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打印控告材料,侵害了商家的合法经营权|神州评论
作者:陶舜财经
上海律师在江苏遇上奇葩事。
律师杨卫华发布视频称,其团队在江苏省宿迁市就一个案子做投诉走访工作,来到当地一家打印店打印相关材料时,却被店主告知因该材料涉及控告内容不能为其打印。
店主告诉律师,当地公安经常检查打印店,明确禁止打印店给顾客打印涉及控告内容的材料,一旦被发现,将面临2000元~5000元的罚款。
顶端新闻记者核实了上述事情,做了三个求证,一是与杨卫华取得了联系,杨卫华对记者表示,按照打印店店主与他沟通的说法,整个宿迁市疑似都存在禁止打印店打印控告材料的相关管理。
二是联系了当地更多的打印店。得来的信息是,不少店员表示,涉及上访、控告、宗教等都不能打印,红头文件也不能打印。但也有一个店表示,控告材料可以打印。
三是联系了执法者。顶端新闻记者随机致电宿迁市多个派出所了解情况,其中有一派出所民警表示,“有这种规定存在,尽量不要打印这些东西(控告相关)。”其余多个派出所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看来这事是有一定依据的,只是不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规章制度。而且看样子,这项规章制度似乎执行得挺到位,多数打印店从业者都已经在执行了,只有极个别打印店敢于正常接单。
但是那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最起码一条,侵害了商家的合法经营权。
打印店的业务,无非打印标书,合同,电子书,案件材料之类的。而其中案件材料算是一个大头,毕竟有些案件,案卷资料繁多,有的打印出来一尺多高。律师也怕累啊,从律所背去出差,还是很挑战体力的。再说了,到了当地再打印,不也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吗。
对于打印店来讲,打印案件材料,是再正常不过的经营活动。如果全国各地都没听说过禁止打印,只有宿迁禁止,那就是搞特殊了。
宿迁的法律不应该比别处的更大。
禁止从宿迁的打印店打印,还可以从外地打印,甚至购买打印机自行打印。而且法院似乎也还没直接禁止相应的起诉活动。
禁止打印就仅仅只是人为地给法律工作增加难度。
它的意义何在?
宿迁这事不大,但是它所折射的一些倾向令人担忧。
如果打印店可以随意禁止打印法律材料,万一有一天再继续禁止出售打印机,那就真的难于上青天了,当然了,那个时候,手写的案件材料法院可以接受吗?
手写你是禁止不了的吧?
除非把纸笔也管住。
当地此举目的何在?会不会是为了降低诉讼率?其实撤掉法院,诉讼率就清零了。如果法院都没了,打印再多材料又有何用。
那种世界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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