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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入矫宣告 严把社区矫正“第一关”
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的起点。为实现对社区矫正的全过程检察监督,2月21日,鄠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春节后第一次入矫宣告进行检察监督。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实了四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并向其宣读了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书等相关文书,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限以及在矫期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明确其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随后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入矫誓词,表示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学法守法,不再重新犯罪。
宣告仪式结束后,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入矫谈话,告诫入矫人员要珍惜此次社区矫正的机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参加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进一步强调了其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检察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入矫宣告的检察监督,不仅有利于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提升社区矫正整体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为鄠邑区平安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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