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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专题 | 广东碳市场如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广州绿色金融》 社会价值投资联盟CASVI
2024-08-31


导  读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下称“广碳所”)由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作共建,于2012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国家级碳交易试点交易所和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2013年1月,广碳所成为国家发改委首批认定CCER交易机构之一,致力于搭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第三方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为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提供规范的、具有信用保证的服务。为此,《广州绿色金融》记者就碳市场如何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政策工具和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采访了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孟萌。


正文共4700字,预计阅读时间12分钟
本文摘自《可持续金融前沿》2022年第3期“专题洞察”,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完整月报

广州城区
图源:网络

 


广东碳排放市场交易活跃 


记者:我们关注到,广东碳市场作为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一,自2013年12月正式启动交易以来,市场交易规模连续多年领先全国,减排效果明显提升。孟总能否向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广东碳市场目前的情况?

孟萌: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在二省五市(广东、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湖北和重庆)正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12月,广东碳市场试点正式运行。

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将力争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碳市场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政策工具和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日益受到全社会关注。

广东碳市场在投资者交易活跃度、市场规模和碳价方面表现都十分优异。主要交易产品为广东碳排放配额(GDEA)、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GDEACCERPHCER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逐年攀升。

2021自然年度广东碳市场交易非常活跃。二级市场成交碳排放权现货4125.2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13.20亿元。其中,GDEA现货交易量为2750.58万吨,超越欧洲能源交易所、韩国交易所二级市场配额现货交易量,位居世界前列。日均交易量11.13万吨,单日交易量最高超过235万吨。全年32.39%的交易日交易量超过10万吨,42.51%的交易日交易量超过5万吨。

交易主体中,机构客户交易活跃,有8%的机构客户年度交易量超过百万吨。截至2022年1月底,GDEA现货累计成交2.01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37.76%,成为国内首个配额现货成交量突破两亿吨、交易额突破四十五亿元大关的试点碳市场交易平台。202228日,广东碳配额收盘价突破90元大关,同比价格增长199.61%,达历史新高。

此外,201539日,广东碳市场在全国率先实现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线上交易,为碳排放配额履约构建多元化的补充机制。截至2022年1月31日,广碳所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累计成交量为7252.44 万吨,占全国七个试点地区16.37%,居全国第二位,累计成交金额5.43亿元。

除了各试点碳市场交易品种基础产品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外,广东省还创新性开发了区域性的碳普惠产品PHCER(广东省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这有利于进一步活跃碳市场,促进低碳经济,创新低碳发展。截至2022年1月31日,PHCER累计成交535.32万吨,成交金额1.24亿元。


 


制度完善与产品创新领航广东碳投资 


记者:通过孟总刚才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近年来日渐活跃的广东碳交易市场。而广东碳交易市场成交持续活跃的原因是什么呢?

孟萌其实市场成交持续活跃的背后,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市场机制的完善和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的提升。控排企业运用碳市场来管理企业碳排放和促进节能减排的认识在不断提高。2021年是广东试点碳市场第八个履约期,在过往的8个履约期内,控排企业履约率达到99%以上,2018-2021连续四年100%履约。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到2020年,广东省超额完成碳强度目标,碳强度累计下降超44%。广东碳市场正构筑一个“市场机制与节能减排正反馈”的良性循环,其支撑双碳工作重要抓手的作用正日益凸显。

二是市场主体对碳市场的积极展望。受宏观政策导向的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意愿强烈,极大推动了广东碳市场流动性。从投资主体数量上看,截至2021年末,广碳所交易主体总数2059个,年内新增交易主体889个,月均新增74个,其中新增持牌金融机构6个。从市场成交量占比看,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中,控排企业交易量占2021年度总成交的37.75%;投资者交易量占2021年度总成交量的62.25%。

记者:广碳所是由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作共建,于2012年9月挂牌成立,是国家级碳交易试点交易所和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国家发改委首批认定CCER交易机构之一。广碳所在碳金融产品上有何创新?

孟萌:为了更好促进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服务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融资需求,广碳所陆续推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回购业务、托管业务、碳汇保险等创新碳金融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碳排放权回购43笔,金额1.75亿元;碳配额托管53笔,累计托管配额1870.99万吨;碳排放权远期138笔,金额1.60亿元;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20笔,涉及碳排放权776.16万吨,融资金额合计8820.73万元。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林业碳汇产品,广碳所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碳保险创新业务,分别落地广东省首单碳汇价值保险和碳汇价格保险,丰富了广东碳金融的发展内涵,为绿色金融支持双碳目标构建了鲜明的示范体系。

港珠澳大桥
图源:网络


 


广碳所在粤港大湾区
以及国际碳减排市场大有所为 


记者在双碳目标下,国际化碳减排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否将成为大势所趋?现在国际碳交易(国际合作)又是怎样的情况?

孟萌: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正加速深度融合,双碳目标下国际化碳减排市场发展和完善将是大势所趋,探索碳交易国际合作,有助于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在国际投资者参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方面,早在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推动依托以“NRA+”为特殊账号开展的跨境金融业务, 为后续进一步推动碳交易国际化合作提供了有利前提。

20181月,广碳所推动广东碳市场首笔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正式落地,涉及金额约132万元人民币。有了一套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碳排放权交易业务模式积累宝贵经验后,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相继成功落地,为后续国际投资者参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11231日,该项业务累计实现碳排放权交易177.26万吨,累积交易金额2572.85万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碳定价服务能力,探索市场化碳减排机制创新发展,2021年11月,广碳所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国际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广东碳交易市场,探索碳金融共同标准。系构建、形成以人民币计价的碳资产试点示范。

在碳市场市场化和国际化方面,广碳所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广东省会城市,毗邻港澳,在促进大湾区碳交易、碳减排、试点碳期货并联动港澳开展国际碳交易合作方面具有天然地缘优势。此外,广碳所在联合港澳地区开展碳金融业务上也有丰富经验:2015年,广碳所与香港有关机构积极合作研究推进粤港碳市场建设,目前正与香港有关机构探索启动粤港自愿减排交易。在工业技术发展成熟、经济水平稳定的前提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逐步互联互通,以港澳地区金融高度国际化、市场化的优势,为碳交易提供良好的市场化氛围,引进国际化的理念。

记者:广碳所作为广东绿金委秘书处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在推动广东绿色金融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

孟萌:2021年是“碳中和”元年。广碳所作为广东绿金委秘书处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决策咨询、推动落地的职能作用,围绕“深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和推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紧扣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主线,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广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广碳所协助运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打造集绿色企业(项目)信息登记、贴标、披露及展示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服务。

顺应3060双碳目标,广碳所还在2020年9月发布的《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指南》基础上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碳评级体系》,面向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进行推广和使用。该体系由核心企业带动其上下游供应商,通过以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为评审核心的低碳评级体系,量化供应商生产和管理领域的相关要素,重点评价供应商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的成果。同时,该体系作为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产品定价时的参考要素,利用核心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影响力,引导全产业的低碳转型。

二是制定绿色金融标准和试点落地。广碳所参加ISO/TC 322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制定和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多项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与修定:包括牵头《碳金融产品》标准(国家绿色金融行业标准)制定(该标准已进入发布阶段);参与起草于2021年7月发布的《环境权益融资工具》(JR/T 0228-2021)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牵头制定广东省地方标准《碳配额抵质押融资》。

下一步,广碳所将持续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环境压力测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项目库等行业标准制定,争取2022年底前实现部分绿色金融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落地。

三是促进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交流可造就国际共同语言。广东绿金委始终重视绿色金融的粤港澳以及国际合作,与多方机构共同发挥金融力量,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

广碳所分别联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次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基础设施投资论坛和环境信息披露研讨会等不同议题的绿色金融会议,促进潜在的大湾区绿色债券发行人和国际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经验交流。

此外,广碳所还组织筹划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年会,利用联盟平台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业务合作发展。

本文来自《广东绿色金融》,文章观点不代表本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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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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