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媒体看检察】检察日报:以生态检察绘好古都山水画
秦岭终南秀,八水绕长安。为守护好这幅优美的自然画卷,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秦岭保护中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秦岭北麓全域禁猎和核心区、重点保护区禁采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复植、复绿监督力度,并在西安河湖水系保护中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检察+社会”工作方式,以生态检察共奏环境保护大合唱。
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的新河支流潭峪河,沿河15个自然村长期向潭峪河进行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等行为,造成潭峪河垃圾漂浮、水质浑浊、气味发臭,严重影响了水生态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
对此,鄠邑区检察院向该区水务部门、环保部门、沿河段街道办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同河长办进行磋商。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职能部门合力制定了控源截污治水方案,不但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堵流治理,还将太平河水引至潭峪河,增加新河生态补水。目前,潭峪河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沿河还建设了一座滨河公园,成了当地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2022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一山八水古都蓝”公益诉讼品牌创建活动,以生态检察绘好古都山水画。在品牌创建活动中,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安市秦岭保护办公室会签了工作意见,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措施》;与西安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涉水问题项目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长效机制;设立了专门的办案协调机构,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高质效办好涉秦岭和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自品牌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已办理涉秦岭案件60件,涉水案件99件,发出检察建议16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审核|胡永利
来源|检察日报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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