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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花之守鄠未来】“未”爱异地帮教 共护迷途少年回归

鄠邑检察
2024-10-23

“未”爱异地帮教 共护迷途少年回归


为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进一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近日,鄠邑区检察院接受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搭建的社会支持平台,异地帮教一名涉罪未成年人。




2022年7月,16岁的小金,伙同他人在铜川市印台区实施盗窃,涉案价值3200元。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系未成年人,具有从犯、坦白、初犯、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遂作出对小金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了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因小金现随其二叔在西安市鄠邑区某饭店打工,为了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便联系鄠邑区检察院对其开展异地帮教。




鄠邑区检察院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多次就案件情况、被帮教人员情况与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到小金自幼随爷爷奶奶生活,父母离婚且各自早年离家杳无音讯,家庭教育缺失,性格孤僻,在校学习成绩较差,初三便辍学在家等情况,拟定了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与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陕西省儿童心理协会签订了关护帮教协议:向未成年人明确了考察期内的行为规范及要求;向监护人明确了监护职责和报告义务;省儿童心理学会工作人员也将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考察计划。

“小金,今天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你交给我们,我们会严格依法对你开展帮教,希望你能珍惜机会,真正悔过自新,我们两地检察机关会一起帮助你以全新的姿态重新生活。”鄠邑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对涉罪少年说道。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涉罪的未成年人就像待修剪的树苗,需要来自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共同的关心和爱护。通过探索异地帮教模式,既打破距离的限制,又形成了帮教工作的合力。今后,鄠邑区检察院将继续在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中做更多有益尝试,积极推动多方协作,助力异地帮教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未”爱守护,从心出发,未检人的初心就是用爱护航每一位少年的健康成长,帮助迷途少年找到回归的道路。


   

    审核|胡永利    

   文字|叶   婷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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