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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保障性、市场化项目并网时间!山东正式下发2021年风、光开发建设方案!
编辑丨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团队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6月15日,山东省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1年度山东省境内风、光项目开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相较半月前出台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通知在2方面做了调整:
1、在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方面,对列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范围内增添了“2019年国家竞价补贴清单但仍未并网的在建光伏发电项目。”
2、在项目并网方面,通知增加了“对于业主承诺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业主承诺项目开工和全容量建成投产时间的基础上,开展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该政策与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呼应。
在项目申报流程具体方面,《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保障性并网项目进行复核,于6月22日前进行项目提报;对于市场化并网项目,《通知》要求于6月29日前上报项目组织情况,7月12日前出具不晚于2023年底前的并网接入意见项目清单,7月16日前各市提出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并上报山东省能源局。
《通知》要求纳入保障性并网要求的存量项目于2021年和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纳入市场化并网的项目按承诺全容量建成并网。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出具“降低非技术成本”的承诺书,明确“未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未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门槛。”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