加、减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1)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叫做加法。
(2)相加的两个数叫做加数。加得的数叫做和。
(3)已知两个数的积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
(4)在减法中,已知的和叫做被就减数……。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5)加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和=加数+加数
加数=和-另一个加数
(6)减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差=被减数-减数
减数=被减数-差
被减数=减数+差
2、乘、除法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1)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和的简便运算,叫做乘法。
(2)相乘的两个数叫做因数。乘得的数叫做积。
(3)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4)在除法中,已知的积叫做被除数…… 。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
(5)乘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积=因数×因数
因数=积÷另一个因数
(6)除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商=被除数÷除数
除数=被除数×商
被除数=商×除数
(7)有余数的除法,
被除数=商×除数+余数
3、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统称为四则运算
4、四则混和运算的顺序
(1)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只有加、减法,或者只有乘、除法,都要按(从左往右)的顺序计算;
(2)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既有乘、除法,又有加、减法,要先算(乘、除法),后算(加、减法);(先乘除,后加减)
(3)在有括号的算式里,要先算括号里面的,后算括号外面的。
5、有关0的计算
①一个数和0相加,结果还得原数:
a + 0 =a 0 + a = a
②一个数减去0,结果还得这个数:
a - 0 = a
③一个数减去它自己,结果得零:
a - a = 0
④一个数和0相乘,结果得0:
a × 0 = 0 ; 0 × a = 0
⑤0除以一个非0的数,结果得0:
0 ÷ a = 0
⑥ 0不能做除数:
a÷0 = (无意义)
6、租船问题。
解答租船问题的方法:先假设、再调整。
第二单元 观察物体二
1、正确辨认从上面、前面、左面观察到物体的形状。
2、观察物体有诀窍,先数看到几个面,再看它的排列法,画图形时要注意,只分上下画数量。
3、从不同位置观察同一个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4、从同一个位置观察不同的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5、从不同的位置观察,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一个物体。
第三单元 运算定律
1、加法运算定律: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一个数,和不变。
(a+b) +c=a+(b+c)
③加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
如:165+93+35=93+(165+35)
2、连减的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等于这个数减去那两个数的和。
a-b-c=a-(b+c)
3、乘法运算定律: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a×b=b×a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三个数,也可以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一个数,积不变。
(a×b) ×c=a×(b×c)
乘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
如:125×78×8的简算。
③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这两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 ×c=a×c+b×c
4、连除的性质:一个数连续除以两个数,等于除以这两个数的积。
a÷b÷c=a÷(b×c)
5、有关简算的拓展:
102×38-38×2
125×25×32
37×96+37×3+37
125×88
3.25+1.98
10.32-1.98
易错的情况:
0.6+0.4-0.6+0.4
3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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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册期末复习
知识点
第一单元 四则运算
1、加、减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1)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叫做加法。
(2)相加的两个数叫做加数。加得的数叫做和。
(3)已知两个数的积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
(4)在减法中,已知的和叫做被就减数……。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5)加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和=加数+加数
加数=和-另一个加数
(6)减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差=被减数-减数
减数=被减数-差
被减数=减数+差
2、乘、除法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1)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和的简便运算,叫做乘法。
(2)相乘的两个数叫做因数。乘得的数叫做积。
(3)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4)在除法中,已知的积叫做被除数…… 。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
(5)乘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积=因数×因数
因数=积÷另一个因数
(6)除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商=被除数÷除数
除数=被除数×商
被除数=商×除数
(7)有余数的除法,
被除数=商×除数+余数
3、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统称为四则运算
4、四则混和运算的顺序
(1)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只有加、减法,或者只有乘、除法,都要按(从左往右)的顺序计算;
(2)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既有乘、除法,又有加、减法,要先算(乘、除法),后算(加、减法);(先乘除,后加减)
(3)在有括号的算式里,要先算括号里面的,后算括号外面的。
5、有关0的计算
①一个数和0相加,结果还得原数:
a + 0 =a 0 + a = a
②一个数减去0,结果还得这个数:
a - 0 = a
③一个数减去它自己,结果得零:
a - a = 0
④一个数和0相乘,结果得0:
a × 0 = 0 ; 0 × a = 0
⑤0除以一个非0的数,结果得0:
0 ÷ a = 0
⑥ 0不能做除数:
a÷0 = (无意义)
6、租船问题。
解答租船问题的方法:先假设、再调整。
第二单元 观察物体二
1、正确辨认从上面、前面、左面观察到物体的形状。
2、观察物体有诀窍,先数看到几个面,再看它的排列法,画图形时要注意,只分上下画数量。
3、从不同位置观察同一个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4、从同一个位置观察不同的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5、从不同的位置观察,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一个物体。
第三单元 运算定律
1、加法运算定律: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一个数,和不变。
(a+b) +c=a+(b+c)
③加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
如:165+93+35=93+(165+35)
2、连减的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等于这个数减去那两个数的和。
a-b-c=a-(b+c)
3、乘法运算定律: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a×b=b×a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三个数,也可以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乘以第一个数,积不变。
(a×b) ×c=a×(b×c)
乘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
如:125×78×8的简算。
③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这两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 ×c=a×c+b×c
4、连除的性质:一个数连续除以两个数,等于除以这两个数的积。
a÷b÷c=a÷(b×c)
5、有关简算的拓展:
102×38-38×2
125×25×32
37×96+37×3+37
125×88
3.25+1.98
10.32-1.98
易错的情况:
0.6+0.4-0.6+0.4
3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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