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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一波古代版职场小说,来看主角在各个职业上发光发亮~

火星小说 2021-07-27


今日书单来啦!

几本古代版职场小说

看女主一步步变强!




《司宫令》作者:米兰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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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少女吴蒖蒖从民间被选入宫,成为尚食局内人。她像一粒被春风吹上宫廷屋脊的种子,有了一点尘土,就开始蓬勃生长,游走于风云变幻的时代中,用美食与信念书写了自己的传奇。


国内首部宋朝美食文化主题作品,独家奉献“舌尖上的大宋”!


由王凯、江疏影主演《孤城闭》姐妹篇。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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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刃似水,随着少女起伏的手腕落在砧板上,发出一串清亮快捷的声音,节奏均匀齐整,听上去有如乐音。砧板上的松江鲈鱼已剔去鳞骨,肉质细嫩洁白,随着那串冰刃乐音逐渐被解析为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鱼片,从刀刃上飘落的姿态宛若散雪,堆积在一处又像丝縠相叠,在隐于暗处的尚食裴氏注视下,发着莹洁的光。

吴蒖蒖继续着斫鲙的工作,以丝巾束发,鬓发和脸上素淡的妆容都一丝不苟,凝眸看即将完成的鲈鱼鲙,她对裴尚食的存在似乎浑然未觉。
裴尚食在厨房候她已久,知她一定会来。
蒖蒖是典膳女官,如今在东宫主理皇太子赵皙膳食。这日皇帝特命自己年轻时的师傅、参知政事沈瀚入东宫为皇太子及二皇子、三皇子授课,午间太子留沈瀚及二弟于东宫进膳,官家知悉,又命裴尚食前往,赐数道御膳。
御膳精美,有荔枝白腰子、羊舌签、鸳鸯炸肚、鹅肫掌汤齑、奶房玉蕊羹、鹌子水晶脍之类。太子殷勤请沈瀚及诸弟举箸,自己则不甚进食,含笑面对珍馐玉馔,却食不甘味。
裴尚食见状,问是否自己所备菜式不合太子口味。太子微笑道:“无他,只是久病初愈,什么都尝不出滋味罢了。”
他此时消瘦羸弱,肤色细白若冰雪,端坐着有玉山将倾之姿,然而语调平静温柔,令人闻之如沐春风。
裴尚食随即默然,吴蒖蒖却不放弃,锲而不舍地追问:“那么,可有什么是殿下想品尝的?”
太子沉吟,须臾答道:“近来倒是常想起松江鲈鱼鲙。”
松江鲈鱼巨口细鳞,鲜嫩肥美,毫无腥气,时人常用来切成薄片生食,即鲈鱼鲙。
蒖蒖双目一亮:“正巧,御厨新入一些松江鲈鱼,我去取一尾来斫鲙。”
“不可。”沈瀚闻言反对,“太子日前欠安,才将平宁,切不可于此时食用生冷之物。鲈鱼鲙不宜肠胃,多食又易生虚火,更不可食。”
蒖蒖竟转朝沈瀚,欠身致礼,继而道:“生冷之物多食确不利于肠胃,浅尝辄止应无大碍。何况很多时候我们想吃什么,其实不是口舌需要,是胃需要,是体内需要。人身体需要何种食物,往往会通过口舌向人传递讯息,例如身体需要水,就会令人感觉到口干舌燥,需取水解渴。太子食万物均觉无味,独独念及鲈鱼鲙,或许正是因为鲈鱼鲙中有他身体所需之物。”
“这……”沈瀚蹙眉道,“一派胡言!”还在想如何驳斥蒖蒖之言,却听二皇子赵皑从旁笑道:“蒖蒖所言未必全无道理。大哥年来所食皆温补之物,只怕有温补过量之虞。若现下略以生冷之物去长年温补之弊,未必不好。”
太子朝赵皑摆首,和言道:“二哥不晓医理,莫若慎言,多听沈参政教诲。鲈鱼鲙多食易生虚火,确不宜此刻食之。”
赵皑依旧含笑道:“今日参政与我等畅论典故,我却也想起一则典故:东坡居士酷爱食鲈鱼鲙,某日患赤目之疾,医者嘱咐,不可食鲙,以免加重病势。东坡居士道:‘我倒是想遵医嘱,但口却不答应。口说:我给你当口,他给你当眼,地位原是一样的,你为何要厚此薄彼,因为眼睛生病了就废我口粮?’如今大哥心念鲈鱼鲙,耳却从谏如流,欲弃美食。大哥若顺耳之意,岂非也厚此薄彼,委屈了心?”
三皇子赵皓听着,不禁一笑。沈瀚横眉,一声咳嗽,赵皓立即噤声,垂目正襟危坐。
赵皑又道:“晋人张季鹰生于吴郡,官至大司马东曹掾,长居洛阳。一日秋风乍起,张季鹰忆及故乡的菰菜、莼羹、鲈鱼鲙,不由感慨:‘人生贵在纵情适志,何苦为追逐名爵而离家数千里,来做这不得开心颜的官?’遂去官还乡。大哥,你看,为这鲈鱼鲙大司马都肯抛弃一切辞官归故里,你今日顺从心意,尝一两片蒖蒖所斫之鲙,又有何妨?”
太子但笑不语。沈瀚见状,朝太子一揖,道:“太子克己复礼,一向为诸皇子表率,岂会为外物所惑!”又转而对赵皑,“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今日东宫典膳为太子侍宴,二大王频频顾之,又聆听典膳之言,开口附和,且直呼典膳闺名,实乃非礼之举。”
赵皑闻言笑而掩面:“参政所言极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
他双手作势捂住双眼,然而指缝间逸出的目光仍随着他掩饰不住的笑意飘向吴蒖蒖。
沈瀚一声叹息:“二大王年逾弱冠,也该明理立志了,无论为美食或美色纵情任性,皆不可取。”顿了顿,又语重心长地道,“为感情放弃一切,那是我十七八岁才会做的事。”
裴尚食一直沉默着,听到这里忽然悠悠开口,淡淡道:“关键参政那时本来就一无所有。”
阁中霎时鸦雀无声,听众都在暗自遏止笑容,保持着不动声色又不失礼貌的神情,尽管这让他们感觉很辛苦。沈瀚花白的胡须颤了颤,回头发现说话的是裴尚食,满腹难以言传的情绪碾过心头,终究欲言又止,于是这场关于鲈鱼鲙的争论以这出人意料的方式陡然终结。
御厨中的吴蒖蒖将斫完的鲈鱼鲙一片片铺于银盘中,状若花瓣,又在漆盒中盛满碎冰,把银盘置于其上。鱼鲙调料春用葱,秋用芥,蒖蒖磨好芥辣,辅以盐和橙泥,又取一些姜、蒜、橘、白梅、熟栗黄、粳米饭、盐、醋制成的“八和齑”一并搁入食盒,以备食者取用。
蒖蒖手托食盒,裴尚食以为她将往东宫,她却一转身,直朝尚食隐身之处走来。
她低身跪于裴尚食面前,双手奉上鲈鱼鲙,从容道:“典膳吴蒖蒖欲为东宫进鲈鱼鲙,请尚食娘子先行品尝。”
宫中位尊者进膳,必须尚食司膳内人先尝,意在辨味试毒。裴尚食审视鲈鱼鲙,却不动银箸。少顷,蒖蒖轻问:“可以么?”
裴尚食点了点头。多年来她早已练就一双敏锐的眼,一观食物的制作过程便能猜出它们绽放在舌尖会是什么味道。
蒖蒖致谢,将鲈鱼鲙收入食盒。
裴尚食忽然道:“三日后是太子生日,该备的都备好了么?”
蒖蒖称均已备好。裴尚食又问:“太子近日可还康宁?”
蒖蒖道:“好了许多,只是有时会唤着安淑皇后,从梦中惊醒。”
安淑皇后穆氏是皇太子及诸皇子生母,已辞世多年。
裴尚食叹道:“太子孝顺,每逢生辰,别人总忙着庆生,他却总是暗自心伤,怀念母亲。”
蒖蒖颔首:“是的,这正是他想起鲈鱼鲙的原因。”
安淑皇后喜食松江鲈鱼鲙,皇太子不会忘记这点,何况人年少时的记忆,总有一部分是由味觉书写。
裴尚食默然。这才是蒖蒖坚持为太子斫鲙的原因,亦是她未阻止蒖蒖的原因。
她挥了挥手,让蒖蒖带着鲈鱼鲙离去。
吴蒖蒖在尚食局内人中是个特别的存在。她十七岁才从民间被选入宫,不像大多数内人一般,是七八岁入宫,从小培养的。这样的背景也令她看起来有种有别于其他内人的“野气”。
宫中要服侍的人颇多,尚食局会将内人们分组派遣往各阁分,服侍不同的主人,有品阶的女官何处任职是由位尊者或尚食指定,其余内人可以自报希望前往之处,再由尚食斟情通过或调整。
在所有去处中,三位皇子的殿阁是内人们最向往的,毕竟她们正值妙龄,她们关于未来无穷的想象可以在同样青春年少的皇子们身上找到寄托。
她们期待自己有好去处,也格外关心同伴的归宿,希望与自己一处供职的同伴与自己性情相投,又怕她技艺超过自己,令自己无法出头。入宫后的蒖蒖,就像一粒被春风吹上宫廷屋脊的种子,有了一点尘土,就开始蓬勃生长。尚食局内人们很快发现她是个不一般的同伴抑或对手,都在暗中观察她,揣摩她的目标。
在蒖蒖需要自报任职之处时,同一批的内人颇为紧张,几位从小长于宫中的姑娘索性径直去找她,为首的内人唐璃气势汹汹地问:“说,皇太子、二大王和三大王,你选哪个?”
而蒖蒖打量一下将自己团团围住的内人们,冷静反问:“选了你们就把他送给我么?”
唐璃瞠目结舌,而其他人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爆发出一阵响彻尚食局的笑声。这个小故事随着笑声传遍六尚,很多人因此认识了吴蒖蒖。而那次她并没有申请去哪位皇子处,服侍皇太子是后来机缘巧合的结果。
蒖蒖在皇太子处尽心尽责,表现无可指摘,谨慎细心处也不亚于宫中自小培养的内人们,而裴尚食一直没有告诉她或其他人,其实自己在她入宫前曾与她在宫外有一面之缘,那时的蒖蒖与如今更不一样。
西湖边酒楼甚多,不乏佳肴名点,有时皇帝会让裴尚食出宫,购买一些民间食品送回宫中。那日裴尚食前往湖畔荇云楼购买几种点心,店主认得她,知道是宫中来的内夫人,立即请她入楼上雅阁,奉茶请她稍加等待。
有丝竹声自湖面传入阁中,裴尚食遂信步至窗边,眺望湖中景观。
彼时天色晴好,湖上波光潋滟,清风疏柳,荷香翦翦,湖心漾着一艘画舫,其中立着数名严妆女子,服饰皆入时,花团锦簇地,像是妓家出游。
而一位少年坐于舟头,笑吟吟地横抱着一面阮,纤长琼指捻拨丝弦,一曲《西江月》弹向春风里:“问讯湖边春色,重来又是三年。东风吹我过湖船,杨柳丝丝拂面。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寒光亭下水如天,飞起沙鸥一片。”
“少年”边弹边唱,身着时兴的丝绸衣裳,看起来像个纨绔子弟,然而嗓音稚嫩清亮,俨然是少女的声音。裴尚食疑心她是乐伎,但一曲奏罢,舫中女子聚拢夸赞,那姑娘笑着展臂相迎,左拥右抱,并唤侍儿打赏,看起来倒像是寻芳的恩客。
这放歌寻芳的“少年”便是吴蒖蒖,裴尚食后来在宫中初次见到她,便认了出来,但并没有说破。多年的宫廷生活已教会她谨言慎行,奉行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她变得越来越沉默。
夤夜独处时,裴尚食常常会想起蒖蒖放歌西湖的模样。明明是那么青涩的年纪,她却毫无阴霾地唱着“世路如今已惯”,那时的她懂这词里的意思么?
今夜在落雨。裴尚食卧于榻上,静静凝视窗棂上舞动的竹影,想到自己今年六十了,在这宫中仍觉步步惊心,万般谨慎,眼前却还是一片空茫,对前途并无把握,不知何时就会跌入一个不能预见的黑暗渊薮。
她愿意一遍遍回忆蒖蒖当年的样子,那像一束照亮心底深处的光,令她想起很多往事。
多年前的我也曾有过她那般的意气风发么?裴尚食摸了摸早已斑白的鬓角,叹了叹气。
骤雨暂歇,窗纱逐渐映出亮色,想必又将重现一番清风拂轸、明月当轩的景象。裴尚食朦朦胧胧地睡去。
雨水滑过的檐下,是一声声年华,在滴滴答答。
拂晓时分,裴尚食被窗外如煮沸水一般逐渐放大的声响惊醒,有人不断奔走着,似乎在传递什么极其重要的信息。她开门出去,发现阶前已跪着数名内人,见了她都深垂首,有人开始啜泣。
“怎么了?”裴尚食问,莫名地感觉到一阵有别于清晨的寒凉。
起初无人答话,在她再次询问之后,当年与吴蒖蒖一起入宫的内人凌凤仙才抬起头,轻声道:“太子……太子不好了……”
裴尚食悚然一惊,迅速追问:“不好了?什么意思?”
凌凤仙身子在微微颤抖,面上有难以掩饰的惊惶:“不成了,怕是……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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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容玉传》作者:西门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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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商人谓贱,女商尤艰,我偏要做这世间人人成赞的女义商!】


容玉:世人谓女子本弱,不堪造用,我偏要闯出一番自己的前程,救我,救徐家,救世人,救世间狭隘之人的浑浊双目!


因父获罪,容玉被父亲的好友欺骗嫁给纨绔子弟徐顾,原本希望各守本分的容玉却阴差阳错不断卷入徐家的家族纷争。


徐家历代经营酒铺生意,却被同行觊觎,想取而代之,为维护徐家利益的同时,容玉不断展露经商之才,一次次化腐朽为神奇扭转乾坤。


容玉:“徐顾,大家最好各安本分,一切和谐,若你敢井水来犯,那我一定鱼死网破。”

徐顾:“有意思!”

容玉:“说好的各安本分呢,你干嘛躺在我旁边,次非君子所为!”

徐顾:“你别忘了你当初对我的评价!”

容玉想了想:“长久以来因为放浪形骸而身体羸弱?”

徐顾:“对呀,所以我能做出什么事情呢,你太不纯洁了。”

容玉:“……”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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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还没有睁开眼,便能闻到空气里到处飘散着淡淡的香气,却不像平时香炉里燃放的清香木,倒有几分浓厚的胭脂味儿.

容玉嘤咛一声,缓缓睁开还有些许睡意的眼眸,眼前轻纱似薄雾,有风将它轻轻吹动,容玉撑着手掌想坐起来,可是却觉得头痛欲裂。
容玉挣扎的坐了起来,环顾四周才发现这并不是她的房间,里面陈设家具也都不是自己平日里见惯的。
只听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打开,然后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公子您醒啦!”
说话的是容玉的小丫鬟——春晓,今年十四岁,看着容玉的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笑容,可是此刻却穿着一身灰色的袍子,头上也是只简单绾着一个发髻,竟是活妥妥一身男儿装扮。
容玉看着春晓,呆了呆,然后指指她的衣服问道,“春晓,你怎么做这身打扮?”
她这话一出口,春晓也是一愣,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不解的问道,“小,公子这是你让我这么穿的,你不是常说穿一身男儿装扮,出门好方便嘛,怎么你也将自己的话给忘记了?”
容玉一听,只觉得头脑一片空白,对于以前说过的话怎么也想不起来,突然意识到现在待的这地方似乎并不是自己的房间,一张嘴便道,“春晓,这是哪里?”
春晓听了,一脸惊讶的问道,“公子你连这地方也想起来了?哦,是了,也可能是你昨天喝酒太多,连自己来的是宜春院的忘记了。”
宜春苑?喝酒?
容玉按了按还在隐隐发痛的额角,是了,原来真是自己忘记了。
在春晓提到喝酒的时候,容玉已经将大部分都想了起来,原来是昨天在和爹爹闹翻之后,她便和春晓换成男装来到这宜春院喝酒。
宜春院原本就是咸城里的花街柳巷,也是咸城里最容易隐藏身形的地方,她来这地方原本不过是为了躲避爹爹的寻找。
可是哪里知道,换作男儿妆后,她原本就有清雅秀丽的容貌更加俊俏脱俗,竟是吸引了不少胭脂女子,心中正似无聊,便和这些女子多调戏了几句,谁知饮酒过量竟在这里睡了过去。
想到这里,容玉立刻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衫,待看到衣服只有稍许褶皱后才悄悄在心里松了口气。
还好,身份没有暴露。
只是容玉不知道的是,昨夜喝醉之后,本是这里的红玉姑娘将她扶了进去,在几乎就要脱掉她内衫之前幸亏春晓闯了进去,才没有让她暴露身份。
容玉模样俊俏,举止又风流潇洒,而且出手还相当阔绰,很难不让红玉这样的姑娘对她青睐有加,眼看将成的好事被打断,红玉姑娘很是不悦,可自己到底也是宜春院里排的上名号的姑娘,便只得做罢。
见容玉要挣扎着起床,春晓走过去将她扶了起来,在房间里的一面镜子前坐下,春晓心思灵巧,立刻将镜子递给了自家小姐。
透过镜子容玉看了看自己,头发有些凌乱衣衫也有些褶皱,不过经过春晓的巧手,稍微梳洗过后,很快又恢复了昨日的神采。
这时候容玉已经将昨天的事情都想了起来。
容玉的父亲名叫容正,是朝廷里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前一阵子因为联络朝廷其他官员弹劾一个贪污的朝廷重臣,可惜事情没办成,却被那个官员反咬一口。
原来那个重臣有一个女儿,正是当今皇上新纳不久的妃子,那妃子在皇上耳中吹了点枕边风,皇帝听了心里不悦,以为容正是个心胸狭隘的朝臣,一怒之下便将容正发配去了南方一个蛮荒之地。
容玉的母亲去世多年,容正膝下也只有她一个女儿,为了让女儿摆脱厄运,便要作主将她嫁给新安城里最大酒坊的徐家三子。
这酒坊老板是容玉年轻时候的一位老友,但是容玉心中很是不愿意。
一来她不愿意撇下容玉独自去那个蛮荒之地受苦,二来她对于容正将自己随便嫁给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很不情愿,对于容正的主意,容玉心中很是恼火,因此才有了宜春苑中醉酒一事。
容玉正要问可曾有人找她来,却忽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不到片刻门被人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个满身盈绣,艳丽娇媚的女子,正是昨晚差点脱掉容玉衣衫的银杏。
银杏身材婀娜,粉面含春,手里的盘子上放的碗不知道盛着什么汤水。
在看到容玉已经已经起床后,脸上的笑容愈发明艳,“原来公子已经起床了,奴家原还想着过来服侍公子梳洗,只是公子身旁的人竟不愿与奴家靠近公子,不得已,奴家也只能做碗醒酒汤来。
身在宜春苑,少不得察言观色,银杏在这方面自然算得上是行家。
既然富家少爷身边的小厮不让她靠近自家少爷,她便不能靠近,但不靠近,并不意味着不能讨得少爷欢心,所以一大早便特意做了醒酒汤来。
容玉何等聪慧,自然晓得这其中的意思。
容玉抬手将银杏的手握在掌心,面上含笑,“知我心者,银杏也。这等粗活交于其他人便是,让你亲自下厨我不知又要心疼多少了。”
银杏原本一见面就对容玉的清俊有几分痴迷,这会听到她如此温言软语,便只觉心中更多了几分爱慕。
“公子,银杏谢谢公子错爱,只因银杏生是风尘女子,原就不该存着非分之想,只是公子这样待银杏,让银杏受宠若惊。”
风尘之人,对于自由之身最是向往,所以银杏想将这希望寄托于眼前倾慕之人,希望他是那个良人,可是却不知这终究只是奢望。
容玉眼神暗了暗,暗叫声糟糕,可是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看着银杏深情道:“你的心思我明白,只是昨夜是我涉足宜春苑第一次也是平生最后一次,今日之后我就将迎娶一个陌生的女子,开始一段不知道未来的生活。”
“银杏,你待我很好,昨夜与你相识之后我很知足,自此之后,你权当不认识我罢!”
她一席话未完,银杏的心却已经沉到了最低处,面上霎时梨花带雨,她以为遇到的是良人,原来也是个苦命之人,虽然身份不同,命运却都是不由自己,一时之间只能埋怨命运不济。
“爷,你莫要说了,罢了,罢了,银杏……只希望爷以后开心点,只是让奴家忘记爷却是不能了”,语罢,泪水竟如断了线的珠子,将容玉和春晓留在房间自己哭着走了。
春晓皱眉问道“公子,现在怎么办?”
呆了许久,容玉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断了她的念头总好过让她存有不该有的奢望!
春晓点了点头,“公子说的是”,她这时候竟觉得之前还有些讨厌的银杏也不那么讨厌了,反而很惹人心疼。
不过,容玉倒是有些无语,不过一夜买醉,竟多了一笔风流债,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算了,咱们身上还有多少银子,你都留给银杏吧,也好歹算是我的一份心意。”
和春晓两人出了宜春苑便回了家,容玉原本打算从后面溜进去的,可是才进了院子就被站在门口的管家发现,看着一脸无奈的容叔,两人被吓了一大跳。
容玉不晓得他是特意在此等候还是无意间撞到,便打算蒙混过关,对着管家哈哈一笑,“容叔,早啊,不知道厨房有没有好吃的,早上出去这会忽然觉得好饿啊,哈哈!”
春晓看见容玉朝她眨了眨眼睛,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茬道,“是啊,小姐,早上出去散步太久了,我也突然觉得好饿”,说罢还装模作样的揉了揉肚子。
见两人就要往里走,管家叹了口气,“春晓,小姐胡闹也就罢了,你怎么也这么不懂事,是不是我太惯着你了?”
春晓身子一僵,转头看了一眼容叔,又低下头看向脚尖,半晌才闷闷说道,“我只是想小姐心里不高兴,也许出去……”
“容叔,这不是春晓的不错”,容玉打断春晓的话,看见容叔说道,“出去是我的主意,春晓只是个小丫头,她哪里做得了我的主,若是爹爹知道了,要打要罚,都由我一人承担。”
“小姐!”春晓惊呼出声,她没有想到容玉要将责任全都揽到自己身上,虽然她身为奴婢做不了主子的主,但却断没有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的道理,小姐对她好她自然晓得,看着容叔越发严肃的脸,心里却突然坚定起来。
春晓走上前跪下将容玉挡在身后,看着容叔说道,“容叔是我的错,求你不要告诉老爷,如果要责罚,责罚春晓便是。”
“我看你确实该罚”,不知道容正从哪里走了出来,看着容玉和跪在地上的春晓,面色很不好看。
此话一出,不仅春晓,就连容玉都吓了一跳,容正从容叔背后走来,容叔一见向旁边退了几步,恭敬的说道,“老爷。”
容正“嗯”了一声,又重新看向女儿,面上甚至带了些薄怒,厉声说道,“我以为我教女有方,却料想不到,我堂堂长治寺少卿容正的女儿竟会跑去花街柳乡这种地方,而且下人们居然全都瞒着我!”
容玉自然知道容正的性子,在回来的路上,她其实已经做好了被容正发现后责罚的觉悟,可是现在看到容正生气,心里还是不免有些怯意,便小声道,“爹爹你不要生气了,这些都是我的主意,不干春晓的事。”
容正看着女儿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反而一身轻佻的男子装扮,到了这会儿还在为个下人辩解,心中不免怒气更盛,“胡闹,堂堂大家小姐却做男子装扮,这要是传出去了,我容正的脸可被你丢尽了。”
容正心里虽然生气,但他平生只有这一个女儿,也知道她能这样也大概是自己平时太过宠溺,虽然严厉,但到底还是有几分心疼之意。
容玉也听出来了容正语气中的变化,知道大概也就没有事了,便走过去拉着容正的衣袖撒娇道,“爹爹,我是气你随随便便就将我许给那什么的徐家,你知道女儿的意思。”
容正到底是拿自家女儿没有办法,过了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语气里含着或多或少的无奈,“玉儿,爹爹何曾舍得这么早将你嫁出去,可你也该知道,当今皇上以将我贬往南方边缘之地,那种惊险之处,怎么能是你一个女儿家去的地方呢?”
容玉心中酸涩,她知道容正一向是个刚正不阿的忠臣,在圣都担任长治寺少卿六年期间,为人刚正坚毅,两袖清风,在职也是兢兢业业,为民为国。
可是皇帝听信谗言却要将容正贬去南方蛮夷之地,她作为女儿,已经不能替父亲分担忧愁,却还要让他操心自己的事情,看着以前意气风发的爹爹,因为被贬,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很多风采。
她知道容正忧虑的不是失去官途,而是担心,皇帝继续被谗臣所左右。
“爹爹,女儿永远要在你身边”,容玉看着容正认真的说道,“女儿不怕吃苦,只要有爹爹在身边,女儿就一点也不害怕,不要赶女儿走,好不好?”
容正看着女儿,她的眼中写满坚定,以前还绕在他膝下撒娇的那个小姑娘已经长大了,变成了不再让他时刻保护的孩子,反到想为他分担责任,容正心里很满足,但是也更心疼。
容玉是他和爱妻唯一的骨肉,他已经失去了太多珍贵的东西,所以他再不能失去女儿。
徐家老爷徐厚是他读书时候的友人,也是新安城里最大酒坊的老板,他相信他的人品,也相信女儿过去后一定不会受什么委屈,如此他离开之后也就安心了。
“玉儿听爹的话”,容正看着女儿,眼里满是怜惜,可是语气却很是坚决,“徐家老三你是一定要嫁的,聘礼已经收了,无论如何你人都得过去,这是爹爹能为你做的最后一点事情了。”
容玉一怔,看着面色越来越冷的容正,眼里终于含了水气,“爹爹,你当真这么舍得女儿,你宁愿要女儿嫁给一个不相识的人,也不要女儿陪着你,爹爹,你怎么可以这样?如果,如果娘知道了,她又会怎么伤心呢?”
容玉脸上的泪水终于顺着面颊滑落而下,滴在了薄薄的蓝衫之上,她看着容正,自己最依赖的爹爹,终于相信他说的是认真的。
可是自始至终,容正都再也没有言语,只是将眉头在锁紧几分,他怕自己在多说一句话都会暴露自己的不舍,可是不舍就是害了他的宝贝,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动摇。
容玉泪水涟涟,知道事情已经没有转机,转身冲进了自己的闺房,春晓也是哭着跟了进去。
看着女儿在面前第一次哭的这般伤心,就连管家容叔都很是不忍,看着容正说道,“老爷,小姐她……
“就这样吧……”容正最终叹了口气,他不是不心疼,只是如果容玉跟她远去蛮荒之地他才更加担心,而且路途艰辛,生死未卜。
“从今天起,小姐一步都不许走出房门,除非上轿!”
“是!”看着容正眼里闪过的痛苦,管家只好暗自叹了口气。
容玉被禁了足,除了房间她哪里去不得,衣食起居都由春晓负责,眼看出嫁日子越来越临近,她却丝毫没有办法。
容玉今年也不过刚过十六,论及婚嫁,其实原本也不算着急,如果不是容正得罪重臣,她也本该是最轻松最美好的年纪,可是一夜之间,物是人非,为了保全女儿,容正不得不将她过早嫁人。
容玉心中哀泣,几天下来却只能接受这样的命运。
知道容正心意已决,容玉毫无办法,只能接受,不过她并不是认命之人,转而思考着以后怎么想办法救容正。
对于所嫁之人,容玉并不在乎,倒是春晓特意托人前去打探,不日,那人便回了信儿。
得了消息后,春晓立刻去了容玉那儿将消息全都告诉了她。
容玉本人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不过春晓说的她却也都一一听了。
其实在这个时代,各个阶层也大概分为士农工商,原本像容家这样的士族是不可能和徐家这样的商客婚配的,可惜容家中途陨落,为了保全女儿,又不让女儿生活辛苦,便只能折中选了这样一种人家。
徐家是新安城里最大的酿酒商,家主叫做徐厚,年轻求学的时候结识了容正,虽然后来再无交集,但再次见面依旧还是情谊深厚。
徐厚有三子二女,容正替容玉选的正是徐家的最小的儿子——徐盼,徐盼之母章氏正是徐厚最宠爱的一位夫人。
徐盼自小爱好武艺,励志想成为一名将军,商家若能出来一位入士的,自然是莫大的光荣,所以徐厚对这位儿子也是另眼看待,徐盼上面的两位兄长,一位已经娶妻,而另一位却听说有些放浪形骸,而且身体也不似其他两个强壮,对于要嫁的这位三公子,容玉也并不在乎。
容正一生清廉,身无长物,给女儿的嫁妆虽然谈不上特别丰厚但也是倾尽所有。
容正只希望在被发配前将女儿的一切事情全部交代好。
而徐家能娶到这样一位名门之女也是相当喜庆,甚至有点大张旗鼓的意思,一时间,全城百姓都知道了这么个消息。
出嫁当日,喜娘欢天喜地的将徐家提前备好的配饰全都戴在了容玉的身上,妆容更是精致娇艳。
容玉面容冷清,无悲无喜,一身艳丽的红色婚袍衬的她越发惊艳,可是镜子里的人却始终平静如水。
辞别容正,坐上花轿,容玉带着春晓一人,坐入轿子,随着摇摇晃晃的花轿踏上了离开容家的路途去往新安城,耳边锣鼓选天,一路花炮轰鸣,容玉将头上的盖头掀起一角,她的眼底盈满泪水,可是却始终不曾落下,她知道,从今以后,她便是独自一人了。
新安城与咸城是邻居,但是就算乘着马车坐的花轿也花了将近两日功夫,容玉只觉得自己就快要骨头散架的时候,突然觉得花轿终于停了下来,外面传来春晓低低的声音,“小姐,到了!”
话音刚落,就听外面喜娘高喊一声,“落轿!”,外面花炮震天,不多时就从外面伸进来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指,容玉犹豫片刻便将手搭在了那双陌生的手上,可是手指触及到的却是一片冰冷,容玉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然后就被他牵着走出了花轿,跨过火盆,从此进入了陌生的徐家。
徐家作为商业家族,自然在这婚嫁的仪式上花了不少心思和金钱,仪式冗长而复杂,容玉被人牵着一一走完所有步骤,因为从化妆前就被禁止吃很少的东西,所以容玉只觉得已经被饿的双眼昏花,浑身无力,好容易挨到被送入新房,容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掀起头上的盖头。
一见自家小姐掀起盖头,春晓大惊失色道,“小姐,遮盖头可是要由新郎官来掀的,万不能自己,不然不吉利”,这话其实是临出门前喜娘特意交代过的,盖头一定要等新郎官来揭,不然兆头不好。
听了这话,容玉叹了口气,从昨天到现在,头上带着繁重的头饰已经压得她的脖子酸疼无比,又加上遮面的盖头,她觉得自己都快喘不上气了,强压下心中的怨气,说道,“我不过是将盖头揭开一点,哪里就那么严重了,不过,春晓你快看看屋子里有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我都快饿死了!”
春晓原想再说,可是到底心疼自家小姐,在屋子里看了一遍,搜到了一些糕点和一盘水果,水果吃着不方便,糕点精致小巧倒是很适合顶饿。
嘴里刚塞了一块糕点,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就听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推开,在门被推开的时候,容玉早迅速将盖头放了下来,所以只能看到进来的人一身红袍,然后就听春晓低声说了一句,“姑爷!”
来人低哼一声,就听春晓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她就退到了门外将门拉上了,此刻屋里只剩下了容玉和陌生的新郎官。
来人不说话,容玉也不说话,可是喉咙里还卡着来不及咽下的半块糕点,上不来下不去的,一时憋得脸色通红。
透过盖头下面,容玉看到来人径直坐在了屋里的桌子前,自斟自饮起来了,只是偶尔咳嗽两声。
一开始容玉还能忍着,可是过了许久,大概都有一两个时辰了,来人依旧还是独自坐在桌前,竟是当她这个新娘子做空气一样,不理不睬。
屋里的盈盈的红烛一闪一闪,加上又饥又渴,容玉只觉得嗓子干哑,眼花缭乱,肚子里的闷气越来越多,可是面前的人居然还是不言不语。
为了以后在徐家相安无事,容玉强压下心中的怒气,缓了口气才说道,“是三公子吧?可否麻烦您先别喝酒,能不能移动一下您尊贵的手,先将我头上的盖头揭掉?”
透过盖头底下容玉看到面前人的手顿了顿,然后似乎侧了侧身子,过了好一会,容玉才听到一阵咳嗽,然后耳边传来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可是语调听上去却并不是那么愉快,“三公子?”
容玉只觉得心里的火气越来越旺,在即将就要爆发的时候,却又听来人淡淡说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揭掉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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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住锦鲤相公》作者:立誓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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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翡》《司藤》编剧、《一起围观驯夫秀》作者


长安街霸王花叶柒VS病娇花美男木颂清


讲述一夜暴穷的叶柒,遇上商业锦鲤木颂清,抢回家里当相公,走上发家致富道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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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七,酉时。

昨夜纷纷扬扬的大雪已经停了,初起的晨光之下长安城玉琢银装。
马车自空荡的大街上飞驰而过,地上两道长长的印子延续到醉梦楼的门前。
还没等驾车的小厮停稳,车帘被人掀开,李峥一身寒气地跳下了马车,门口早有人候着,见着李峥匆忙迎了上去:“李小少爷,小人顾五,是小人派人知会的您。”。
“她人呢?”
李峥步履不停,顺手解下披风递给了那人。
顾五拿着披风,忙不迭地跟在李峥身后,然而他身材瘦小,比不上李峥腿长,连忙喊了一声:“七爷在云栖小阁!”
话音落下,李峥已不见了踪影,顾五忙加快了步伐追了上去。
云栖小阁临水而建,位于醉梦楼的中院,院中梅落繁枝,犹自多情。
李峥无暇赏景,一把推开了门,外头忽而起了一阵风,裹着院中的暗香进了屋。
被娇娘们围绕的红衣少年,忽然犬儿似的动了动鼻头,带着八分醉意地喟叹了一句:“好香呀!”
随后又凑近了身旁最为冷艳的女子,“清冽淡雅,动人心脾,这香定是我疏影姐姐身上的。”
她说着又嗅了嗅,惹得女子娇笑连连,纤纤玉指在他额上一点,“就你这小嘴会说话逗人开心!”
见两人又闹到了一块,李峥有些着急,往前刚迈了一步,便踢到了一只白瓷酒壶,酒壶咕噜噜地滚动到了少年的脚边,少年这才迟钝地反应过来,缓缓抬头看到了李峥,吃吃一笑:“哟,阿峥你怎么才来啊!这醉梦楼的‘沉香’真是美极,一杯下肚口齿留香,你也尝尝!”
李峥见他这般模样,先前满肚子的气儿不知道怎么的偏就烟消云散了,叹了一声道:“柒柒,玩够了跟我回去吧 ,老爷子怕是又要生气了。”
“怕什么!”她在疏影的帮扶下站起了身,摇摇晃晃地走到李峥跟前,忽地腿下一软,被李峥一把扶住,见她傻憨憨地抬头笑道“我阿翁最宠我了,才不舍得打我。”
李峥道,“不一样,今日是你及笄的大日子,你偏生喝成这副模样,老爷子定要恼了!”
“什么及什么笄?”少年模模糊糊地问道,身体愈发往下软“我怎么看不清你了?”
后面那声越说越小,整个人便靠着李峥的手呼呼大睡,还不时发出呓语“美人姐姐……嘿嘿……”
“李小公子,需要奴家帮忙把叶小姐送上马车吗?”疏影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声。
李峥一听,火气又往上窜了几分,怒气冲冲,“不用!”
睡着的叶柒一巴掌拍在了李峥的脸上,“好吵,别打扰本姑娘睡觉!”
李峥脸上火辣辣的,瞪着眼看了一眼叶柒,才忍着怒气,压低了声音道:“明知她是女子还任由她进出醉梦楼,你们这生意做得好啊!”
疏影笑了一声:“她来我们自然是愿意接待的…”说着又顿了顿垂下了眼睛,“正因是叶小姐,才会心疼我们这些人,真心地待我们,而不像其他人…”
李峥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些什么,摆了摆手,道:“罢了,下回别再让她喝这么多了,帮我搭把手,扶她出去,马车在楼外候着呢!”
喝醉酒的叶柒格外的老实,这才没费多少周折,将人搬上了马车。
为了避嫌,李峥裹上了披风,与赶车的小厮坐到了一块。
李峥往车内看了一眼,他和叶柒从小一起长大,见多了她霸道张扬、浪荡肆意的模样,何曾见过她有这么乖巧的模样。
也就是趁着人还睡着,他才敢忍不住骂上了一句:“泼猴,天都要塌了还敢胡闹!”
车内的叶柒无忧无愁好梦正酣,自然不知人生从来不按套路出牌。
马车慢慢悠悠地在雪地中前行,而阳光也彻底驱散了夜雾,路边晨起早市的吆喝,白日的长安冬景似春华,愈发鲜活了起来。
叶柒这一醉醉到了隔日,还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拥有点石成金之术,身旁万千美人环绕,关键什么事都不用自己做,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简直美哉!
叶柒乐得抱着被子从床上滚了下来,可屁股着地梦终究是梦,叶柒睁开了眼不甘心地爬了起来,打算回到床榻上睡个回笼觉。
才刚躺回去,叶柒便觉得屋内的气氛有着一丝不对劲儿,她忽地起身,只见屋中厅内,坐着一名鹤发白须的老者正在煮茶。
叶柒这才大梦方醒,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阿翁?”
叶老爷子冷哼了一声,“你还知道有我这个阿翁?”
叶柒自然是知道老爷子在气什么,她忙穿戴妥当,亦步亦趋地挪到了叶老爷子身旁:“阿翁…我知道错了,这不是昨天正巧听说醉梦楼上了一批新酒,我一个没忍住多喝了几杯…”
叶柒越说越是心虚,索性也不找借口了,在叶老爷子面前跪了下来,两掌一摊:“总之,阿翁你打我便是。”
叶老爷子长长凝视着俯首认错的孙女,不打也不骂,只是叹了一声:“你可知,我本想在生辰宴身上,将叶家交予你?”
“哈?”叶柒一时没反应过来。
叶家世代酿酒,但也就到了叶老爷子这辈,才出了他这么一个奇才,非但改良了早先祖辈们的酒方,让口味更加醇绵悠长,还另辟蹊径,研发了几款口味清新适口的新酒。
叶老爷子靠着这些,一路带着叶家酒坊从江南杀到了长安,酒香飘了万里,在这京城之中一炮而红站稳了脚跟。时至今日,叶家的生意遍布各业,祖业之上又累积了万贯家财。
只是,老爷子子女缘薄,中年得子,独子又与其夫人早逝,就留下叶柒这么一个孙女…若是他想退下来,那生意的事自然只有交给叶柒了。
“这……太早了吧。”叶柒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有些小期待的,虽说她本人不是什么做生意的料,但叶家的家底摆在那,她就算是做米虫在那躺一辈子,也未必饿得死。
“哼。”老爷子又哼了一声“不早了,你这一觉已经把及笄礼的时辰给睡过去了。”
叶柒讪笑了一声:“都是孙女的错。”
“你也知道!”老爷子显然还是有气,瞪了叶柒一眼,随后又道,“经由这次,你的叔伯们觉得你太不堪大任,坚决不同意我的决定。”
叶柒撇了撇嘴说:“不奇怪,早前他们不就因为我是女子,已经诸多不满了吗?可是家业是阿翁你打下的,难不成你还不能决定吗?”
“是我打下的没错,但是若他们帮手,我一个人如何打理这么大的产业?”
叶柒听了也觉得有理,可现在这事,不就成了僵局了?
见叶柒一脸苦恼,老爷子又道:“你二叔伯有向我提议,要将三表叔家的阿朗过继给我。”
这位堂弟叶柒有印象,在他们这辈中也算是个佼佼者了。
“那阿翁你答应了?”叶柒问。
老爷子摇头,“若给了他们,这叶家哪还有你的立足之地。”
叶柒想了想:“都是亲戚……不至于吧。”
“你怎会明白,财富权利面前,人心是最经不住考验的,阿翁我不想赌上你的将来,因此总得想办法让各房认可你才是。”
叶老爷子这话一出,叶柒忽然觉得自己真不像一回事,老爷子处处为她考虑,她却只知玩耍不顾全大局,是该被打被骂,让自己牢牢记住这个教训。
叶柒看着老爷子慈爱的脸庞,一时之间感动非常,眼泪含在眼眶里打着转,吸了吸鼻子:“阿翁你想怎么办,我听你的!我以后再也不让你操心了!”
叶老爷子眯起了眼,“这可是你说的?”
叶柒忙不迭地点头:“我说的。”
叶老爷子摸了摸胡子:“既然如此,阿柒可愿和阿翁打个赌?”
“什么赌?”叶柒问。
叶老爷子起身,踱步到了门前。
“你也知道,我叶家虽以酒起家,但如今在长安酒坊的生意却一日不如一日,若是你能在一年之内,不接受任何帮助,靠自己将叶氏的酒坊起死回生,那么你的叔伯自然不会再有二话,只要你能做到,你便是叶家的家主。”
“可做生意……我真有些虚。”叶柒小心问道“就没有什么简单点的,可以在家就能达成的?”
叶老爷子淡定地看了一眼:“想在家,我也有个主意。”
叶老爷子一拍手,门从外打开,光投进来,叶柒闭了下眼,再睁开时,眼前已经站了三个布衣男子,或胖或瘦或高或矮,见着她,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齐声道:“小姐好!”
叶柒脑中只剩下歪瓜裂枣四个字,这三人站在她眼前都觉得辣眼睛,她忍不住遮上了眼,颤声问道:“阿翁,这是什么意思?”
叶老爷子道:“你若想在家,那便只有招婿这一条路了,但这入赘这事门当户对的人家总是不愿的,只能从底下铺子中找了几个能干的,与你年龄相当的做候选人,你放心了,他们的家世阿翁我都排查过了,都是清白人家。”
“没有第三条路?”叶柒快晕过去了。
“没有了!”叶老爷子怜爱地看向孙女“这也是阿爷唯一能想到的主意。”
叶柒一时之间被架在堂上,进退两难,但转念又一想,叶家的生意兴旺,从不见亏损,即便酒坊再差,那至少也是可以保证营收的,大不了让她叶峥还有那群狐朋狗友以后要喝酒都来她这,这问题不该不难解决。
她心中这么一盘算,再看见面前的四个丑瓜,当即一拍桌子:“阿翁,我和你赌了!”
叶老爷子笑眯了眼:“选酒坊?”
“没错!”
“不后悔?”老爷子又问。
“不悔!”叶柒抬了抬下巴“酒香不怕巷子深,我叶家的酒当年可以名扬天下,现在我也可以让它重振金字招牌!”
叶老爷子抚须大笑:“说得好,我击掌为誓!”
于是爷孙俩手心碰手心,三声脆响,赌注已下,落子无悔!
末了,叶柒才想起来问道:“阿翁,若是我没做到怎么办?”
“赌输了,就必须挑个入赘夫婿成亲!”
叶柒脸色一黑,看向一旁的“瓜”和“枣”,才一张嘴,就见着自己那些叔叔伯伯都走了进来,站在老爷子身边。
一身青衣胖成了弥勒佛的二叔伯对着叶老爷子拱手道:“大哥,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又向着叶柒伸出了大拇指“没想到我们柒儿还有这志气,叶家酒坊能否重获辉煌,可就看你的了!二叔伯看好你哦!”
叶柒反应过来,顿时气得瞪圆了眼:“阿翁,你驴我?!”
叶老爷子笑眯了眼,对着叶柒道:“兵不厌诈,再者你各房的长辈都是我们这赌局的见证者,木已成舟,不可反悔!”
叶柒不得他法,跺了跺脚。
这个老狐狸!她还是上了他的套!
虽然说赌约已定,但叶老爷子还是给了叶柒几天准备,并未立刻让她走马上任。
但叶柒越想越是郁闷,便遣了人去成威武馆约了李峥去东市永安饭庄吃酒,自己则换上了便于出行的衣服,打马上街。
已是午后,街上行人不多,两侧的摊主声音中也带着几分倦意,有一搭没一搭地喊着,让人在这冬日难得的暖阳下更是昏昏欲睡。
滴答滴答的马蹄声缓缓且有规律而来,有人揉揉眼望去。
叶柒一身红衣黑马,在雪地中格外的惹人注目,她本就长得娇俏,只是时常喜欢做男子打扮,不认识她的外乡人,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的俊俏小公子出府游玩。
但对于两侧的商贩来说,看到叶柒,就看到了行走的银子,往日叶柒出来,哪一次不是一掷千金,是个买买买的大户。
也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扯着嗓子冲着叶柒叫卖,一时之间过路的行人都不知发生了什么,方才还睡意浓浓的商人们像是打起了鸡血,推销着自己摊上的货品,场面上一度火药味十足。
只是今天的叶柒并没有丝毫购买欲望,满脑子都是悔不当初的情绪,默不作声地骑马前行。
有人眼见着银子要跑,也不知是异想天开冒出的主意还是如何,拿起桌下的锣,便一锤子敲了下去,人没留下,却惊着了叶柒的马。
惊马慌不择路沿着大街疯狂奔驰,叶柒也顾不得自己的那些小心思了,加紧了马肚,拉紧了缰绳,伏低身子试图让马停下来:“将军,听话!!快停下来!”
但这黑骑将军比往日更难驯服,叶柒的拉扯放倒让它更加不耐,试图将叶柒从自己的身上甩下来,叶柒没有办法了,抱紧了马脖子,对着路上越来越多的人嘶声喊道:“让开!”
一时之间鸡飞狗跳,有人丢了手上的篮子仓皇躲开,有人连忙抱起街上玩耍的孩子闪到一边,叶柒的心提起又落下,落下又提起。
将军一个大拐,直奔上了白虎街,叶柒被风吹得迷了眼,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慌忙冲着前方喊了一句:“快让开!”
木颂清推着轮椅自客栈中出来,远远听见有人正冲他喊让开,循声望去,只见一匹惊马直挺挺地冲他而来。
木颂清急忙想要操控轮子后退,但在雪地之中,慌乱下反倒是打滑往一旁又歪了一步,不偏不倚被地上厚实的雪块卡个正着,完全动弹不得。
叶柒将此情形看在了眼里,眼看着马就要到跟前,只来得及说一句:“糟了!”
想也没敢多想,直起身,用力一拍马背,借着力便跳了出去,将人从轮椅上扑了下来,两人抱着往旁边滚了一圈,而此时叶柒的将军撞上了那辆木制的轮椅。
轮椅不堪重创,在雪地中碎成了一片一片。
将军反倒是一下撞懵了,停了下来,在原地盘桓了几步,冲着叶柒打了个响鼻。
叶柒看着散架的轮椅,惊魂未定,啐骂道:“将军,回去找你算账!”
她忙将撑起身子对着身下的人道歉:“对不住了兄弟,我的马受惊了才险些撞到了你!你的轮椅我会赔你的!”
“没事。”身下的木颂清淡淡地回了一句“姑娘能想办法弄我起来吗?”
他的话清冷冷地飘进了叶柒的耳中,叶柒一时之间被这声音勾去了魂魄,怎么有人说话便如同唱曲一般动听。
身上的人忽然失了神,躺在雪地上的木颂清冷得瑟瑟发抖,忍不住又唤道:“姑娘?”
“哦哦哦!”叶柒反应了过来,一股脑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冲着战战兢兢望着屋外的客栈小二和掌柜拿出一块碎银,招了招手“还不来搭把手,爷有赏!”
小二和掌柜立刻在银钱的召唤下前来帮忙扶人。
木颂清被两人小心翼翼地架了起来,一头的黑发裹着碎雪晃悠悠地从肩上滑到背上,叶柒的眼睛从这发落到了木颂清的脸上,胸口咚得被心敲击了一声,随之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到了今日,叶柒才明白,这句诗中的人究竟是如何模样,仿佛世人在他身侧都成了庸脂俗粉,他就是那谪仙儿!
多一分太浓,少一分嫌淡,眉目间正正好好地晕染着水墨山水般的美景,让叶柒看痴了。
她的心骚动了,上前抓住了木颂清的手,一双含情的眼睛无比真挚地望着他。
“公子,你可有婚配?看看小女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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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国医:姜灼传》作者:轻拢慢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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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姜灼,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国医。


一场陷害,生父一家满门抄斩,她被养父带走。


一场瘟疫,养父献身于救治之中,只留下她和幼弟。


几次生死离别,让姜灼看清了生命的脆弱,她继承父志,历经磨难,几经倾轧,最终撇开男女歧视,走入皇宫,成为太医署中,第一也是唯一的太医令,被称为第一女国医。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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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刚过,武威郡中好些城池中全然没有一丝喜气,月前,一场快速蔓延开来的瘟疫,仿若一阵风,迅速将武威郡城,以姑臧为中心等附近五座邑城席卷,所到之处,皆是一派死寂,到处都是倒地而亡的死尸,饿殍遍野,不过如此。

姑臧是武威郡的一个偏僻小城,也是此次瘟疫的中心。
这瘟疫来的极快,根本没有给人反应的时日,武威郡又是边城小郡,大夫少,药铺少,瘟疫一来,那些往日开门做生意的药铺子,一个个关了门,掌柜的卷了细软,驾着牛车,带着一家老小,早早的离开了武威郡。
武威郡的权贵大佬们,亦是举家搬离了武威郡,无人管瘟疫肆虐横行,也无人管这遍地尸体。
姑臧邑城街道上,再也没了往日的热闹,只有尸体与狰狞的血气,在空气中飘荡。
忽然地,一道清脆的叫骂,像是利刃一般,撕破了姑臧的死寂。
“姜灼,你就是个灾星!你克死了自己的父亲,克死了自己的养父,却还要克死我的父亲吗?姜灼,你怎么不去死啊,最该死的人是你!”
随着叫骂声,一旁偏僻漆黑的乌衣巷中,钻出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名叫姜灼,她穿着一袭洗的发黄的白色衫子,衣服上满是补丁,巴掌大的消瘦小脸,整个凹陷,瘦得皮包骨,灰头土脸的,只剩一双乌黑的大眼,却因连日的天灾祸害,像是蒙了尘的明珠似的,早已没了光彩。
在她身后,一个比她大一些的女娃,冲了出来,那女娃同样穿着一身破布衣衫,年岁大一些,估摸着有十五六岁,她愤愤的瞪着姜灼,一脸淬毒:“姜灼,若非杀人要抵命,我真恨不得杀了你!你给我滚,不需要你个灾星给我阿爹治病!”
姜灼怯生生的看着女娃,苍白的唇瓣,微微张了张,弱弱的道了一句:“我不是灾星。”
阿爹说过,灼灼是世上最好、最有福气的女子,不是灾星。
“你还敢顶嘴?信不信我打你!”女娃扬起手,凶巴巴的瞪着姜灼,眼看一巴掌就要落在姜灼的脸上,突然,一个弱小的身影,从巷子里跑了出来,抱住女娃的胳膊,大喊道:“不许你打我姐姐,不许!”
“姜昕,你给我滚开!”女娃推搡着那名叫姜昕的小男孩儿。男孩儿本就瘦弱,七八岁的模样,除了个头高一些,浑身瘦的没有二两肉,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刮跑似的。
被女娃这么一推,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圆圆的双眼,瞬间就红了。
“昕弟!”姜灼看不得自己的弟弟受苦,她几步冲了上去,把姜昕拉在怀里,姜昕窝在姜灼的怀里,小嘴一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阿姐……”
姜灼见他哭了,心里更不是滋味儿,连忙安抚着他,轻声道:“昕弟不哭,阿姐在。”说完,姜灼不满的看着女娃:“姚姐姐,我是真想救姚阿爹,你不信我就算了,何苦如此咄咄逼人?”
“你救我爹?”女娃冷笑,她不屑的看着姜灼,“你一个没学过一天医,没做过一天大夫的人,敢说救我阿爹?姜灼,我看你是得了疯疾,连自己姓甚名谁,你都不知道了吧?”
姜灼小脸红了红,养父在世时,连碰都不让她碰大夫这一行,更何论让她学医。她确实没接受过正统的学习,但养父是有名的大夫,他也是为了治疗瘟疫中的患者,才会感染瘟疫去世的,私下里,姜灼偷偷看着养父行医,又偷看医书,也学了一些东西,治疗瘟疫,她是不行的,降热驱寒,这些她却是可以的。
姚阿爹与她家以前是邻居,关系颇好,姜灼也是不忍心看姚阿爹出事,才会出手相救,没成想,姚阿爹的女儿,姚玲儿一回来,便将她赶了出来。
姜灼稍稍蹙眉,抬眸看着姚玲儿,她言辞诚恳的道:“姚阿爹已经开始发热,再这般下去,要不了两天,便会重病不治,你这样做是在害……”
“啪!”清脆的巴掌声,打断了姜灼的话,姜灼怔愣的抬起小脸,正对上姚玲儿一脸的愤懑:“姜灼,你居然敢诅咒我阿爹?你真想让我打死你不成?”
姚玲儿那一巴掌是用了力的,姜灼那瘦到凹陷的脸颊,登时鼓了起来,她长这么大,从未被人打过脸,养父更是不舍得动她一根手指,被冷不丁的打了这么一下,姜灼眼眶红了一圈,她倔强的睁大着双眸,不让眼泪落下来。
抬头擦了擦脸上的灰,姜灼冷静的道:“即便你不领情,我也得告诉你一声,赶紧去给姚阿爹找个大夫,别……”
“玲儿,咳咳……”姜灼话未说完,就被一阵咳嗽声打断。
姚玲儿听着这声儿,立马转过身,却见姚阿爹,一步步蹒跚的朝她走来,姚玲儿赶紧上前,扶住姚阿爹,她蹙眉道:“阿爹,你身子不好,外头风大,你干啥子非要出来?万一被风扑了,可咋办?”
“……咳咳,玲……玲儿,不……不准欺……欺负灼灼……”姚阿爹面色灰白,透着一股病气,他唇瓣干的开裂,喉咙里仿佛有一根发丝,让他不断咳嗽,这话刚说完,姚阿爹便两眼一翻白,倒头朝地面歪了下去。
“阿爹!”
“姚阿爹!”
姚玲儿和姜灼一前一后的叫喊出声,姚玲儿赶忙扶住阿爹,她身子弱小,非但没能扶住姚阿爹,反而被牵连着倒在了地上,姜灼把姜昕放开,忙走过去,伸手探了探姚阿爹的额头。
姚阿爹浑身滚烫,额头好似火炉一般,烫的姜灼脸色一变,她急忙环视一圈,想要找人帮忙。可这个时候,街上哪还有什么人?姜灼急得蹙眉,一晃眼,她眼尖的看到,街道一旁有一家关了门的药铺!
姜灼转头看着姚玲儿急切的道:“姚姐姐,快把姚阿爹扶去那家药铺子里!”
姚玲儿一时没了主意,只得配合着姜灼,两人合力,将姚阿爹扶进旁边空了的药铺子前,门上上了一把锁,姜灼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看到一旁有块拳头般大小的石头,她便伸手拿起来,冲着门上的锁,砸了下去。
养父去世十三天,姜灼和姜昕一时间没了依靠,家里最后一点钱,也被拿去藏了养父,姜灼素日里若能得到街坊邻居一点施舍,也是全给了正在长身体的姜昕,她已经连续三五天,没有吃一顿饭了,都是喝点井水,垫垫肚子,此刻她确是一点力气都没了,石头在锁头上,咚咚咚……砸了好半天,才勉强将门锁砸开。
姜灼并姚玲儿一起,把姚阿爹扶进了铺子的后堂,让姚阿爹平躺在木板榻上,随后姜灼便去前头翻看药材柜子,她想要找找看,有没有遗漏的药材,最好是可以退热的。
药材柜子有一个半成人高,姜灼瘦弱矮小,根本拿不到上面的药材,她在下面的药材柜子里找了好半天,也没找到退热的药材,无奈只能仰着脖子,认真的看着药材柜子上顶的那些小抽屉。
每个小抽屉上,都有着标示,当目光扫到左侧第六个格子时,姜灼喜得双眼发亮。
那上面写的是:黑接骨木。
黑接骨木泡茶可以驱热,在它旁边的格子上,写的则是:牛膝草,同样可以驱热。
鉴于自己身高不够,姜灼在铺子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一个凳子,随后她踩着凳子,拿到了那两种药材。
可能是素日里放的高,药材又常见,他们走的又急,掌柜便没有带走这两种药材,姜灼将小抽屉拿到手里的时候,这两种药材还是满满的一小抽屉呢。
姜灼大喜过望,忙找到铜壶,打了一些许井水,在铺子里的药炉子上,就着里头剩下的木炭,烧开了一壶水。
有了热水,姜灼很快就把黑接骨木茶泡好,又弄了盆凉水,让姜昕帮她端着,便一同送进了后堂。
此刻,姚阿爹躺在光秃秃的木板上,双眼紧紧耷拉着,面色白的像面粉似的,没有一点血色,姚玲儿扑在姚阿爹身旁,抽抽搭搭的哭着,双眼顷刻便红肿起来。
“把这个给姚阿爹服下,会帮助姚阿爹退热的。”姜灼将黑接骨木茶,递给了姚玲儿,她想了想,补充道:“我不会医,你可以考虑不给姚阿爹服用。”
姚玲儿迟疑地看着那本热气腾腾的茶,不敢去接,她不知道,这一会子的时间,姜灼是怎地弄来了这样一杯茶,她不敢拿阿爹的身体开玩笑。
“她说的是真的。”略微有些沧桑的声音,忽然的在房间里响起。
姜灼抬首,漆黑的眼眸,朝房门口看过去,却见一个白发白须,穿着灰色长衫,颇有些道骨仙风的老者,站在后堂门口,有些酡红色的脸庞,颧骨高高耸起,笑呵呵的样子,像是姜灼记忆里,画报中的南极仙翁老爷爷。
姚玲儿木讷的站起来,喃喃的声音,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你……你是谁?”
长者捋着白色的山羊胡,满是皱褶的眼皮下,掩藏着一双精明,却历经沧桑的眼眸,他看着姜灼,笑呵呵道:“吾乃郑无空。小女娃,你可学过医,是跟谁学的?”
姜灼眨巴眨巴大眼睛,没有回话,她歪着头,咬着唇瓣,略一思量,眼眸忽地明亮起来:“呀!原来是长安城的郑公,小女见过郑公!”姜灼抚平衣上褶皱,像模像样的敛衽行礼。
“小女娃,听说过老夫的名讳?”郑无空有些讶异,未曾想,自己的名头,竟传到了凉州来。
“长安城中活阎罗,阎王让人三更死,他可留人到五更。阿爹在世时,对郑公颇为敬仰,郑公大名,纵使是小女这般妇孺也是知晓的。”姜灼咧嘴,露出齐崭崭的一口白牙,礼数周全,言语进退有度,说的郑无空哈哈大笑。
阿爹在世的时候,确是常常说起郑公大名,言语之间,却有着姜灼无法理解的复杂情绪,她只道阿爹对郑公颇为敬仰,根本不知里头的故事。
郑公无空?姚玲儿一愣,以往她家与姜灼家住的比较近,她也曾听姜灼的养父,念叨过这个名字,据说是长安城中的神医咧!
武威郡的人,淳朴且见识少,从不知神医是什么样的,姚玲儿细细打量着郑无空。却见郑无空一身酒气,满脸酡红,这人真是神医?姚玲儿暗自咂了咂舌,却是不太相信。
郑无空从腰间取下酒囊,仰头灌了一口清酒,双眼笑眯眯的,眯成了一条缝:“倒是个嘴甜的小女娃。不过,你还未告诉老夫,你是跟谁学的医?是你阿爹吗?”说着,郑无空又想起,姜灼刚说过,她阿爹在世时……也就是说,已然去世了吗?
郑无空刚觉得自己说话失礼,还未来得及弥补,却见姜灼眸光暗了暗,清澈的眸底,悄然爬上悲伤:“我没学过医,阿爹不让我学,说是女子不可行医,且……我阿爹已经去世了。”
“罪过罪过。老夫略有欠妥,是老夫的不是,对不住了。”郑无空看着姜灼悲从心中来,重重的叹了口气,他走过去,蹲在姜灼面前,看着这个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孩子: “小女娃,你阿爹是谁啊?”
“我阿爹是武威郡姑臧人氏,姜修起。”
“修起……”姜灼话一落下,但见郑无空的脸色,霎时间就变了,他整个人呆愣住,如遭雷击,浑浊的双眸,微微红了一圈,悲从中来,姜灼眨眨眼,无法理解郑无空此刻的反应,她问道:“郑公,你怎么了?”
“没,没怎么。”郑无空抬手拭去眼角的泪,紧紧握着姜灼的手,欲言又止,他无法告诉姜灼,修起是他多年老友,月前,他接到修起的修书,称武威郡有瘟疫发生的迹象,他恐担心自身,便差人给郑无空去了书信,信上言道,若他发生不测,但请郑无空帮忙照顾两名幼子。
郑无空与姜修起乃多年好友,又是同窗学医,拜入一位大公门下的,早些年长安一别,未曾想,再见已然物是人非,修起书信中让他将两名幼子带走,却不让他提起过往,郑无空看着姜灼的懵懂模样,只能将喉头的话咽下去。
“小女娃,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家中可还有弟妹?”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姜灼尚小,无法猜透郑无空的悲伤,只道:“小女姜灼,初春时刚过完十四岁的生辰。家中还有一个幼弟,名叫姜昕。”
姜灼低声说着,她的生辰正是立春那一日,阿爹说,这是个好日子,灼灼是跟随春姑娘一起来的,那年漫山坡的桃花,早早的开了,阿爹看桃花开得正艳,取其桃夭灼灼之意,才得了她的名字:灼灼。
“姜灼?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郑无空念叨两句,略微一点头:“是个好名字。”
姜灼一听,咧嘴一笑:“阿爹也说,这是个好名字。”
“灼灼,你刚才说,你未曾学过医?那你怎知黑接骨木茶可以驱热?”郑无空慈爱的含笑问道。
“这个……”姜灼抿了抿唇,腼腆的一笑:“阿爹给人开药驱热的时候,小女在一旁看到过,便暗自记了下来。”姜灼也偷偷翻过阿爹的医书,将整整一本药草经一字不落的倒背下来,只可惜,阿爹不让她学。
“哦?只看过,你便记下了,且知晓黑接骨木得入茶内服?”
“嗯。”姜灼点了点头,郑无空讶然,他暗自道,是个有天赋的女娃,若好好培养,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
郑无空眯了眯眼睛,心里有了计较:“哈哈……灼灼,你可愿拜我为师?”郑无空此话一出,姜灼微微一愣,“郑公要收小女为徒?可……阿爹说过,女子不能为医啊?”
郑无空轻轻地叹了口气,看着姜灼的目光,有些心疼和悲悯,须臾,他又洒脱一笑:“不破不立,你阿爹就是太守旧,才耗了你这些年。”说着,他慈爱的摸了摸姜灼的发顶:“灼灼,你拜我为师,老夫带你去长安城,看看那一世繁华的长安,可好?”
“长安……”姜灼双眼呈现出一丝丝迷茫,却又向往。武威郡是个小地方,姑臧更小,而长安却是人人口中的天堂,据说那里遍地鲜花,满是金子,一水儿的白皙肤色,还有华美的服装,和精致的楼台亭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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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之锦绣商途》作者:花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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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第一次见面,秦凌把诸葛云乐的衣服扒了,穿在自己身上,悠哉悠哉回了家。


第二次见面,秦凌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你走不走,不走我喊非礼了啊!”


第三次见面,秦凌笑嘻嘻对他说:“脱衣服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嘛,来来来!”


诸葛云乐表示,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


但是,突然好喜欢她,怎么办?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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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凌从坟堆里爬出来,拍拍身上的土。

倒霉啊!
别人穿越都是什么嫡女庶女,最不济的也是大宅子里的丫鬟,她倒好,一穿过来就被卷进破草席里,埋进了坟坑!
幸好她身手还不错,自己挖土爬了出来,不然刚一穿越就活活憋死,说出去肯定叫人笑掉大牙了。
乱葬岗上月光很好,秦凌左右瞧了一圈,只见四下树木森森,阴风阵阵,零星几个坟包,在黑夜里好像长了眼睛一般,都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
然而秦凌并不害怕,她只是有点囧。
借着月光,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这身衣裳。
一片洗的发白的小肚兜,和一件破了好几个地方的亵裤,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奶奶的,姓刘的贱人手还真黑,死人的衣裳也不放过,还给扒了去!我要穿这身衣服回城,那还不得成了这梁州府的第一大新闻啊?”
秦凌骂了一通,决定先想办法找件遮身的衣裳。
好在正是盛夏,夜半时分也不觉得冷,秦凌站起来,四下瞧了瞧,便往山岗下面走,谁知还没走出几步,办法就送上了门。
乱葬岗,顾名思义,都是埋葬不明身份无家可归的人的地方,能给丢在这里的,基本上连置一口薄棺的银钱都没有,因此大部分都是一方破草席,卷吧卷吧往地上一扔了事。
此刻她跟前就横七竖八倒了十来个草席卷,微风吹来,带起一阵阵的腐臭味,既难闻又诡异。
秦凌丝毫不在意,抬脚就往看着最新的那张草席走过去,打开这么一瞧——
咦,这死尸还长得不错呢!年纪轻轻,相貌英俊……呸呸,这是什么关注点!
再一看,只见尸体脸色白中带乌,身上还有还些许血腥味,但尸身上并没有多少血迹,秦凌仔细看了看,只在头和手臂上各发现了一处伤口。
为了表示对死尸大哥的尊重,秦凌轻咳一声,喃喃道:“好可怜啊,看着不像穷人家的,怎么会一卷草席扔在这了呢?”
一边说,一边蹲下身就开始扒起了死尸的衣服,还一边唠叨:
“身上还软着呢,才死没多久吧?”
“衣服料子不错呀,大兄弟!你放心,今天帮了我,回头我一定加倍还你。”
“哎呀,这双手可真好看!”
“长得这么俊俏,太可惜了,啧啧……”
三下五除二,秦凌把死尸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穿到了自己身上。
她这具身体身量不太高,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太大了,试了试,手臂一环,刚巧能把手臂上破了的那块地方遮住,秦凌顿时十分满意。
回过身去,看见死尸精壮紧致的身材,秦凌的心思不由得又歪了歪。回过神来,她狠狠地唾弃了自己一下,然后连忙把草席重新遮好,再死尸大兄弟道了声“对不住”,这才转头往山下走去。
她却不知道,她前脚刚走,随后那草席里的死尸就缓缓睁开了眼睛。
半个时辰之后,一个人快步来到乱葬岗上,寻到了这具“死尸”,打开草席卷一看,顿时懵了。
“公子,您,您这是……”
诸葛云乐缓缓睁开眼睛,绝清连忙扶起自家主子,一边脱衣服给他盖上,一边汇报战况:“那厮的老巢已经被我们端了,公子你身上中的毒的解药也拿到了……”
但是诸葛云乐并不说话,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紧紧盯着乱葬岗山下的一个方向,绝清不由觉得脊背一阵发凉,还没等他胡思乱想,便听得诸葛云乐沉声道:“去那坟坑里瞧瞧。”
绝清立刻跑着去了,没一会儿,还真挖出了些东西:“公子,你看这个。”
在秦凌爬出来的坟坑里,他挖到一只红绳穿着的木雕小雁,诸葛云乐拿过来瞧了一眼,收了起来,然后又盯着乱葬岗下方,皱起了眉头。
绝清心里咯噔一声。
自家主子号称“玉面公子”,就算泰山崩于眼前,嘴角也会带着万年不变的三分笑意,这梁州城一带,也不知道迷倒过多少妙龄少女。
然而,梁州城里的人也都知道,玉面公子一旦皱起眉头,那可就坏了,惹了他的人一定会遭殃,而且一定会被他折磨得生不如死……近几年来,自家主子的脾气已好多了,皱眉头的时候少之又少,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主子的衣服到底哪里去了?!
“密信在我衣衫夹层里,去寻那女子。”诸葛云乐的眉心皱的更深了。
绝清瞪大了眼睛,在心中默默念了一声可惜——居然敢扒自家主子的衣服,这是谁家女子如此胆大包天!你自求多福吧!
天色发白的时候,梁州府的城门终于遥遥在望,秦凌在附近找了条小溪,洗了把脸,映着溪水理了理头发。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的元身长得还是挺好看的,鹅蛋儿脸,柳叶儿眉,一双眸子亮晶晶的,未笑先含情。
然而好看是好看,可就是太蠢了些。
要是稍微聪明一点,也不至于让家里的姨娘欺负到这步田地。
元身也叫秦凌,身世说起来还有点复杂。
秦凌的爷爷出身布衣,但聪慧异常,加上勤学好读,当年一举中了进士,踏入官场,凭着一己之力混到了正五品文华殿大学士的位置。
俗话说得好,“三代为官作宦,方知穿衣吃饭”,秦凌的爷爷当了官,自然也想让儿子们也跟着当官,好光耀门楣。
秦老爷子膝下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都很出息,独独三儿子秦之远,也就是秦凌她爹,想法实在有些奇葩。
秦之远读书很好,但偏偏不喜欢考科举,反而一天到晚与一些江湖好汉们厮混。不仅如此,后来他还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江湖女子,也就是秦凌的娘,两人一见钟情甚至私定了终身。
但是秦老爷子必然不能同意这门婚事啊,秦之远心一横,干脆瞒着家里,与那女子一起悄悄私奔了。
恨铁不成钢啊!
秦凌回忆到这里,简直捶胸顿足,那秦之远要是肯好好地考科举入仕,这会儿她也是官家大小姐了,何必窝在这小小的梁州府,受这样的窝囊气?!
当然了,那也就不会有她秦凌的穿越了,想来想去,倒也不算太吃亏,于是秦凌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话说秦凌她爹娘辗转多地,最后在这梁州府定了居。京城那边,得知秦之远和江湖女子私奔,秦老爷气的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然后放出话来,要和秦之远断绝父子关系,老死不相往来,于是他们三房这一脉就算是被逐出了秦家。
然而秦凌她爹并不气馁,反而和爱妻在梁州府做起了生意,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也生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儿,只是上天不眷顾,没有多久,夫妻两个就相继得病去世了。
于是秦凌就成了孤儿。
其实说起来也不算孤儿,她爹活着的时候,担心她将来没人照顾,特意从丫鬟们里面挑了一个精干伶俐又心地善良的人抬了姨娘,把秦凌交给她抚养。目的就是怕将来有一天他不在了,有个人可以帮衬帮衬她,然而事实证明,这位刘姨娘精干伶俐不假,一颗心却是纯黑纯黑的。
秦之远死后没多久,刘姨娘就开始打起了家产的主意。她先是借以查账为名,插手铺子的事,然后越管越多,最后秦家上下七八个铺子,全都到了她的手里。
得了店铺,刘姨娘还不死心,她在外面勾搭了一个相好,就觉得元身是个累赘,最后竟然起了杀心。
就在前几天,她设了个局,污蔑元身和外面的野男人不清不楚,逼得元身上吊自杀,元身最后一口气还没咽下,刘姨娘就急不可耐地一卷草席包了,丢到乱葬岗上活埋——
然后秦凌就来到了这里。
梳洗罢,秦凌站起身来,望向水中娇俏的人影:“小丫头啊,我既然来了,就没有理由不替你报仇,你放心去吧。”
说完,秦凌抬起头来,大步朝城门走去。
其实按理说,她一个21世纪金牌特工,来到这个时代,随便做点什么也能混得风生水起了,但此刻她却暂时无处可去,何况那刘姨娘还在逍遥自在。她秦凌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主儿,回去好好教训教训刘姨娘,然后把家产都夺回来,那才是她的风格!
天刚微微亮,城门前人们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秦凌,她就穿着这身男装轻而易举进了城,走回秦家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秦家门口挂着白,大门上却没人,本该守门的家奴老王也不知道溜去了哪里,算算这会儿正好是吃早饭的时辰,秦凌按照记忆,径直往自己住的小院走去。
还没走到近前,远远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嬉笑声,秦凌挑挑眉,往院门口一站,仔细听去,那声音传来的正是她自己的卧房。
“我可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好东西,都是托了姨娘你的福!”一个娇滴滴的声音笑道。
秦凌一听,就知道这是自己的贴身丫鬟红梅,没想到元身刚死,她就跟刘姨娘勾搭上了。
哦不,也许早就勾搭上了呢,不然元身的一举一动为什么刘姨娘全都一清二楚?可怜元身小丫头,还把红梅当做自己最贴心的人,什么话都跟她说。
屋子里接着传来刘姨娘的笑声:“这算什么,你跟着我,以后享福的日子还多着呢!”
“那就多谢姨娘了,啊不,该叫夫人了!葛夫人……”
刘姨娘“哎呀”一声:“别胡说,什么葛夫人啊,八字还没一撇呢!”
“怎么会呢,姨娘你把铺子都交给了葛老板,那不就是嫁妆嘛,八抬大轿娶你进门,那还不是早晚的事?我先叫一声夫人,夫人将来可别忘了我就好……”
看来这两人是真的以为她已经死的透透的了,不然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地说这些话,红梅说的十分谄媚,刘姨娘笑的花枝乱颤,秦凌站在门口,脸上浮起一抹古怪笑容。
原来刘姨娘的相好姓葛,秦凌粗粗搜寻了一遍记忆,印象中梁州府姓葛的商人有好几个,却不知道到底是哪个葛老板。不过,这个贱人竟把自家的铺子都转手送给了那个相好,还连个名分都没捞着,该说她傻冒呢,还是说她下贱呢?
还未有动作,又听得刘姨娘道:
“听说那死丫头的爷爷在京城当大官呢,人家官宦人家,这种好东西,肯定天天吃顿顿吃,吃的都不稀罕了……也不知道秦之远那个死鬼是怎么想的,好好的京城不呆,非跟那女人私奔到这梁州府来,猪油蒙了心吧,放着富贵日子不过!”
红梅接口:“别管他们了,反正夫人你就要过上富贵日子了,我听说咱们葛老板生意做得大极了,跟京城都有往来呢!夫人你嫁过去,想必这样的燕窝两天就吃腻了,到时候啊,让大小厨房变着花样给你做吃的,保管比那官宦人家的还要好!”
刘姨娘阴阳怪气地笑了起来:“说得好,来,再赏你一碗!这死丫头,真是傻的可以,有好东西藏着不知道吃,最后还不是到我们肚里?对了,吃完了咱们今天晚上就在她这张床上睡,啧啧,你看这床铺,要多软有多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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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钥启案录》作者: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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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武力爆表钢铁直男主VS冰雪聪明战五渣女主


一对欢喜冤家,联手解决诸多离奇悬案,溯本追源,惩恶扬善,智斗贪官污吏,抚定天下民心。


谁说女人不能兼备智慧与美貌?


试读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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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粱红家有七个女儿,前六个都是端庄温婉的大家闺秀,唯独末女红淑琼是个奇葩。

红淑琼继承了红夫人的优异血脉,生得比六个姐姐更貌美,但她偏不懂珍惜,逮住机会便溜到户外撒欢,爬墙上树,掘地淌水,捉虫逮鸟,无所不为,比男孩还要疯野。
红夫人总是呵斥她:“好端端一个女孩儿,为何偏要扎进泥巴堆里打滚?”
红淑琼总是狡辩:“就算我在泥巴堆里打滚,也还是绝世美人儿,这都是托了娘亲您的福分呀。”
红淑琼年纪不大,脑筋却很机灵,红扑扑脸蛋上印着两只酒窝,笑起来天真无邪,甜美可人。红夫人屡次被她甜昏了头,将惩罚管教的事儿忘到脑后。
她仿佛生来便具备受宠的天分,不止红夫人,红家老小都对她百般依纵,百般疼爱。
不过,就算把红家人的宠爱全部加起来,也比不上梁先生的十分之一。
梁先生曾是梦粱城里远近闻名的御匠。所谓御匠,便是皇帝座前的御用工匠,他所掌管的天工院下设四十二名坊,来自全国各处的能工巧匠都归他调遣,皇城里的名楼贵阁,朱墙碧瓦,金雕玉饰,多半都出自他的手艺。
可惜好景不长,梁先生因侵吞官银而获罪,被剥去官职,投入大牢关了几年,出狱后沦落草莽,身无分文,还烙下一身疾病,辗转各处都找不到活儿,最后只能厚着脸皮,向红家借债。
红老爷惜才重道,便拨了一间独院赠予他,不收租子,不讨利息,白白借给他谋生。他虽然丢了官职,但手艺还在。将那独院改成锁匠铺,靠售卖锁具维持生计。
锁具是最寻常的匠器,上到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生活起居都离不开。梁先生有了饭碗,终于不必再漂泊流离。
锁匠铺从此成了红淑琼的乐园。她不惜挨娘亲胖揍,也要爬树越墙,偷跑出来找梁先生玩耍。
同龄的小姑娘都喜欢摆弄泥娃布偶,红淑琼却拿破铜烂铁当做宝贝,爱不释手,梁先生有一枚九连环,本是用来测验学徒手上功夫的考具,到了红淑琼手里,叮叮当当一阵儿冽响,便如行云流水般散成九瓣。
梁先生一眼便瞧出她的天赋,交口称赞道:“我教过最聪明的学徒,也比不上你的一半。”
红淑琼顿时乐开了花,小脸涨得红扑扑的,抓着梁先生的胳膊央求:“求您收我当徒弟吧,我想学您的手艺。”
梁先生摊开一双满是厚茧的手,举到她面前:“工匠活计又苦又累,你跟我学手艺,就不怕长大后嫁不出去?”
红淑琼道:“嫁人有什么稀罕,是个女孩都能嫁出去,但只有我能解开这九连环,不是么?”
梁先生大喜,练练点头道:“不错,有志气,就让我来教你吧。”
他前半生身居高位,不曾对麾下弟子有所偏袒,如今重病缠身,垂垂迟暮,突然捡了个天资聪颖的女徒弟,忍不住百般疼爱,将毕生绝学倾囊相授,红淑琼也没有辜负他的期许,为研习技艺废寝忘食,不吝苦劳,几年过去,竟将师父的手艺学得融会贯通,炉火纯青。
几年后,梁先生病逝,红淑琼亦已长大,她的六个姐姐都已出阁嫁人,只剩她一个前途未卜,红家老小都在为她的终身大事忧愁,谁知她执意要继承梁先生的铺子,自立门户。为此甚至与爹娘闹翻了脸,一气之下,将名讳里的“淑”字换成了“殊”,并立下志向——从今往后,不做淑女,只做殊才。
在她出生的年代,女子以贤淑为贵,一切都该听从父母的安排。擅出家门,擅改名讳,都是天大的恶举,她也因此落了个离经叛道的名号,叫梦粱百姓津津乐道。
她的故事,要那一把驱邪镇鬼的“断罪三彩锁”说起——
梦粱城北有条金水河,今年入冬后闹起了水鬼。
起先,有人看到一条黑黢黢的影子在水里徘徊,专挑夜间出没,游得比箭鱼还快,却不发出一点声音。
后来,一辆马车载着一对富贵男女经桥过河,走到桥中央时,拉车的马儿往水里瞥了一眼,突然发起狂来,引吭长嘶,纵蹄狂奔,将男女乘客甩进河里,再没浮出水面。
几日过后,一辆运送木料的货船夜航进京,当时河面风平浪静,没有一丝波澜,撑嵩的船夫却突然失足落水,同船人借着月色涌到船头救人,却看到一团海藻似的黑丝蠕动着,像活物一般缠上船夫的脖子,将他的嘴巴塞得满满的。
船夫连呼救声都发不出,便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扯进水底,和那双男女一样,销声匿迹,下落不明。
百姓都说,是水鬼将他们抓走了,水鬼为了投胎转世,非得找到一个活人来顶替自己,谁若是被水鬼盯上,时刻有丢命的危险。从那以后,行人都绕路走,河上的运货船也少了许多。
金水河在一片萧条中迎来冬至。
冬至傍晚,华灯初上,河上却有一只孤船在飘。晃晃悠悠,飘至宣泽门外。
宣泽门位于城池东北角,是连通水路的漕运门,专供货船进出。
孤船渡门之前,便被一面旗帜拦了下来。
扛旗的是个矮胖中年,旁边跟着个高瘦青年,朗声喝道:“停船——巡检司盘查——”
巡检司乃是梦粱独设的司衙,由兵部直辖,设有总掌司一名,东南西北巡尉四名,各掌巡兵千户,日常巡逻值守,缉拿凶犯,彻查疑案,维系城内的秩序。
话虽如此,巡检司的名声比不过驻守皇城的羽林禁卫,也比不过征战四方的湘军骁骑,不仅军衔低微,俸禄也短人一筹,招来的兵马都是些残瓜劣枣,平日里作风懒散,常常遭人蔑视。
船夫被拦时,态度也很不善,僵着脸答道:“我只是受雇运货的,你们要查就快点动手,可别耽误了我的行程。”
高瘦青年将船夫从头到脚打量一遍,道:“最近河上闹水鬼,漕运船锐减大半,你的胆子挺大嘛。”
船夫嘴叼旱烟,摸着凌乱的胡茬,道:“主顾急着跑货,给我开了三倍的价钱,我才答应他的。”
“哦,是怎样的主顾?”
“余府总管,姓金名固。”
“运的是什么货啊?”
船夫愈发不耐烦了,从怀里抽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展平了递给他:“余府大老爷你不认识么?金石商会总管,专做金石生意,我这一船都是官坊精产的铜烛台,共千二百件,重量三十五石。账目都在这儿,劳烦你快点查,我可不想在这闹鬼的河上多留。”
高瘦青年非但没有动怒,反倒在船夫肩头拍了拍,道:“放心吧,有我的剑在,甭管什么鬼也不敢动你。”
他的掌力虽不重,劲道却极稳,船夫被他拍疼了骨头,不由得聚精凝神,仔细打量他。见他的面孔生得十分俊朗,身形高挑,神情明快,一身凛然正气,全然不像是残瓜劣枣,船夫惊道:“原来是你!你是那乡下来的武举进士,因着在殿试中拔得头筹,破格被录进巡检司,提拔作北巡尉!”
青年顿时笑开了花:“多谢兄台夸奖,在下乐青霄,这位是我的属下赵四。”说着扳过矮胖子手里的旗杆舞了舞,权当是打招呼,“虽然你才夸过我,可我还是得给你泼盆凉水,三十五石的铜具,你这船吃水的水线似乎有些浅啊。”
“胡说,我怎么没发现,”船夫嘟囔着转头去看,顿时脸色一变,“这……确实吃水有些浅了……”
“对吧,我乐青霄说话向来算话,从不打诳骗人,旁人也休想骗到我。你船里究竟藏了什么东西,容我上去搜搜。”
“嗳,慢着。”
船夫话音未落,乐青霄已纵身而起。
他身着一袭黑衣,是巡检司的官服,背绣金蟒,腰系玄黄革带,袖筒和裤脚均由皮具包裹,举手投足轻便灵活。那船距离岸边少说有三尺,他健步一跨,如履平地,稳稳落在甲板上。
不过,他的鞋却是一双麻锦纳底的粗布鞋,纵身一跳不要紧,鞋底的泥灰飞扬,全都甩在船头上。
赵四拉住船夫的胳膊,劝道:“兄弟,你就让他查吧,我们这位北巡尉较真得很,绝不会容你蒙混过关,不过只要你的货没问题,他很快就会放你走的。”
船夫苦着脸道:“不是……眼看要过年了,我这船刚打过一遍蜡……”
乐青霄将抱怨声置若罔闻,像条闪电似的,转眼便来到船篷边,动手掀开毡布。
毡布底下银光一闪,骤然飞出三枚亮物。
赵四从远处看得一清二楚,当即提高嗓门吼道:“乐巡尉!当心暗器!”
但暗器飞得太快,转眼便贴近乐青霄的喉咙,赵四吓得闭上眼睛。
半晌过后,既没有落水声,也没有哀鸣声,只有三声笃实的钝响钻入耳朵,赵四眯眼去看,只见乐青霄手擎船桨,三柄短刀像三根小旗似的,依次插在桨木上。
短短片刻的功夫,乐青霄竟抄起船桨,横于身前,将暗器稳稳拦了下来。
乐青霄神情从容,脸上甚至挂着微笑,道:“你这掷刀的手法也太烂了吧,看我给你示范示范。”说着翻腕一推,使船桨骤然震动,三柄短刀竟被生生震出去,调转方向,飞向船篷。
船篷里钻出一个人影,扑通一声,跃入水面。
赵四又看见了,急急跺脚道:“乐巡尉!有人跳水,别让他逃了!”
水花四溅,冰冷的河上腾起一阵白雾,雾团里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待到雾气散尽,只见那落水的人头朝下从水面升起。口中不住喊道:“放开我,放开我。”
乐青霄站在船舷边,一面拉紧绳头,一面道:“嘿,好容易抓住一条大鱼,我才不放哩。”
原来方才电光火石间,乐青霄解下捆锚的绳索,抛下河去,刚好套住那人的脚踝。他将绳索拴在绞盘上,转动几圈,那人便被倒吊出水,悬在半空干瞪眼。
乐青霄把脑袋探出船舷,将他上下打量一番,道:“我不过秉公查货,你竟用暗器伤我,胆子不小啊。”
那人将头一扭,道:“哼,巡检司几时开始管闲事了?”
“就从本巡尉就任开始,”乐青霄将手里的账目抖了抖,“红印明显是假造的,数目也对不上,倒是余府今天一早就来官府报案,说有一批铜具不翼而飞,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说是吧?别怪我不留情面。”
乐青霄一面嘟囔,一面将那人的鞋子脱去,而后抄起船桨,用尖头挠他的脚心。
赵四在岸边看得直皱眉头。
这倒吊挠脚心的邪术竟有奇效,只见那人像蚯蚓似的翻动身子,脑袋在船舷上撞得咣咣作响:“哈哈,哈哈哈哈……我说,我说还不行么,我是余府管仓库的长工,偷了一船货物,想运到城外卖掉,赚点路费回家过年……”
乐青霄抬手指向岸边的船夫,问道:“他呢?他也是你的帮凶?”
“他只是被我骗了,拿钱办事而已,他根本不知道我藏在船里,哈哈哈……求,求大人放过我……”
“看在你还算诚实的份儿上,就饶你一次。”乐青霄终于停住毒手,转而将他拉上船来,解开脚踝上的绳索。
那人刚一站稳,便跪在地上,哭得涕泪横流:“我……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十几张嘴都等着我养,可是余府一直拖欠工钱,分明是要我的命啊。反正余老爷家缠万贯,我偷一船货……根本不痛不痒……”
乐青霄正色道:“你偷这一船货,固然余老爷不痛不痒,可金固却要为你担责任,连带着船夫也要跟你一起倒霉,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普通人,你想过他们的下场么?”
那人愣住了。
乐青霄夹着他的胳膊,将他扔到岸上,转头跟船夫道:“你将船开回去,将货物原封还给余府。若是余府问起缘由,你就说是水鬼作祟,偷了一船货,叫我给逮个正着。”
船夫已吓得脸色铁青,态度与方才判若两人,毕恭毕敬地点头应道:“我明白了,我这就去。”话毕便纵身跳上船,调转船头,往城内驶去。
只剩那贼偷还留下原地,战战兢兢地问道:“水鬼作祟?你……你为何要包庇我?”
乐青霄低头望着他,道:“你都说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我若把你抓进官府,你家的十几张嘴该怎么办?”
那人将信将疑道:“你……你不抓我?”
“我只抓罪人,算你运气好,罪还没成便叫我逮住,喏,给你这些银子当路费,快回老家去吧。”
乐青霄竟从腰间解下,掏出几粒碎银,塞进对方手里。
那人拿着银子,登时双膝跪地,道:“多谢大人,不,多谢救命菩萨!”连磕了几个响头,才把银子揣进兜里,三步并作两步跑远了。
乐青霄目送他的背影远去,叹了口气,道:“唉,费了半天劲,没想到抓了个假水鬼,真的还没着落。”
赵四在他耳畔提醒道:“大人,方才那点银子,是你跟张三借来的吧。”
乐青霄拍拍胸脯,道:“你放心,我立过字据,等饷银发下来,保准一文不差地还给他。”
因着水鬼作祟,接连三个大活人平白失踪,不知去向,巡检司四处搜寻无果,被扣下办事不利的罪名,接连断了三个月的饷银。
乐青霄也是倒霉,任职尚未满三月,全部收入都被扣在账面上,一文铜板都没见着,连衣食住行都要厚着脸皮靠人接济。
赵四皱眉道:“大人,您把借来的银子都送了人,莫非打算喝西北风过年?”
乐青霄道:“过年的西北风里,夹了家家户户的炊烟,应该挺香的。”
赵四:“……”
乐青霄像是全然不在乎自己的境遇,一把勾住赵四的脖子,道:“好兄弟,你别慌,咱们把水鬼抓住不就行了。”
赵四苦着脸,问道:“您说得轻巧,水鬼该去哪儿抓啊?”
乐青霄想了想,道:“最近不是有传言说,水鬼和余府有关系么?你先给我讲讲,那余老爷究竟是什么来头。”
赵四是乐青霄麾下资历最老的巡兵,在巡检司干了大半辈子,也没混上一官半职,仍旧是个无名小卒。好在他并无野心抱负,只图领份官饷,安稳度日,因此也练就了一身好脾气,乐青霄从家乡大名府来到都城梦粱,人生地不熟,但凡遇到疑惑,都向赵四求教。
赵四为他讲述了余老爷的家世。
余老爷全名余洪德,年轻时是个地痞,混迹江南一带,学过一些拳脚功夫,靠给人跑镖维生,后来因着倒卖太湖石的生意,意外发了一笔横财,从此弃武从商,如今已是梦粱金石商会的主心骨,虽然年过半百,身子骨依旧魁梧硬朗,商会里的人遇到麻烦,常常请他出面摆平。
但从入冬时起,余老爷便一反常态,闭门不出,生意也不做,家事也不问,余家人宣称他罹患重病,须得宁神静养,但真实情况如何,谁也不清楚。碰巧水鬼抓人的事也发生在入冬后,因着闹鬼的缘故,漕运的船夫跑了许多,商会的生意遭遇瓶颈,走投无路的商人们在余府集结,恳求余老爷搭救,却被拒之门外。
从那之后,城中便冒出一些奇怪的传言。余洪德的寝院里有半亩方塘,池底与金水河相连,人们都说,水鬼一定是从余府跑出来的。
乐青霄听后,问道:“你们可有去余府搜查过?”
赵四道:“查过,我们费尽唇舌,好容易才让那姓金的大管家开门。”
“结果如何?”
“一无所获,我甚至脱光衣服,跳进池塘里游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线索。不过,倒是有些别的发现,不知是否与水鬼相干。”
“说来听听?”
“余洪德老爷养病的暖阁外,挂着一把奇怪的锁。”
“锁?”
赵四几经查证,确认在入冬时分,余洪德挥斥重金,购来一把怪锁。
锁壳由红铜,黄铜,白铜三色镶接而成,接合之处天衣无缝,足可见工艺之精良。锁身的造型更加稀奇,是一只鬼俑,双手双足酷似人形,但腹部隆起,关节扭曲,头皮秃圆,嘴巴里呲出两颗烂牙,狰狞的鬼态雕得惟妙惟肖,叫人看了便觉头皮发麻,浑身难受。
俑形的锁具并不鲜见,许多大户人家在制锁时,为了讨个彩头,都会依着自身喜好订做各式形状的锁壳。不过眼前这把锁的特殊之处并不在鬼俑,而在鬼俑头上的剑。
鬼俑头顶被一把利剑刺穿,利剑表面以鎏金装点,光彩夺人,剑锋横贯鬼首,顺着两耳穿出,边缘微微翘起,簧片就挂在翘起的两缘上,将门环紧紧扣拢。从远处看去酷似刑架,将恶鬼高高吊起,以示众目。
这锁名曰“断罪锁”,利剑明亮的锋芒与鬼俑暗铜的肤色形成鲜明对照,仿佛在警告每个过路的恶鬼——若敢登门挑衅,便会落得如此下场。
“原来如此,”乐青霄听后点头道,“用锁具驱邪镇鬼,也不算新鲜事。”
赵四却压低了声音,道:“最蹊跷的是,听余府里的下人议论,余老爷不仅将自己锁在房间里,还将钥匙给烧了。”
乐青霄奇道:“烧了钥匙,他打算怎么出去?”
“不清楚。根据金固所言,大约半个月前,余洪德找梦粱最好的锁匠订做了这把锁,拿到手后,立刻命令管金固从外面锁住他的寝房,并将钥匙一把火烧掉,说是为了彻底驱逐鬼气,保证安全。金固只能照做。他想,余老爷既然固执己见,想必已经备好了退路吧。”
乐青霄皱眉道:“如此看来,水鬼一事,余老爷应该有些头绪,我再去余府拜访一遭,看看能不能同他说上话。”
赵四却道:“今儿是冬至佳节,年末仅次于除夕的大节,家家户户备办宴席,团聚庆贺,余府必然也要设宴,恐怕不会接待外客,我看您还是明日再去吧。”
乐青霄点点头,道:“也好,我明早再去余府,今儿个咱们回司衙,包些鲜肉饺子,慰劳值守的弟兄吧。”
赵四苦着脸道:“大人,司衙里没有肉了,连地窖里储放的大白菜都吃光了。”
乐青霄:“……那就蒸白馍吧。”
*
与此同时,余府家宴上,玉盘珍馐堆了满桌。
但余洪德的位置仍旧空着,仅有一套碗筷摆在席上,夫人庞氏坐在空席右侧,紧跟着是次子余瑛。长子余斌携妻子坐在另一侧。
上座空缺无人,家宴的气氛格外诡异,每个人都沉默着,谁也不敢率先作声。待到山珍海味摆满桌台,余夫人终于开口命令道:“兰芝,过来给大家斟酒吧。”
名叫兰芝的侍女应声上前,走到空荡荡的席位面前,俯身端起酒壶。
冬季天气寒冷,烧酒以瓷壶盛放,置于酒注中,酒注里注满滚烫的水,用来保持壶内的酒温。
酒壶在蒸汽里熏了许久,表面沾上一层水雾,又热又滑,偏偏兰芝手脚不够麻利,酒壶不甚从她指间滑脱,硬生生砸向酒注。
只听一声脆响过后,酒注和酒壶双双破碎,烫水混着酒浆四散飞溅,众人纷纷起身离席,余夫人甚至惊叫出声:“哎呦!”
万幸的是,热水都泼往空席,并未殃及无辜,两位少爷都松了口气,唯有余夫人满面怒容,指着兰芝的鼻子斥道:“你这臭丫头,存心害人不成!”
“是、是我疏忽了,我这就清理干净,还望夫人宽宏……”
兰芝一面道歉,一面抄拿起抹布,在冒着热气的椅面上擦拭。她动作太急,指肚碰到破碎的瓷片,指尖顿时渗出血来。
次子余瑛站起身,按住余夫人的肩膀,道:“母亲息怒,兰芝也并非故意闯祸,横竖没伤到人,就别为难她了。”
余夫人仍未消气,板着脸道:“我为难她?分明是她先为难我,倘若老爷坐在席上,岂不叫她害惨了!”
桌对面的余斌见状,也起身相劝:“母亲,良辰佳节,何必为一点小事大动肝火。”
余夫人的视线轮番扫过两个儿子:“好么,你们全都向着她,把我这做母亲的当摆设不成?良辰?佳节?你们见哪家过节的时候,正席的位置还空着?”
“这,这……”
“罢了,反正老爷不在,你们两个也是心猿意马,这假惺惺的家宴不办也罢,各自散了吧!”
话毕,她拂袖转身,不顾两儿劝阻,在侍女的搀扶下愤然离开宴客厅,往厢房走去。
两位少爷只能唉声叹气一番,依次离席,各自回房休息。
家宴不欢而散,鸡鸭鱼肉剩了满桌,仆佣们一哄而上,围着长桌站了一圈,抢着把没人动过的菜肴往自家食盒里塞,挑拣的间歇,不忘七嘴八舌议论府中长短。
“你们都瞧见了,余府真的中了邪。不仅老爷神情恍惚,终日魂不守舍,就连夫人也转了性,脾气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你们看她今天臭骂兰芝的样子,活像条母夜叉,可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嗨,她娘家前些天刚出事,她爹爹因为贪污公银,被免官降职,她一下子没了靠山,心里肯定着急。”
“老爷和夫人都萎靡不振,两个少爷更指望不上,余府这么下去,岂不是要完……”
“嘘,话不能乱说,心里明白就好。咱们私底下留个心眼,早点找好出路。”
“我听说已经有管仓库的跑路了,真的假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可别问我。”
一群人战战兢兢,不敢久留,分过赃后便四散而归。适逢佳节,住在附近的仆佣大都带着战利品告假返家,留在余府过夜的只有老管家金固和四个侍女。
夜色渐深,空旷的院落更显冷清萧索。
这是个阴霾的夜晚,愁云遮月,星辉寥落。到了后半夜,乌云终于不堪重负,将满身雪花抖向大地。
雪下得很大,雪花密如鹅毛,像条白色的毯子,覆向千家万户屋顶,也将余府瑰丽的庭园染成一片惨白。
次日清早,大雪终于停住,金固照例去余洪德寝院问安,却在中途察觉到一丝异状。
寝房门大敞着,本该固若金汤的铜锁不知何时被人打开,断罪的利剑从鬼首拔出,歪歪斜斜地垂在门环上,威严尽失。
冷风灌入房间,房内空无一人,只有一串孤零零的脚印,通往院落深处。
“老爷?您在哪儿呢?大冷天的别着凉了……”
金固顺着脚印延伸的方向举目远眺,却被跃入眼帘的景象吓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余洪德的身体浮在院落深处的水池中央,俯面朝下,一动不动。
池边的岩石上,隐约可见殷红的血迹,映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如胭脂一般浓艳。
“不好了!不好了!老爷出事了——!”
他高喊着冲出余府,迈着跌跌撞撞的步伐,往巡检司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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