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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三个年”活动】学懂悟透评价指标 精准发力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学习掌握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准确把握2023年检察工作重点,2023年4月14日,鄠邑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析研判会,深入学习研究最高检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明涛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各部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修订后的《评价指标》涉及的46项具体指标逐项剖析研究,深入分析了每一项指标所反映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适用情形。各业务部室主任对照评价指标详细汇报了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提升措施进行了全面分析。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各项内容和具体含义,正确理解适用,使评价指标真正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紧盯重点指标、明确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解,精准把握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施策。三是要强化对评价指标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服务检察工作决策和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 将“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审核|胡永利
文字|郭飞如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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