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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售卖,依法严惩,水果味的也不行!

鄠邑检察
2024-10-23

  近日,鄠邑区检察院办理了辖区内首例非法售卖电子烟案,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张某明知其经营电子烟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行业,仍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营销和实体店铺经营的方式非法销售电子烟,并且在取得许可后,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果味电子烟。经查张某销售金额近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为加强电子烟监管,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将电子烟纳入卷烟管理。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电子烟的交易仅限于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平台,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果味电子烟已被要求全面下架。

  随着电子烟国标的出台实施,有标可依的电子烟监管时代已经到来,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商家,销售电子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必须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主动接受监督,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此外,广大消费者也需注意,果味电子烟中添加了醛类、苯甲醇等各类香料,长期大量吸入这些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电子烟同样有害健康!



审核|胡永利
文字|王   婕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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