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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第二站渭丰司法所
5月28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分管副检察长张本卫同志的带领下到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第二站——渭丰司法所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首先查看了11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档案,对档案中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详尽、教育谈话记录是否及时、矫正措施是否得当、学习内容的记录是否真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是否严格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轨迹和语音报到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履行请假手续不规范、走访笔录过于简单等问题逐一记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司法所对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
随后,检察官与即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开展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其接受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检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最后,检察官又对李某进行特别叮嘱,要求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解矫之后一定不要再做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常怀感恩之心面对今后人生,重塑美好的未来。李某表示,回归社会之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以实际行动弥补以往的过错,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年5月15日开始,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全区司法所进行全覆盖检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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