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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每千瓦补贴1500/1000元、整机商每建成1GW奖励1亿元...这份广东省补文件信息量爆炸!

国际能源网团队 风电头条 2021-11-08

 编辑丨风电头条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向部分广东省地市政府、相关厅局单位、开发商、设计院、整机商等单位发布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当前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成本较高,实现平价难度较大。强调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对无法享受国家补贴的省管海域项目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平价开发,鼓励风机制造企业加大力度开发大容量风机。

《公告》制定的发展目标主要有三部分:

1、扩大装机规模。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年底,达到1500万千瓦。2、促进技术进步。2022年起,实现8MW及以上风机规模化生产和应用。3、降低建设成本。力争在2024年底前实现平价项目建成并网。

在海上风电项目补贴方面,《公告》明确指出:

1、补贴范围: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和2023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对2024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补贴规模:补贴项目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万千瓦,其中2022年不超过210万千瓦。3、补贴标准:2022年、2023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补贴后的项目电价为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4、补贴方式:按照项目“全容量并网、先并先得”原则,经电网公司核定为全容量并网的项目,按其完成全容量并网年度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其中,2022年实际全容量并网容量超过210万千瓦的,超过部分按2023年标准进行补贴;低于210万千瓦的,按实际全容量并网容量计算补贴,且剩余补贴容量结转到2023年度,并按该年补贴标准予以补贴。5、补贴资金来源:省财政统筹解决,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与发展。另外,《公告》实施项目平价开发示范,在“十四五”期间安排6GW海上风电场址由金风科技、明阳智能和上海电气三家整机商自主选择合作开发主体及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企业共同推进项目平价开发示范。如项目按时全容量并网,省按照“每建成100万千瓦奖励1亿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风机制造企业。《公告》原文如下: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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