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检·普法】网络安全记在心!莫当“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一个称呼。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你认为很平常的事情,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电诈工具人”。以下几种行为,你一定要知道。
1
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类
“两卡”通常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其中银行卡除了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诈骗分子会发布高价租用、购买“两卡”的广告,引诱行为人将自己的“两卡”租售,将行为人发展成为“卡农”,不断发展下线来帮助收集更多“两卡”,并利用租售的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发送涉诈短信,通过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转移涉诈资金。
2
跑分洗钱类
“跑分洗钱”是指利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转账或取现,并从中赚取佣金的行为。诈骗分子发布“帮忙转账、取现就能按比例获得报酬”的高薪兼职广告引诱行为人上钩,进而诱骗行为人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转移资金,洗白赃款。
3
架设虚拟拨号设备类
虚拟拨号设备被称为“GOIP”或“VOIP”,境外诈骗分子通过此设备可以远程操控国内电话,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换为我国境内电话号码,大大降低我国境内群众的戒备心,提高诈骗成功率。
4
架设“手机口”类
架设“手机口”是用一条音频线将两部手机连接,或者同时打开两部手机的扬声器,实现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的诈骗分子联系,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境内人员电话,将境外电话号码转换为境内电话号码,是一种简易的GOIP的设备。
5
推广引流类
推广引流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前端行为,包括互联网推广、电话推广、发送短信、散布印有涉黄二维码的小卡片以及摆摊送小礼品拉人入群等行为。诈骗分子通常会在网络发布高薪兼职信息,要求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为诈骗分子与受害人之间建立联系。
1.不轻信。遇事冷静,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多思考、多商量,不轻信陌生人。
2.不泄密。不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支付密码、验证密码、金融信息等给其他人。
3.不汇款。陌生人提到转款、汇款必须准确核实。
4.不刷单。不参与任何与“刷单”相关的事情,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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