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检·普法】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校园欺凌(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校园欺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尚未触犯刑法但造成伤害后果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暴力致被害人受侵害,侵权人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聚众斗殴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请同学们自尊自爱善待他人,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不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更不做校园欺凌的被害者。
2.发现校园欺凌应及时告知老师、家长。如果无法引起大人足够的重视,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登录12309网站进入未成年人保护专区给我们留言。
3.遭遇校园欺凌要勇敢说不,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勇敢表达自己的拒绝和反抗,并求助同学等帮助自己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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