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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办小案 暖民心:精细化办案+“亲历性”听证 让无障碍通行更暖心

鄠邑检察
2024-10-24

  最高检、省市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以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上级院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履职消除看得见的障碍,确保安全出行。

  2024年3月,检察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区许家河桥南人行盲道设置不规范,且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盲人等残障人士出行。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缘石坡道的坡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应大于10mm,而案涉缘石坡道的坡口高于车行道38cm,高出规定标准37cm,涉案场地周边100米内有广场、菜市场、幼儿园等公共场合,为盲人出行、儿童车、买菜小车等通行造成了较大不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经过现场核查、查找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等,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区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修缮消除隐患,住建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始施工,并于2024年5月7日回复检察机关称已整改完毕,盲道安全隐患已消除。


  2024年5月14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10余人全程参与案件现场实地回勘和听证会,最终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实地查看整改现场后,一致认为行政机关通过积极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已消除,共同认定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同意检察机关依法终结该案的意见。

  一段盲道虽小,但对于盲人和依赖人行盲道出行的残障人士来说无障碍设施绝不是摆设。下一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保障民生福祉,以能动履职守“鄠”一方安宁,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文字|郑欣瑜
   审核|胡永利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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