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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不负责巨婴的“刚需”|新闻解码

陶舜财经 2024-03-29
作者:李清
2月7日《经济日报》刊登评论文章《莫让“被套餐”绑架年夜饭》,文章作者佘颖认为:年夜饭成为商家牟取暴利的手段,不会做饭、有聚餐“刚需”的消费者只能高价订餐,期待监管部门出手。
应该说,餐厅的年夜饭普遍比日常价格贵,这是事实。多数餐厅的年夜饭早早订满,还分成了下午餐和晚餐两轮,消费需求旺盛,这也是连该文作者都承认的事实。
那么,既然消费者明知价高,为何愿意去订餐厅的年夜饭呢?
本质上,年夜饭的所谓“商家借机生财”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年夜饭属于卖方市场。对此,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能明白。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餐厅提供的年夜饭是套餐还是单点,价格都不会便宜。
年夜饭的情感价值,不是要求年夜饭必须平价的理由。
春节期间,餐厅年夜饭如何定价是个市场问题,应当交给市场去进行调节。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也有自主定价的权利。餐厅的年夜饭只要明码标价,不搞欺诈,设置套餐、价格较高都不是问题,也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作者拿出来说事的年夜饭聚餐“刚需”,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那话听起来振振有词,可年夜饭自古以来就是在家聚餐,从来没有去餐厅的“刚需”。
餐饮经营者可以为想在餐厅聚餐者提供服务,却并没有必须提供这一服务的义务。试想,在不少地方,春节期间餐厅都普遍停业,让员工放假回家了。难道有人因为自己不会做饭,就得强制餐厅必须为他开门?
当然,从餐饮商家的角度来讲,为年夜饭设置的价格低一些,提供的选择多一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好的口碑,餐厅不宜目光太短浅。然而,餐厅是否为年夜饭设置较低价格,提供多少种商品供选择,乃至是否提供年夜饭服务、春节期间是否开业,都完全是经营者自己的自由。
我也乐见有餐厅能提供物美价廉的年夜饭,但绝没有资格强求餐饮经营者那样做。美好亲情也好,个人口味和预算也好,乃至不会做饭也好,都不是可以占据制高点,对年夜饭经营者进行道德绑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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