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检察院出台“十条措施”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
“十条措施”
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
HU YI JIAN CHA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近日,鄠邑区检察院出台了《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开展主题教育是自我革命、纯洁队伍的作风之训。鄠邑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纪律作风“谨小细微”之处,通过“十条措施”对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请销假、值班备勤、保密管理、公务活动、党风廉政、办文质量、检察服务、监督检查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落实举措。干部工作纪律作风是一个单位最直观、最直接的政治生态观察窗,“十条措施”的出台为鄠邑区检察院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促进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十条措施”,绷紧工作纪律作风之弦,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业务能力培训、纪律作风检查等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守纪律、讲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转作风、提质效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为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推动“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审核|胡永利
文字|刘 阳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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