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习惯面对镜头,是文明的象征|中国一周
【葛宇路作品,《对视》行为图片,2016】
作者:陶舜财经
河北的事情,可以和英国、日本对比着看。
据新华社报道,河北唐山一派出所副所长当街持刀伤人后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刑拘。
这是一则“通报新闻”,亦即,除了有关部门的通报,没有任何一个字的增量信息。中国很多媒体也都“报道”了这则短消息。
从通报看,副所长王某的处置调解是否合情合理,合规公正,现有信息不足,无法评判。
武某某“多次在网上发布视频、直播等进行反映”,有可能真有冤曲,也可能只是无理取闹。
这相当于是一个网络投诉,要解决这样的投诉,化解这样的纠纷,坦诚沟通很重要。
双方也去沟通了,可以预见,这种沟通容易冒火星子,对双方来讲,都需要有一整套安全预案。
目前不知道有没有公正第三方在场,可知的是,现场不仅冒火星子,冲突还升级了,一发不可收拾。
网络上曾有一则短视频,视频显示,武某某在沟通现场依然有开视频,还对着镜头讲了几句,讲完,视频中的扎刀动作就开始了。
有一名女士,曾上前解纷,通报信息没有涉及她的内容,不知道她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通报显示,武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现场曾被录下,是不幸中的万幸,这则视频已成为重要的物证。
写这篇文章,是想重点讲讲,视频直播时代,执法者要习惯面对镜头,这既是对合规执法的展示,也为可能发生的冲突留下物证。
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这是有严格规定的。这说明,执法和录像,并不冲突。
公安部明确支持人民群众可以全程录像。
2016年,《央视新闻》报道过,《公安部明确:面对群众围观拍摄 不影响执法 民警不得干涉》,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
执法者习惯面对镜头,是文明的象征。
文明是相似相通的,至少英国和日本也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