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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三个年”活动】鄠邑区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到水生态保护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3月22日下午,鄠邑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干警代表等共计23名党员干部到鄠邑区水生态保护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大家先后参观了“水出秦岭”“水润鄠邑”“水映史澜”“水鉴清风”“水淀清浊”“水碧城兴”六个版块,以及近年来查处的破坏水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和负面清单。一幅幅图片、一件件实物、一幕幕短片,生动形象地展示了鄠邑山与水的关系和鄠邑水文明史话。一件件触目惊心的刑事案件,一起起发人深省的违纪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镜鉴,进一步认清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危害,做到警钟长鸣。
“鄠邑之美,在山水之间。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今后我将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守护这份美丽,争做保护山水的‘排头兵’,让鄠邑的天更蓝、水更清!”“此次参观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山水对于鄠邑的特殊意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因地制宜挖掘线索,进一步强化办案质效,为“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这是鄠邑区检察院党员干部观摩结束后的热烈反响和深刻感悟。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拧紧干部的思想“总开关”。
审核|胡永利
文字|张蓓蓓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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