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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专题 | 全球主流碳市场概览与前沿趋势

张晗 社会价值投资联盟CASVI
2024-08-31


导  读


继《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之后,《格拉斯哥气候协议》作为第三个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里程碑文件于2021年11月在第二十六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签署。会上,各国代表就曾在《巴黎协定》中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第六条达成初步共识,即如何在区域碳市场之外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碳市场


碳市场作为目前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经济手段之一,目前除规模最大的欧盟碳市场(EU ETS)外也已在全球8个国家、18个省(州)等地顺利实施。据预测,如果进展顺利,未来两至三年后将有可能成了一个基于自愿减排量的跨越国界的碳市场。为此,本文将尝试对全球碳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初步梳理


正文共4100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本文摘自《可持续发展金融前沿》2021年第12期“专题洞察”,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完整月报




 

全球碳市场的制度背景


按照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总体设计技术专家组负责人张希良的定义,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的运作过程是:主管部门按某种规则确定总排放量和各排放源应得的配额,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发放给企业,企业在履约期内可以进行配额交易,在期末需要上缴与其排放量相当的足额配额,否则面临违约处罚。
但是,碳市场中的交易对象除碳配额之外,还有另一种基于自愿减排量(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即CER)的自愿减排交易。本文主要针对与我国全国碳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碳排放配额(Carbon Emissions Allowance,CEA)相对应的碳市场进行分析。
碳市场创立的背景可以追溯至1997年通过、2005年生效的《京都协议书》,其规定了三种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市场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为碳排放权成为一种可交易的无形商品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京都协议书》生效的同年,全球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U ETS启动交易。
碳市场的成立不仅为减排主体提供了可用于补偿减排成本的经济激励,也为政府机构开辟了为推进社会减排所需资金来源。截至2020年底,全球各个碳交易体系已通过“拍卖”碳配额筹集超过1030亿美元资金,重点用于资助气候变化领域项目,包括能效提升、发展低碳交通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
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统计,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全球共有24个运行中的碳市场,另外有8个碳市场正在计划实施和有14个司法管辖区在考虑建立碳市场。 

图表:2021年全球碳市场发展状况一览

图片来源:

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

全球碳市场进展2021年度报告

 但是,也要看到,不同碳市场政策设计的细节并不一致,如一级市场的配额拍卖比例、行业覆盖范围、温室气体种类覆盖范围等。从全球碳价格来看,欧盟和新西兰碳价格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出现陡升趋势,韩国碳价格同期则出现暴跌后反弹,而北美地区的加利福尼亚-魁北克和RGGI市场下的碳价格则呈现出平稳上行的趋势

 

图表:2011年以来全球碳市场价格走势

图片来源:https://icapcarbonaction.com/en/ets-prices 
 


全球主流碳市场概览


1.欧盟碳市场(EU ETS)


欧盟是最早对碳排放定价并采取市场化交易的主要经济体,也是全球碳市场发展的引领者。且除碳市场手段外,欧盟还通过征收碳税来实现对碳排放重点行业的覆盖。EU ETS严格执行Cap and Trade制度,欧盟成员国需要制订详细的分配计划(NAP)、列出控排企业名单和减排目标,经审查后排放量配额(EUA)会被分配给各部门和企业。目前,EU ETS覆盖电力、工业和航空业等,配额总量约占欧盟碳排放总量的40%。
EU ETS的运行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1)2005-2007,试运行阶段,主要纳入能源生产和能源使用密集行业,并实行EUA的免费分配;(2)2008-2012,加入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加入N2O,纳入航空业, 10%配额拍卖;(3)2013-2020,电力行业100%、其余40%配额拍卖,加入克罗地亚,加入PFC,加入氨、铝和石化等生产企业,配额总量年递减率升至1.74%,实施MSR(2019年起);(4)2021-2030,配额总量年递减率升至2.2%。
目前,欧盟已经进入到第四阶段,在执行较为严格的政策下也引起碳价的持续走高,且未来可能要纳入海运、运输和建筑等部门,以服务于“2030 年净排放量至少减少55%的2030 年气候目标计划”。
英国脱欧后,于2021年1月1日退出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在同一天启动了英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与EU ETS第四阶段类似,英国碳市场覆盖电力、工业和航空部门,并将每年减少420万吨的排放量,总量较脱欧前下降5%。
2.美国碳市场
美国和加拿大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但有各州联合设立了区域性的减排计划,主要有区域温室气体行动(RGGI)、西部倡议(WCI)、运输与气候倡议计划(TCI-P)等。
  • RGGI碳市场


RGGI是美国第一个基于市场化机制减少电力部门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性计划,于2009年启动,主要涉及电力部门并覆盖区域排放量的20%。目前共涉及美国12个成员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2013年起,RGGI开始实施配额总量设置的动态调整,大幅缩紧了配额总量。2014年较上年配额数量削减45%,并在2020年之前均保持每年2.5%的递减速度。这一政策带动下,RGGI碳市场价格开始稳步上扬
RGGI的具体运行流程与欧盟类似,每个州先根据自身在RGGI 项目内的减排份额获取相应的配额,再以拍卖的形式将配额下放给州内的减排企业。不同之处在于,RGGI覆盖下企业要按照规定安装二氧化碳排放跟踪系统,记录相关数据。
  • 加利福尼亚-魁北克碳市场


西部倡议(WCI)于 2007 年发起,起初涵盖加拿大四个省份(亚利桑那、新墨西哥、俄勒冈和华盛顿)和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英属哥伦比亚省、马尼托巴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以及蒙大拿州和犹他州又陆续加入。
这十一个行政区联合设立了WCI方案,并于2010年公开、2011年设立非营利组织。西部气候倡议的碳排放权限制和交易体系包括发电、工业和商业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排放、运输天然气和柴油消耗以及住宅燃料使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烃(HFC)、全氟碳化物(PFC),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在碳市场运行方面,加利福尼亚、魁北克和安大略省行动积极。加利福尼亚碳市场与魁北克碳市场均成立于2012年,又于2014年相互联通。二者均覆盖了工业和大多数高耗能行业,可覆盖区域碳排放达80%以上。其特点在于价格走廊政策的实施,执行最低和最高限价政策。

加利福尼亚-魁北克碳市场的运行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3-2014年,90%以上配额免费分配;
第二阶段为2015-2017年,高泄露类企业免费得到配额,中等泄漏类企业可免费得到75%的配额,低泄漏类企业可免费得到50%的配额;
第三阶段,中等泄漏类企业免费得到的配额比例下降到50%,低泄漏类企业下降到30%,高泄露类企业不变。
在北美地区,区域性的交易体系自由度较大,各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然而这种交易方式带来的是各州为政的局面,以及交易区之间的矛盾重重。
3.新西兰碳市场(NZ ETS
新西兰碳市场成立于2008年的《气候变化应对法(排放交易)2008年修正案》,正式确定了碳市场的基本法律框架。其覆盖行业从林业逐步拓展至化石燃料业、能源业、加工业等,在全球碳市场中覆盖的行业最为全面,其定位即是覆盖新西兰经济体中的全部生产部门。
农业作为最后一个金融NZ ETS的部门,虽然也被纳入NZ ETS中,但并不承担减排义务。但由于新西兰较为特殊的产业结构,其农业碳排放达到国内全部碳排总量的48%。为此,根据新西兰2019年提出的《气候变化应对零碳修正案》,将从2025年开始对农业排放进行定价。此外,在覆盖气体上,NZ ETS将CO2、CH4、N2O、SF6、HFC's、PFCs等六种主要温室气体品种纳入其中
NZ ETS早期90%以上的配额免费发放,随后免费配额比例逐步降低。2021年开始,政府逐步开始取消对工业部门的免费配额,由拍卖作为分配配额的基本方法。这一政令可能是造成近期新西兰市场大幅走高的主要原因。
虽然对于碳配额NZ-ETS并不与任何一个其他碳市场相联通,但作为抵消机制的自愿减排交易量,新西兰政府允许控排主体在国际市场购买国际碳信用额度,或在市场上出售自己未使用的额度而获利。
4.韩国碳市场(K-ETS
韩国碳市场成立于2015年1月,是亚洲的第一个全国性碳市场。截止2021年低,K-ETS覆盖了600多家大型企业来自电力、工业、国内航空、废弃物和建筑物等部门,占全国约73.5%的碳排放量及六种温室气体。初始阶段95%的排放配额免费发放,剩下比例将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
韩国碳市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5—2017年纳入电力、工业、建筑、废物和运输(国内航空)五个部门,所有碳排放配额全部免费分配;
第二阶段为2018—2020年,加入了公共部门,共细分为62个二级部门,97%的配额免费分配;
第三阶段于2021-2025年,纳入了建筑业和大型交通运输业(包括货运、铁路、客运和航运),二级部门增加至69个,增加后覆盖碳排总量提高到覆盖率73.5%并,且免费分配的比例将下降到90%以下。
从第三阶段开始,金融机构将进入基于碳配额的二级交易市场,以完善第二阶段中的做市商制度。具体来说:第一,韩国碳市场将允许证券公司和个人等其他参与者进入二级市场;第二,将引入衍生品来提升市场功能,确保交易条件带来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讨论与展望


总体而言,碳市场的认可程度正在逐步提升:2020年黑山通过了碳市场的立法并启动了其国内碳市场建设的筹备工作、印度尼西亚在2021年3月为80家燃煤电厂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乌克兰宣布计划于2025 年前启动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
碳税与碳市场作为两种推进减少碳排放的主要经济手段,均在不同场景下有所应用,而随着全球碳市场建设的呼声渐起,各国政府也争取在早期做好国内的碳市场以做好过渡准备。
对于已经建立的碳市场而言,也开始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行业覆盖范围的扩大,逐步从电力、工业的高耗能领域,逐步扩展至建筑、交通运输、航空等领域;二是对于总量设定的要求从严,通过设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配额总量,来控制总量目标下日益加速的长期减排路径;三是碳配的供给从免费走向收费,这不仅为政府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还可以提供市场流动性,助推价格信号的发现。虽然碳市场的环节和细节较多,也曾得到不少市场诟病。但是随着多年来政府、企业等主体对碳市场体系的认知和认可,相信全球碳市场推进的步伐也将日趋加速。
作者 | 张晗 (北大国发院)编辑 | 陈舒雁(社会价值投资联盟)

参考文献


[1]郭乾,(2021),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河北金融,(11):25-28.

[2]张妍,李玥,(2018),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J].生态经济,34(02):66-70.

[3]ICAP, (2020), EmissionsTrading Worldwide: ICAP Status Report 2021.

[4]World Bank Group.(2021), State and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1.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5]崔莹,(2021),IIGF观点 | 2020年全球碳市场发展概览及对中国建设碳市场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6]徐沛宇,(2021),全球碳市场最快两年后迈出第一步. 财经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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