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检·喜报】检察干警荣获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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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表扬2023年度西安市优秀河湖长、河湖警长及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鄠邑区检察院卜慧明同志荣获“西安市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
卜慧明同志现任鄠邑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先后荣获2022年度西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先进个人、鄠邑区维护正义好青年、鄠邑区优秀秦岭生态卫士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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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奋斗为底色,书写检察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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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诠释初心使命
该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着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环境,用实际行动阐释检察干警初心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检察院和河湖长办对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区主要河流巡查30余次,无人机航拍6次,水质检测9次,摸排线索2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整改率达到100%。累计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垃圾4000吨,复垦土地150余亩,整修河道2处。就某俱乐部在经营游泳项目中大量取水不合规案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追缴水资源税1万元。办理的《鄠邑院督促整治秦岭太平河河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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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担当为己任,勇于攻坚克难
在工作过程中,他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作,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门特有的优势,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和社会治理融合分析,撰写的《检察公益诉讼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实践探索》调研文章,荣获首届西安市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优秀奖。始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协助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检察监督和行政衔接工作实施意见》《涉秦岭区域“五乱”线索流转处置办法》等制度机制17项,积极推动生态保护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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