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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动态】强化案件受理审查 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为引领,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枢作用,在案件受理方面更新理念、细化流程,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口,规范案件审查工作。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类案件的受案标准受理案件,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案件是否超期、嫌疑人是否在案、文书是否齐备、移送物品清单是否单物相符、强制措施手续是否齐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对不能达到受理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或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材料后移送;对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及时录入系统,坚持“三个当日”办理,即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移送承办检察官,确保案件及时高效流转。
二是注重沟通协作,确保工作顺畅衔接。综合业务部积极发挥案件管理枢纽作用,加强内部和外部沟通,对在案件受理审查中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提高法律监督效能。针对公安机关移送管辖有争议且属于实体审查范畴的案件,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确定后决定是否受理,确保受案质量。针对公安机关在电子卷宗制作、扫描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主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源头提高移送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送案审核,把好案件出口关。对业务部门对外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查送案材料是否齐全、文书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应当处理的涉案财物是否做出处理意见、案件在系统内是否进行了送案操作等。同时线上审核送达日期、审结日期、审结情况日期等案卡信息是否填录准确、完整,送达回证内容与案件材料是否一致,相关节点的案件材料是否扫描上传完成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承办人修改或完善,符合规定后再予以送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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