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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强化”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鄠邑检察
2024-10-23


  2023年,鄠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工作职能,自觉能动履职,做实日常监督,助推监管场所规范化管理,竭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1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学习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涉及的各类法律规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


2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开展“清单式”监督,细化任务清单,建立涵盖收押、出所、超期羁押等17项工作清单,每周、每月建立干警值班记录、监区安全、械具使用、巡查日志等 13 项工作清单,每季度建立法律宣传、联席会议及整理监督案卷等9项工作清单,每月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留痕情况书面报告主管检察长,以全程留痕、清单监督,助力提升驻所监管质效。


3

强化羁押期限检察

  定期不定期督促看守所做好羁押期限预警工作,对羁押时限将至的,及时提醒看守所催告办案单位。针对看守所催告相关办案单位及时换押或提供羁押期限变更等法律文书未果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防止出现“假性”超期问题。


4

强化械具使用检察

  主动开展械具使用检察监督工作,对所有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开展谈话,了解加戴械具的原因及时间,制作台账,并根据台账抽查看守所加戴械具相关审批手续,以监督促规范,监督看守所规范械具使用审批程序,有效化解监管安全风险。


5

强化谈话教育检察

  认真落实约见检察官制度,畅通在押人员问题反映渠道,通过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情况,对发现的一些不稳定情绪及不安定因素,驻所检察人员在及时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的同时,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6

强化交付执行检察

  加强对留所服刑人员检察监督,对收到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通知书且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监督看守所及时投送监狱执行刑罚,确保符合交付执行条件的罪犯应投尽投,保障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规范开展。


7

强化安全防范检察

  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在重大活动、节假日前后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努力做到防患未然。针对检查发现食品留样和记录不规范、药品存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2024年,鄠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力度,积极能动履职,创新务实举措,切实维护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全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助推驻所检察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审核|胡永利
          文字|赵   捷 侯玉婷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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