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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护”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鄠邑检察
2024-10-23


  2023年以来,鄠邑区检察院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着力点,切实担当职责使命,坚持高效能动履职,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会同其他政法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教育引导妇女儿童增强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全力当好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人”。


立足双向保护职能,筑牢妇女儿童安全“防护线”


  选派12名业务骨干组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业团队,承担“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理董某某、周某某盗窃案件时,承办未检案件检察官对该案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一次特殊帮教活动,对案件当事人及家长先后进行思想教育,并观看相关警示短片。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从快、优先、专人办理,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快速有效保护。2023年以来,共审查逮捕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7件7人,审查起诉10件11人。针对吴某娃、吴某霞涉嫌拐卖妇女案在全国两会期间网络自媒体炒作引发舆论的情况,成立专案组,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方向,同步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将该案办理情况层报至最高检,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全区政法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依法从严从快提起公诉,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残障人群权益、维护婚姻合法性的责任担当,该案办案团队荣获“2022年度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建强社会联动机制,织密妇女儿童权益“防护网”


  成立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委员会,与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妇联等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办法》《关于建立鄠邑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女童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等,凝聚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力,与区妇联、民政局联合救助被家暴的女童1名。认真开展因案致贫的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先后对14名妇女和3名儿童进行司法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不断加大对辖区内因案致贫妇女和未成年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开展“电竞酒店、点播影院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公安机关走访电竞酒店、点播影院30余家,调取入住信息2000余条,发现问题56条,均已督促相关部门改正。督导区烟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未成年人禁烟、禁酒专项检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踪整改落实,不断夯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延伸普法宣传触角,引导妇女儿童拿起“防护盾”


  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成立全区“女童保护”宣讲团,与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成立“关心下一代”普法宣讲团,先后在鄠邑区实验中学、甘河中学、白庙中学、第二幼儿园等举行法治进校园10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在石井街道三泉小学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普法+慰问+座谈的方式,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不触犯法律红线意识。与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等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办法》,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3名进入该院法治进家庭宣讲团,先后开展法治进家庭宣传4次,针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亲子关系、家庭教育问题,开展心理疏导、社会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一对一授课6次。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秉承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与区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构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综合救助体系,将温暖及时传递给每一位困难妇女儿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传递检察温暖,彰显人文关怀。



审核|胡永利
文字|宋   赓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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