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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督小察微课堂·教育】重温“三个规定”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鄠邑检察
2024-10-23

  嗨!大家好,我是鄠邑区检察院的督小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通过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今天请和督小察一起重温一下。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

  1.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2.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3.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

  1.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2.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3.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当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时,我们该怎么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留痕、记录,担心被报复?不要怕,我们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司法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记!
  应如实上报记录哦!



今天的鄠检督小察微课堂大家学会了吗?

一起来做个随堂小测试吧!


01

(单选)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自(   )起施行。

A.2015年3月

C.2017年3月   

B.2016年3月

D.2018年3月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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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单选)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责任。

A.行政

C.侵权   

B.民事

D.刑事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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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多选)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是为了()。

A.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

B.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

C.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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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胡永利
文字|办公室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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